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声,终于有了一点人气。冯丰抖抖索索地将手伸在他的鼻端,那呼吸分明是热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拍掉她的手:“你干啥?”
“呵呵,你是活人,不是僵尸。”
她如释重负,拍拍心口,松了口大气的模样。
原来,这该死的女人不是在可惜龙袍,而是害怕自己是“吃人僵尸”。李欢怒道:“我看不出自己和你有什么区别。也许你才是妖怪呢,不是你莫明其妙地来到皇宫,我怎么会来这该死的鬼地方?”
我是妖怪,我是狐狸精,勾引唐僧的狐狸精。
这话如一阵霹雳蹿过心灵,忽然想起伽叶,想起自己和伽叶在一起的日子,她眼圈一红,瞪了李欢一眼,转过身子坐下。
李欢哪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将那风化的龙袍依旧装在那个塑料袋子里。他转脸,想问问冯丰什么,可是,却见她劳累一天后,头已经歪在沙发靠背上睡着了。
他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到卧室的床上,见她依旧熟睡着,满脸的汗水又仿佛是泪水。他摇摇头,帮她抹了抹,又将她卧室的玻璃窗完全推开,才走出来,躺在自己的地盘——破沙发上,双脚伸出了沙发的扶手,心想,明天该干啥呢?
他这些日子,几乎每个夜晚都难以入睡,一直挂心着自己失踪后,皇宫里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好在太子早立,他应该在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了吧。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子的生母被杀,皇后家族倒是忠心耿耿,想必局面已经控制住了?
正文 111.第111章 最挣钱的行当1
虽然钱包瘪瘪、未来茫然,可是这一夜冯丰却睡得极熟,好像所有的不快都暂时消失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刚好七点,正是她往常的作息时间。她看看窗外,清晨的天空已经红艳艳的一片,今天又是大太阳啊。每到夏天,她看着这样的天气就心里发怵,这租屋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现在气温一年比一年升高,每个夏天,对于穷人来说,就是越来越大的煎熬。
她推开门,走出卧室,只见沙发上空荡荡的,她蹑手蹑脚地一看,只见李欢早已“起床”,站在小阳台上,眺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不知在发什么呆。
他会不会是在哀悼自己的龙袍风化呢?那个成本就要2万两银子的龙袍,经历了一千多年后,加上它的古董价值,如果能卖,怕不得卖上千万?
本来一到现代,他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的,如今,是想也别想了。他损失巨大估计心情恶劣,她也不敢再去惹他,蹑手蹑脚往厨房走去。
李欢在阳台上站了许久,清晨的风都是十分炎热的了。
他听着厨房里有响声,进去一看,只见冯丰正烧开水,煮面条。
她穿粉红色的T恤,七分的白色裤子,光脚穿一双凉鞋,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巴,看起来又青春又活泼,再也不是昨日蓬头垢面的样子。
两大碗面条已经煮好,冯丰在往里面加许多“老干妈”辣椒酱,回头,见他正瞧着自己,瞪他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你以为自己很美?”
她见他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我总比你美嘛!嘿嘿,你要说我丑的话,我不要你吃饭。”
“这是我劳动换来的好不好?你凶什么凶?”
他说这是他劳动换来的耶,有进步!终于知道粒粒皆辛苦啦!
“好,那以后,卫生都你一个人打扫。吃吧吃吧。”
她喜笑颜开,他却气得想狠狠将这碗面丢在地上,无奈,昨日就没吃饱的肚子在咕咕叫,只好叹一声“君王没落”,接过筷子就大吃起来。
碗里的辣椒辣得他喘不过气来,咳嗽得满脸通红。可是,这已经是他来现代吃得最可口的一餐饭了。
冯丰笑嘻嘻地看他的狼狈样子。她从家庙回到皇宫的那段时间里,他长期逗留在昭阳殿,每个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她已知他吃得清淡(那个时候还没有辣椒呢!)这次,故意整他,看他津津有味,又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不禁觉得分外有趣。
他咳嗽得凶,她递给他一碗凉开水,他喝了几口放下,见她也捧着跟自己一样大的碗大吃,忽道:“冯昭仪以前每顿只吃一点点的……你为什么吃这么多?”
她真的忍不住翻白眼,所以冯昭仪才身体虚弱生病嘛。而且,自己又不是冯昭仪。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想必这暴君喜欢苗条女子,那些嫔妃为了得宠,当然得讨他欢心了。现代还不是许多女子节食、减肥嘛?自己又不想讨谁人欢心,吃得高兴就好,管它高矮肥瘦呢!
他看她不以为然,故意道:“我才发现,你比冯昭仪胖多了,呃,胖子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