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这般人物,平日少不得应酬,而当朝的风雅之士们已经不流行带美婢出门,他们更青睐长相姣好的男僮。所以,我自入府以来,一直以男装示人,从无违和。
出征亦无妨。公子从前回谯郡或者去大长公主的封邑之时,我也曾随他出过远门,途中不便之处,不过是如厕和沐浴更衣之类的事。跟别的仆婢比起来,公子的贴身侍从总有许多优待,比如挨着公子的住处要一间偏室,或者搭一处搭一顶小帐,并非难事。别人只会以为这是名门公子规矩多,见怪不怪。至于癸水之类的,给公子做奴婢的好处是时常会得些赏赐,多是些卖不上什么价钱的布料,带上两匹轻便的的足矣。
桓府仆婢们知我要随公子出征,好些人看着我,露出此生惜别的神色。
惠风来与我送别时,问我:“你不怕么?”
我说:“怕甚?”
“自是那些刀兵之事。”惠风一脸戚戚然,“那都是些莽夫,你一个女子,又不会打斗,万一……”
我说:“放心,那些侍卫会护我。”
惠风:“那些侍卫是护你家公子的。”
我说:“可我家公子要靠我保命,我的命更不可丢。”
惠风一想,觉得有理。
“霓生,”她拉着我的手,“若是我家公子留任河西,你便放心地留下陪他;你家公子交与我来侍奉,我必不负你。”
我肖想了一下,觉得如此也是甚好。
其实若说我不担心安危,那是假话。不过,我也有挡灾之物。便是我左脖子上用细丝绦串着的一颗玉珠。它很是特别,羊脂般纯白的底色,中间带着一抹朱红,我从未在别处看到过。据说这叫血玉,虽名字听着猎奇,但甚少人知晓,也值不了什么钱。
这是我跟着祖父生活之后,他送给我的,说此物可挡灾辟邪,保佑平安。我甚是喜欢,后来一直戴着,果然完好活到了现在。
公子曾觉得此物单调,有时高兴了,会赐我些漂亮的饰物。我每每皆欢喜收下,然后仔细收了起来,打算日后卖掉。而平日里,我仍戴着我的玉珠。它是我身上唯一一件祖父留下的物什,在我眼里,什么也比不上它。
事情至此,全在预料之内。一切早有约定,公子闻得此事时,毫无意外,只交代我好好去收拾行囊。
“霓生,”临行前,他摆弄着他那柄新铸的漂亮宝刀,豪气地说,“若遇上危急,你便躲我身后,我断不须你来给我挡死。”
我笑笑,作狗腿状:“多谢公子,奴婢全靠公子。”
第6章 征途(下)
大长公主毕竟是大长公主,她自不会真的让公子就带几个人上路。她亲自去了宫中一趟,于是在公子出发的时候,忽而冒出来驰援河西的五百骑卒同行。
开拔那日,雒阳街上热闹得如同过年一般。
半个城的人闻讯而来,挤在道路边上,争相观看大名鼎鼎的桓公子从军出征的样子。
公子一改从前坐在香车中的文雅之姿,骑着青云骢,白袍银靴,长剑悬腰,所过之处,人群无不惊叹。我甚至看到许多女子哭泣起来,以帕掩面,不知是因为公子的模样太好看而激动,还是为他将要生死未卜而难过。
我也心情澎湃,因为沈冲与公子同行。
沈延原本也给沈冲配了大队侍从,但碍于公子同行,为了不拂大长公主的面子,也忍痛将贴身仆人减为两人。
沈冲也穿了一身铠甲,车马走在公子后面,自然也不如公子抢眼。但在我看来,他穿着这身简直令人倾倒。他的眉目本非十分柔和,被冷清的寒光映照,多了几分锐气;再配上那文质彬彬的风度,堪堪便是书中说的儒将,教人看也看不够。
可惜我须骑着马跟在公子身旁,无法将眼珠子黏在脑后。
“桓公子这面色,怎似不喜?”一路上,只听路人议论不断。
“啧,喜怒不形于色才是名士之风……”
公子昂首望着前方,目不斜视,神色冷冷,对周遭的声音充耳未闻。
我知道,公子是真的在发脾气。
因为他的军职是主簿。
这自然是大长公主安排的。
主簿与录事一样,乃是躺着捞功劳的肥差,且无半点风险。
但这与公子的期许相去甚远。他的梦想是至少像书上的霍嫖姚那样封个校尉,领着一部人马,独当一面横扫千军。
幸好主公和大长公主没有由着他头脑发热。
他们十分明智地,在开拔时才让公子得知此事。公子最好气得连门也不出了,那是万事大吉。
公子显然不能上当,所以他只得认命,黑着脸上了路。
“霓生,”路上休憩的时候,公子看着手中的糗粮,忽然认真地对我说,“我定要做一番大事,不教他们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