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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82)

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痛,这多么的奇怪?金玉郎对他们这样好,他们反而感到了痛,是心痛,是剧痛。

仿佛他们的灵魂一起被金玉郎屠戮了,仿佛他们本是天生天长最不羁的两只妖物,如今不情不愿的、无可奈何的、被个神灵生生降服了。

段人凤还要垂死挣扎,甩开了金玉郎的手说道:“我们两个大活人,用得着你养?” 然而金玉郎一句话就击败了她——金玉郎重新抓起了她的手:“你这话说得太生分了,如果穷了的是我,那我是要让你们养的,如果你们不管我,那我会难过得去寻死。

我把话说到这般田地,你们应该明白我的心了吧?” 段人凤扭开脸,眉眼是泫然欲泣的,可嘴角一翘,却是惨笑了一下。

段人龙转身走到屋角衣帽架前,抬手去摘帽子,顺势用袖子一擦眼睛。

将帽子扣上脑袋,他清了清喉咙:“别啰嗦了,难得今天起了个早,正好好好吃顿早饭。”

金玉郎立刻赞同:“好,咱们找家广东茶楼。”

段人凤也慢吞吞的起了身,有气无力的咕哝道:“要出门也得先洗把脸啊。”

这一行三人在茶楼雅座里坐了两个多小时,吃饱喝足之后,也都有了几分精神。

临走之时,金玉郎从怀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打开来抽出两张钞票往桌上一放,算是饭钱和小费,然后又从里面点出了五十块钱,送到了段人凤的面前:“你们先花着,别乱花,但也用不着节省。”

说着他笑了,压低声音道:“银行里放着那八十万,一年的利息就够我花的了,房子庄子上面,年底也还有点进项。

总之只要别出大乱子,这些财产足够我和龙活成老头子——”他一指段人凤:“也够你活成老太太了。

我要是半路死了,也没关系,我会立遗嘱,把钱留给你们。”

段人龙不假思索的开骂:“你死你娘的——” 段人凤朝着哥哥的肩膀捶了一拳,将哥哥捶得哑然,然后自己站了起来,把钞票抓起来往裤兜里一揣:“大早上的都少给我胡说八道!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该散了吧?” 金玉郎笑眯眯的,因为看出段氏兄妹在听了自己那一番承诺之后,显然是一起乱了方寸。

这很有意思,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是个天才,特别的会“掏心窝子”,可惜他是金文舫的儿子,天生的带有身份和地位,不便、也不屑去和电影界那些乱七八糟的艺术家们鬼混,他若是个穷小子,凭着他的天赋,他可能已经成了电影明星。

他还能深吸一口气,硬憋出两眼的热泪来,容易得很。

他甚至还能毫无预兆的悲号一场,真的悲真的号,绝非装模作样,他真能伤心欲绝的哭到背过气去。

这样的一位天才,因为不能去做戏子或者明星,所以没有用武之地,只能坐在家里当少爷,或者坐到报馆里翻小报。

他也因此常有怀才不遇之感,倒是宁愿时光倒流,让父亲复活,让自己再给他当几年儿子。

自从他满了十岁起,金文舫就开始怀疑他可能是个小坏种,怀疑了十年,如果不是死了,也许还能继续怀疑十年。

家里摆着金效坤那样一个要强上进的好榜样,金文舫还要花十年时间来确定这个一事无成浑噩度日的小儿子是不是真的坏,这足以证明他金玉郎的演技有多么动人。

况且,金玉郎知道,就算父亲真认定了自己是个坏小子,那也并不能折损他对自己的爱。

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可以是有各种原因,但唯独不会只是因为那个人好。

金玉郎怀念父亲尚在的时光,那些年里他的生活中充满了挑战与胜利,是他的精彩年华。

可惜父亲已经死了,他失去了他最好的亲人和对手。

紧接着凑上来的是他那舅舅陈七,甩掉了陈七之后,他又面对了铁板一样严肃无情的哥哥金效坤。

他不喜欢金效坤,而对待不喜欢的人,他又因为顺风顺水的任性惯了,所以无法违心的凑上去施展演技、做他大哥的好弟弟。

幸好,段氏兄妹从天而降,他第一眼见了他们,就喜欢他们。

他们给了他舞台,他们给了他庇护,他们是他的爱人。

离了这间广东茶楼,金玉郎去了报馆,段氏兄妹则是回了家。

两人一路无话,到家之后,段人龙终于开了口,开口之前,先干巴巴的笑了一声:“这事弄的,真是。”

段人凤叹了口气:“这情是还不清了。”

“人情不人情的,我倒是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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