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蜉蝣之羽(37)
作者:棠惊蝉 阅读记录
林嫣兒註意到範閑語氣變瞭,戾氣都要掩飾不住“回陛下,還真有。”
“說。”慶帝夾瞭一筷子豆芽。
“沈重臨死前向臣交代,北齊錦衣衛,常年與我慶國有走私往來,而我方行此事者,就是長公主……與二皇子。”
李承澤幾乎就要控制不住拍案而起,好在林嫣兒及時在桌下按住他的膝蓋。
“證據。”她用指尖在他腿上寫字。
林嫣兒趕在太子煽風點火前率先跪出來“陛下,母親她雖然為瞭姐姐的婚事犯過糊塗,可我相信她絕不會為瞭一己私利做出這種事情,小範大人怕是誤會瞭什麼,若不然,您下令將母親召回京城,讓她與小範大人解釋一二。”
她提瞭李雲睿,太子自然就會瞻前顧後,隻要他不落井下石,後面的事就好辦多瞭。
“觀音,範閑明明說得是你母親和李承澤,你怎麼隻為你母親一個辯駁啊?”慶帝用清水洗瞭手。
“因為母親遠在信陽,不能當場向陛下陳情,觀音為人女兒自然要維護母親,而陛下與表哥是親生的父子,自然比觀音更為親近,況且表哥就在此處,陛下何不聽表哥親口解釋呢?”她開始打感情牌瞭。
一個眼神對視,李承澤就心領神會。
他跪倒在林嫣兒身旁“陛下,臣與姑姑從未做過愧對慶國的事,可小範大人如此人物,若沒實證,怎會妄言。”
他的神情很是受傷,似乎不敢相信居然是範閑給他潑髒水,可話語中卻微妙地加重瞭“實證”這兩個字的咬字。
李承澤繼續以退為進,語氣帶瞭哭腔與顫抖“臣或許是做錯瞭什麼事,讓小範大人有瞭誤會,小範大人,小範大人。”最後這兩句“小範大人”已經近乎於討好。
討好。
一個皇子,討好一個臣子。
那臣子還不領情。
這簡直是不把皇室的威嚴放在眼裡,他以為他是誰!
果不其然,慶帝心裡的天平有瞭傾斜。
“範閑,你公然舉證長公主和二皇子,可有人證物證?”
“沈重就是人證。”
“人證呢?”
“人雖然死瞭,但做過的事總查的出來。”
天真!愚蠢!
林嫣兒將身子俯得更低,嘴角向上勾起。範閑要狀告皇帝的妹妹和兒子,卻不帶哪怕一點兒的證據,當皇帝問時,又如此回答。
就算是普通人犯罪,也得講個人證物證具在啊,何況是大慶的長公主和皇子。
範閑把皇帝當什麼?工具還是傀儡?這慶國到底是誰說瞭算?要是慶帝真聽瞭他的,不用證據就責罰李雲睿和李承澤,那幹脆她這個郡主不用當瞭,讓給範若若,整個大慶都跟範閑一起姓範得瞭。
林嫣兒最清楚不過,他們這位陛下最忌諱的就是被人控制,葉輕眉當初就是因為這個才死的,範閑……會是第二個嗎?
“人死瞭,沒有任何憑證,你敢指責二皇子,你是什麼人? ”慶帝這是擺明瞭要羞辱範閑,讓他認清自己瞭。
林嫣兒想,範閑要是聰明,就應該立即告罪。
可他沒有,他隻是大聲說“臣是鑒察院提司,有執法如仗劍,掃除奸佞之責。”
“呵”慶帝笑瞭,笑範閑不知所謂“再說一遍。”
範閑擡高瞭聲音“臣是鑒察院提司,有執法如仗劍,掃除奸佞之責!”
他掏出來提司腰牌,像是握住瞭正義之劍。
林嫣兒覺得時機到瞭,她有必要添上一把火,於是怯怯道“小範大人說執法如仗劍,這很好。可我大慶律例裡也規定,凡狀告他人違法者,均需提供人證物證,證據不足便是誣告,判誣告者其所告之罪。”
“小範大人,叛國走私可是重罪,是要誅九族的呀,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要想想範傢呀。”
這什麼破規定,合著我成那個叛國走私的瞭?!
範閑愣住瞭,慶帝見此,敲敲桌子,一旁的太監便受意來到範閑身邊,生生拽走他手中的提司腰牌。
慶帝拿到手上,搖晃幾下,隨意丟進瞭身後的池塘。
隻是受瞭點折辱,沒連累範傢,甚至沒丟性命。林嫣兒真覺得慶帝對範閑已經很好瞭,好得都讓她覺得有些不平衡。
面子算什麼?尊嚴算什麼?早在慶帝厭惡地看著她叫出那一聲聲“孽種”時,她就沒有這種東西瞭。
範閑居然還擁有瞭那麼多年,真讓人……嫉妒。
大皇子到底是好人“這範閑的確可氣,在城門外還攔瞭我的馬,原來見瞭您也是一樣。看來他天生就這個脾氣,您息怒啊。”
上一篇:[海贼王]我身后没有吃的!!!
下一篇:【秋山夫妇】天才心理师和他的笨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