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番外(140)
又何尝不可?
“但是他们那个世界的官府……”伯颜皱了皱眉,“如果警方打算关人,做父母的来闹,警方还真的怕了他们闹不成?”
忽必烈忽然开了口,“也许,他们不是那个意思。”
先前看到姜海蓝办的案子,也没见他们的公检法因为犯人的亲戚有意见就不关人了,不判决了。
忽必烈叹了口气,用沧桑的口吻说道,“一家人的事情,旁人难以掺和。”
众大臣:“……”
有过类似经历的大臣心有余悸,“确实,别人一家人的事,少管。”
一家人,要讲感情,要讲道理。
边讲感情边讲道理。
或者你讲感情他讲道理,你讲道理他讲感情。
……极有可能吵着吵着,最后一致对外。
家务事实在是难以处理。
天幕上他们提到找警方出面,主要还是想吓一吓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让子女出赡养费,如果做父母的不忍心,要来闹,反对警方的做法,那真的里外不是人。
——
李乐淇问许明辉,“后来呢,汪主任他们打算怎么处理?”
许明辉:“……”
他有点心虚地看着同事们,“后来我就走了,不清楚。”
在场几人:“……”
展羽怒道,“哪有你这样讲故事不讲结尾的!”
许明辉理不直气也壮,“又不是我故意不讲结尾的,那我有事我要先走啊。”
姜海蓝眼角抽了抽,“听了开头不知道结尾的案子,也听得多了,习惯了。”
赡养纠纷的案子,基本上也就那样。
走民事的话,法官一定会判决子女们支付抚养费,作为原告律师而言,这基本上可以说是必赢的案子。
——当然也不能说百分百,万一呢?万一子女小的时候,做父母的没有好好抚养呢?
第68章 强制医疗
几人聊完之后,准备各自去忙。
姜海蓝的奶茶喝了一半,她右手拿着奶茶杯晃了晃,正准备回自己办公室去敲键盘,被杨旭叫住。
“蓝姐,”他手上拿着一份材料,看着她,“你之前办过一个强制医疗的案子是吗?”
姜海蓝点头,“对,大概是21年的时候,我接了一个强制医疗的法律援助案件。”
杨旭说:“我师父今年只办了一个援助案件,我找援助中心那边给他拿了一个,也是强制医疗。”
他停了几秒钟,问,“这类型的案件我要做什么?”
姜海蓝问,“是法院阶段吗?”
杨旭回答,“对。”
姜海蓝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做了什么,“你把手续交去刑庭,阅卷,会见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沟通,然后交一份辩护词给承办法官,应该就可以了。承办法官会给你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你拿来装卷就行。”
她把奶茶杯放在了桌上,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手机,从文件传输助手里搜出当初写的那份辩护词,VX发给了杨旭。
“如果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话,卷宗里会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姜海蓝回忆起自己以前办的那个案子,她看过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她也会见过当事人,和对方谈过,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挺无力的。
她不由得叹了口气,“精神病这个东西,当事人病发时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哪怕TA知道不应该做那件事,TA也没法不去做。”
毕竟是精神病啊。
姜海蓝也是那个时候才真正明白为什么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她的当事人病发时伤人,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跑,逃跑路上竟然打110报警。
他在电话中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说了自己当时在什么地方,让警方快来抓他。
他知道他做的事不对。
但他本人停不下来,只想骑车疯跑。
——也不是说同情当事人,而是她看完卷宗真的有一种无力感。
杨旭看了一眼手中的材料,默默地点了下头。
姜海蓝说:“当事人确切患有精神病,病发时无法控制自己,TA的父母亲属的监护能力有限,因此无法预估或避免其社会危害性,所以,要进行强制医疗。”
她与杨旭对视,“有些精神病人并不想做坏事,但病发控制不住,可能会伤到周围的人,他们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大家也都不愿意。”
杨旭明白姜海蓝的意思,他说:“强制医疗挺好的。”
姜海蓝“嗯”了一声,“他们的监护人如果不能每时每刻盯着他们,强制医疗确实挺好的。”
——
【所谓精神病人,是指各种外界的有害因素所导致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1]】
姜海蓝看着手机屏幕,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
【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如果作案当时是精神病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2]】
她短短几句话,在各大平行世界的医者和法律从业人员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东汉位面。
张仲景皱了皱眉,他回忆起自己行医这么多年,遇到过的“疯子”患者。
有从头到尾都疯疯癫癫的人,有平时和常人一般无二偶尔突然发疯的人。
可无一例外,他们发疯时都难以被控制,要么伤人杀人,要么毁坏财物,确实危险得很。
他事后也和一些偶尔会发疯的患者交流过,有的人说,发疯时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