词意虽明显赞美小姐之美,但小姐嫌他轻狂无状,写下这词读来颇有轻佻之感,他偏又提在面纱之上,小姐只觉连带着这毡帽也可厌了,于是将帽抛于地上,说:"既已被墨污了,我还要来做甚?"命侍从们起身头也不回地朝山上去了。
那白衣公子微笑着拾起帽子,对墨衣少年说:"即便不要了开口说赠与我岂不更妙?何苦如此糟蹋。此物虽十分雅致,怎奈主人却不解风情,可惜,可惜。"
只因这遗帽之缘,两人便情系半生,只是当时无人想到。
这白衣公子是当朝宰相王安石的儿子王雱。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早在当今皇帝神宗祖父仁宗在位时便中了进士出仕为官。在郑县舒州等地做地方官时已颇有建树,起堤堰,决陂塘,兴水陆之利又贷谷于民,薄取利息,让民定期偿还,赢得口碑甚佳。后经京官举荐,入朝受三司制度判官之职。进京后即向仁宗进了一篇表言书,主张效法古代变法事例以强国富民。但仁宗观后置之不理,于是王安石心灰意冷,借母丧之机辞官回乡。仁宗薨逝后英宗即位,虽也曾数次召王安石再度出仕,但他一味推却,不肯进京。直到英宗子神宗赵顼即位。
赵顼登基时年仅20岁,年轻气盛,有心变革。当时宰相韩琦已是三朝元老,位高权重,因此不免有人在帝前说其独断专行,神宗虽未必全信,但也对韩琦有所忌惮,一心想起用新人以削弱韩琦之权。韩琦闻风而叹,主动提出辞职,神宗挽留不住,便命韩琦以司徒兼侍中判相州。这时几位官员重提王安石之事,向神宗力荐,称其有宰相之才。韩琦入宫辞驾,神宗问他王安石是否可用,韩琦答:"王安石做翰林学士便有余,处辅弼的位置则不可。"于是神宗召王安石进京,起初便授予他翰林学士之衔。
王安石这次欣然入朝。与神宗问答间将帝比为尧、舜等古代圣君,拟自己为皋、夔、稷、契、傅说等贤臣,并畅谈法古变今理财足用之道,听得神宗连连颔首,几乎全盘接受。次年不听唐介等老臣谏言,升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于是王安石奏请神宗采纳新法治国。神宗准奏,遂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变更旧法,调济天下利权,令王安石总领。王安石随即与心腹吕惠卿、曾布等人酌定新法八条,即:
一、农田水利。派员分行诸路,相度农田水利,垦荒废,浚沟渠,酌量升科,吏民同役,不得隐瞒逃匿。
二、均输,凡州郡上输的官粮,官得徙贵就贱,因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的,得以便宜蓄买。
三、青苗。农民播种青苗时,如无钱播种,由国家借给,令出息二分,待谷熟随夏秋税偿还国家。
四、免役。人民依等级缴纳免役钱于国家,得免劳役,国家将免役钱另募无职业的人充当役夫。
五、市易。京师置市易所,使购不卖的物品于官,或与官物交换,又备资贷与商人,依限纳息还本。
六、方田。以东南西北各千步为一方,计量田地,依地的肥瘠程度而定税五等,人民按税则缴纳。
七、保甲。采古时民兵制度,十家为保,五百家为都保,都保置正副二人,领导保丁贮弓箭,习武艺。
八、保马。设置官马,凡保甲愿养马的,每家得领养一匹,愿养二匹的,听岁一检验,有死病的补偿。
八条新法中前六条称富国之法,后二条称强兵之法。新法一出满朝哗然,反对者中一些是看出了新法在具体实施上的困难,料到最后的效果未必全如设想,另一些则恐新法有损自身利益,都极力反对。苏轼不断上书神宗,于《上皇帝书》及《万言书》中言变法之弊,说"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希望能以较缓和的方式改革,若要变法,也应逐步进行,而非如王安石的变法般急功近利。两朝元老富弼更直接进言说"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但神宗一味信任王安石,非但不接纳几位重臣之谏,反而于熙宁三年升王安石为同平章事(即任宰相),全面开始实施新法。
朝中保守派重臣纷纷被贬出朝去外地做地方官,例如宰相富弼、直史馆苏轼、检详文字苏辙、枢密使文彦博等。还有一些老臣不肯依附王安石,便请辞归家。剩下一些位轻无权之人虽无遭黜之忧,但也整日度日如年。这其中有个翰林学士庞公,已为官三朝,学识渊博,德高望重,为人也十分稳重,颇受人尊敬。他生性淡泊,向来不甚看重名利,更是从不介入权位之争,虽也不赞同王安石变法,但反应不像富弼、苏轼等人激烈,所以并未遭到罢黜。朝中其余保守派闲时便常聚于其家,谈古论今,不时发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