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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痒痒!/不小心,搞大了!/不小心,祸大了!(9)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不开?”随即冷笑,“想开了又怎样?”

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啊!我无耻地平衡了一下,开导他说,“想开了,我请你吃麻辣烫。”

自打他认识我,那张英俊的脸上就不时出现不符合他冰山气质的抽搐表情。

“周小琪……”他像是轻轻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他在草地上坐下,我战战兢兢地陪在一边,仔细打量他的装扮,才发现不是吸血鬼,只是一身黑色西装而已。他脸色苍白,唇色却嫣红,体型修长,面容俊美,看上去确实有几分像《夜访吸血鬼》里的男人。

秦征闭着眼睛,背靠着大树,微仰着脸,眉心紧皱,许久之后才缓缓舒展开来,轻喊了一声:“周小琪。”

我忙凑上前去,跪坐在他身侧:“我在!”

他忽地睁开眼睛,伸出手揽住我的腰,一双清亮深沉的黑眸里闪烁着异样的情绪,渐渐逼近,渐渐柔和,声音里带了丝蛊惑的意味。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傻傻看着他,作为老乡,我自然是喜欢他的,所以也没多想,就点了点头。

他薄唇一勾,右手按着我的后脑勺,仰头噙住了我的唇瓣。我仿佛听到脑中一声炸响,他灼热的气息占据了我全部的感官,后脑勺上的手紧摁着我靠近他,另一只手在我背上游移,我还没回味过来,他又离开了。

“秦……”秦征,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这句话我没能说完,他翻身将我压在草地上,又一次加深了那个吻。

吸血鬼强吻死神,真重口味啊!

末了,我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唇舌被吻得发麻,他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颈侧,灼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听着他安静的喘息声,四肢酥麻酥麻的。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他覆在我身上,不怎么怜香惜玉地压着我,我呼吸困难,推了推他。“老乡……你压疼我了!”

他闷笑一声,翻了个身,侧躺着抱住我,下颚抵在我肩头,在我耳边轻声说:“周小琪,你赢了。”

“啥?”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环在我腰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让我更贴近他的胸膛。“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得好像是对我多大的恩惠似的……

我恍惚想起大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悲愤地说:“他们都说我在追你!”

他淡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太大表示,后来想想,恐怕他心里也是那么想的,还以为我一边豪放,一边又故作矜持。

所以当他用那种大发慈悲,扶贫救灾的态度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真想说一句“我只是把你当老乡,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我张了张嘴,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潮红的眼角,墨染的双瞳,挺直的鼻梁,还有仿佛闪过眼底的柔情,我□熏心了,心脏怦怦直跳,跳得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哦……那、那好吧……”

第二天,当他牵着我的手进食堂时,食堂的气氛刹那间凝滞了三秒钟,然后是一地芳心破碎的声音。

死缠烂打、锲而不舍、没脸没皮成了我的招牌,尽管一开始我对他真没抱什么异样情愫,但说的人多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了。谎言重复一千遍都会变成真理,到后来,我也开始真心认为,其实大一大二那两年,我是真的在倒追秦征,而不是纯粹表达同乡之谊。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身边的床位微微一沉,沐浴露的香味掩去了酒气,我习惯性地一滚,落进他怀里。

老乡就这么变成孩子他爸了……

好像,也挺不错的。

主公有难,速来救驾!

校庆当天,我认真地对沈枫建议:“今天来的很多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你好好找一个吧。”

沈枫冷哼一声:“我自己会赚钱,要什么钻石王老五。那些是没本事的女人才想攀附的对象!”

好吧,我没本事……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问。

沈枫托腮道:“男人,活的。”

那种对男人百般讲究的,最后往往找了个完全不符合条件的男人将就一辈子。那些说随便,随缘的,结果挑来挑去挑成了剩女。

校庆日热闹非常,沈枫领着我在人群里穿梭,顺便帮我护航。“你想好采访谁没有?”

“啊?”我楞了一下,想了想,答道,“基于我们主编的口味,我觉得采访那些年轻有为,有才有貌的最好。”

我们主编一向把财经版办成娱乐版,把娱乐版办成E周刊,品味极其三俗,这一点难得跟我一样。

我仔细研究过名单了,几个三十岁左右的成功人士是我的主攻目标。这些人大多年薪百万,社会地位较高,有一定知名度,又不会太大神难接近,跟我也没太大代沟,大多比较平易近人,照顾一下学妹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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