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处起笙歌+番外(14)
嘴角不自觉的扬起来。
锦绣山庄,他也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名字取得还是很贴切的。
汪赫在大门口给他卸行李,其实行李不多,很多东西都提早空运过来了。
宋华楠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打电话。Emma说Yves今天都快睡了半天了,还没有醒呢,你明天再过来吧。华楠笑着说好。
Emma的声音听起来比那天显得有生气。他的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之前太压抑,压抑的他都不太敢来巴黎看他们。
他放下手机的时候略微松了一口气。
汪赫正走进来。他俯下身轻轻的说“我好像看到了叶小姐。”
叶小姐?
宋华楠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所说的叶小姐是谁。他淡淡的说“汪赫,我们这可是在巴黎。”
J市那么点地方他们一年都遇不上几回,这会儿到了法国还能遇上?况且她明明一大早就出门去医院了。
她似乎比他还要忙。
“需要我去接阮小姐吗?”汪赫忽然问。
他记得每次和老板来巴黎,他总是负责将那位金光闪闪的大明星接到用餐的地点。今天宋华楠却没有交代,他也是有点好奇才忍不住问的。
“不需要。”宋华楠站起来,往电梯口走去。
他出机场前就打过电话。Eva有些惊讶的问他“宋总您也来巴黎了吗?”
他没有计较她用了一个“也”字,只是略微有些不耐烦,直接说把电话交给阮琳琅。他来巴黎有什么奇怪的吗?每年这个时候,他不是都在巴黎!
阮琳琅的声音有点疲乏,听到宋华楠说要一起吃饭的时候似乎还犹豫了一下。隔了一会儿她才说“那晚上我去佩斯都吧,好久没吃那里的鹅肝了,竟有些想念。”
听到她这么说,宋华楠紧皱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他什么都不想念,他只想见她。
阮琳琅,他只想见她。
笙歌侧蜷在房间的大床上。手搁在小腹上,有点难受。
佩斯都酒店最富特色的大概就是他们戈布兰风格的壁毯。她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些纷繁的花纹,眼睛涩涩的。
她不敢闭眼,一闭眼就是Emma那双经历风霜后还是澄明的眼睛。她们明明只是初相识,她对她的心疼却已经到了极致。
她和Yves都是好人,可是上帝,似乎并不眷顾好人。
那么相爱的眷侣,还是有人要先离开。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6
佩斯都餐厅的大厨埃里克?弗朗松算是宋华楠的挚友了。
高山流水,知音难遇。华楠欣赏着他,他感激华楠的欣赏。
埃里克?弗朗松才华横溢,力图创造至高无上的美食以飨四海宾朋。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认真但不矫情——即不破坏每一道菜肴的形,又能让人品出其中的自然风味。
宋华楠和埃里克打过招呼就去了包厢。阮琳琅进门的时候围脖遮面,黑超、线帽,整张脸就没一处是看见皮肤的。
“大明星,不觉得这样有些掩耳盗铃了么?”
“最近狗仔队追的紧。”
阮琳琅笑着,将物件一样一样的摘下来。
个性利落的短发,闪亮的眸子,嫣红的唇角。
宋华楠站起来替她拉开了椅子。问,“想吃点什么?”
“鹅肝咯,虽说我天天在巴黎,也没机会过来吃一回。”阮琳琅拢了拢鬓角,将菜单推至一旁“参加去年的松露节引起了骚动,我都不敢再过来佩斯都。可想死这美味了。”
宋华楠笑着,将菜单递给侍者,用流利的法语说两份鹅肝。这里的鹅肝烹调简单,味道确实是非凡的。
侍者拿着菜单退出门外。
宋华楠将红酒缓缓倒进她面前的高脚杯。顿时酒香四溢。
阮琳琅打量着俊朗的脸,好久不见,轮廓似乎更深邃了。宋华楠抬起头,目光正好对上她的。他微微扬了扬嘴角,打趣道“是不是忽然发现我很帅?”
阮琳琅笑着,并不答话。她将目光收回来,落在这餐桌上。利摩日的哈维兰瓷器,克里斯朵夫银质餐具和精致的亚麻桌布,佩斯都的餐厅,永远那么让人回味无穷。
“你不用每年这个时候就过来。”阮琳琅开口,一句话生生就隔出些距离感。
“你又不回国,我只能过来。”
“华楠,你又何必呢……”
“阮琳琅,我说过,喜欢你这件事我做主。”宋华楠抿了口红酒,看着她。
阮琳琅也看着他,这个男人还是这么的霸道。
“你真的不回来吗?”宋华楠见她不说话,又问了一遍。
“今天能不能不谈这个话题?”
宋华楠点点头,都等了几年了,他也不差这么几分钟。她总有她自己的考虑,而他,似乎永远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偏偏自己还从不死心。
鹅肝很快被端上来。阮琳琅笑着端起手中的高脚杯,往前面一伸。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特地过来。”
宋华楠也扬起手中的酒杯。碰了碰她的杯壁,很急的一口下去,并没有细细的品。琳琅知道,他的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快的。
这餐饭吃的有些沉重,阮琳琅借口去洗手间出来透透气。她和宋华楠之间,不知何时开始,一见面就是让人窒息的压抑。
这份压抑消磨着他,也消磨着她。
阮琳琅穿过宽敞的走廊。一支烟刚刚在她的指尖燃尽,心中的烦闷总算消散一些。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迷恋上了吸烟时的快感。自己最近的压力是真的太大了。
一抹秀丽的身影站在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