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做贼心虚,不敢靠近朱富半步,头摇的比拨浪鼓还要勤快,朱富怒吼:
“给我过来!”
某人:……
一步一步,比上断头台还要来得痛苦的步伐缓缓迈出,好像希望短短的几步路能走出地老天荒的长度般。
朱富一把拉过朱爹的脖子,将在他怀里藏了一天的账单掏出来塞到某人的怀中,控制语气问道:
“这些都是你的花销?”
某人委屈的点点头。
“你哪来的钱?”
某人委屈的咬咬唇。
“你没有钱,怎么敢花这么多?”
某人委屈的眨眨眼。
“别给我装可怜,说话!”
朱富一声吼,老爹吓断魂,当即松开唇瓣回答道:“正因为我没有钱,所以才都是欠账,如果我有钱,当场就付掉了。”
“……”对于这种不要脸的言论,朱富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勉强站住身体,随手一指账单中的一笔:
“三十坛竹叶青呢?”朱富问。
“喝掉了。”某二爹怂道。
“你怎么可能喝那么多?”朱富明显不信。
“我上南山畅园去了,好不容易回到京城,所以就带点酒去看看老朋友嘛。”某爹的理由十分充分。
朱富:……
据他所知,京城的南山畅园是块墓地陵园,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坟地,好吧,他的老爹花了近万两,买了三十坛百年竹叶青,上山祭坟,也就是……全倒掉了!很好!
“那金麒麟呢?”朱富深吸一口气再问。
“……赌输掉了。”某爹有些无奈,吃喝嫖赌所花费掉的,虽然可惜,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要回来的,因为那样太没品了。
朱富扶额:“输在哪间赌坊?”
“输给巷子口卖麻油的陈二的小儿子了。他让我猜他口袋里几个鸡蛋,我猜错了。”
“……”喂,陈二的小儿子,今年才八岁吧……
“那,那三十斤鸭舌呢?那么珍贵的食材,你总不能一下子全吃掉吧?”朱富问出了他底线的一个问题。
“呃……”某爹支支吾吾不肯说,在强势的压迫下才勉强说道:
“给朱二狗了。”
朱二狗是朱家村的人,朱富和他爹小时候就住在那边,如果三十斤鸭舌给了村里,朱富觉得他的心理上还好受些。
“好端端的,你怎么会想到给他送鸭舌过去?”
“因为,因为,因为……”某爹的眼珠子贼溜溜的往四周观望,不敢与朱富对视:
“因为他家的猪喜欢吃。”
说完这句话,某爹不等朱富反应过来,便脚下抹油,展开毕生所学,跑了。
“……”朱富的头脑空白一片,就因为二狗家的猪喜欢吃,他就花了上万两?话说,猪,什么不喜欢吃?
“朱大壮,你有种就别再回来——我要打断你的腿!”
驸马的咆哮响彻云霄,惊起无数鸟雀,夕阳西下,跑路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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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爹一口气狂奔了五十里,在城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之后才敢稍稍歇息歇息,不是他怂,而是他朱大壮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儿子发飙,每次都会让他产生无限深远的愧疚感,而且,儿子的倔脾气上来,就是会拼了命跟你死钉,不过就是犯了点小错,至于死钉吗?
所以,他还是跑最实际,每次有什么事,跑出去几天,这样儿子的气就消了,回去再装一装可怜,说不定还能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多好呀。
毫无自觉的某人想到这里,摸了摸肚皮,觉得有些饿了,四周环望一圈,正盘算着去哪里混吃混喝,却意外的看到了儿媳妇的身影,在没有任何随从的情况下,只身出了街口的一间雅舍。
说起这个儿媳妇,朱大壮一开始可是千百个不愿意的啊,那丫头恶名在外,精得像只猴子,岂是他家儿子能拿捏的住的?但耐不住想自由的冲动,又想着,丫头就算再不济,也是‘他’最宠爱的女儿,咬咬牙,就忍了。
谁知道现在,唉,朱爹后悔万分啊。让儿子娶了她,不仅没让自己得到自由,反而失去了儿子这个坚强的后盾,儿子对他媳妇的心,看来已经早早超过了他这个爹了。
桑心。
可是,更让他桑心的是,他这个儿媳妇竟然不是盏省油的灯……就在刚才,他亲眼看到她出了那间雅舍,紧接着没多长时间,貌美如花,花容月貌的安容安小子竟然也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