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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215)

然后他放轻了声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不了算你个误伤,有我在,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说完这话,又过了五分钟,施新月走了。

在这五分钟里,施新月那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足以证明他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金玉郎慢悠悠的吃着蛋糕喝着热茶,心情倒是好转了些许。对他来讲,这只是个恶作剧,如果金效坤真能死于这场恶作剧,那更好。

金玉郎一直不知如何处置金效坤,杀了他?有点下不去手,留着他?又有点不安全。如果为情所困的施新月能够把金效坤处理掉,那倒是消除了他许多烦恼。

这也符合了他借刀杀人的人生宗旨。

第107章 凶杀

施新月出了六国饭店之后,在街上来回的逛。

他想回家,可那个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了味儿。遥想这个小家庭刚刚建立的时候,遥想他还客气的称呼傲雪为“连小姐”的时候,他难过得简直想哭。那时他们的境况是多么的坏啊,他没有钱,傲雪没有生活的经验与本事,两个人像是一对笨拙的小伴儿,互相拉扯着过日子。

当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一段光阴就已经是他的黄金时代,他还以为将来会更好——将来,等她对金效坤渐渐淡了感情、或者金效坤死于狱中,她就会看到眼前的他了,就会发现他的好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日久生情”吗?

他一直等着傲雪对自己生情,等来等去,他没有等来傲雪的情意,反倒是等回来了个金效坤。

傲雪没有欺骗过他,傲雪每个月都是光明正大的给金效坤预备吃穿,为了金效坤,她在他面前哭过不知多少次,她对他未做任何隐瞒,她没有错。

她既是没有错,那错的人,就只能是金效坤了。金效坤错就错在不该回到这个家里来,金效坤就应该永远留在监狱里。

或者干脆去死。

施新月在街上来回的逛,魔怔了一样。他是见识过死亡的,想起“杀人放火”四个字,也并不觉得是天方夜谭,人是可以杀的,火也是可以放的,只不过后头有个后果等待着,但金先生不是说了吗?“大不了算个误伤”,“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溜达到了傍晚时分,施新月从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匕首。匕首小而锋利,刃锋闪着蓝光,看着寒气凛凛。将匕首揣进长袍里头的口袋里,他又买了肉和菜,然后踱回了家。

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饭,院子里弥漫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听见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样子。听见施新月回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今天回来得晚。”

他讲话时有种亲切腔调,然而施新月听着很不舒服。那亲切不是个好亲切,是居上位者纡尊降贵,怜老惜贫的那种亲切。可施新月自认为没有哪里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只眼,可他也瘸了一条腿,自己还能按月领个几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彻底的一无所有。自己若是没了那几十元薪水,立刻就还能找个别的差事养家糊口,他能吗?

心里怀着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今天天气好,出去多走了走。”然后他一拎手里的东西:“顺路买了些菜,先送厨房去。”

借着这句话,他大步走了开,同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金效坤这个人永远消失。

这个晚上,他苦思冥想,没有想出让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总不能现在冲进金效坤的房里,一顿乱刀将其扎死。这事要办得人不知鬼不觉,尤其是得瞒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机会。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个孩子,按照老礼,除非娘家人是死绝了,否则哪怕就剩了个狗大的人,也得提着礼物过去恭喜恭喜。如今这任务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着消息,自觉着义不容辞,立刻就穿戴整齐要出门,临走前告诉家里的二位男子汉:“吃喝自己张罗吧,我晚上大概回不来,晚上要是不回来,明天早上我一定回。”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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