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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极又痒(24)
作者:扬枚芝 阅读记录
她坐在地板上的毛绒垫子,低头抿嘴笑着,拿出礼物堆中一个系着蝴蝶结的纸袋摆弄。
“其实我去英国找过你一次。”
我思维迟滞几秒,半跪在她身边,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我当时去了你的学校,只不过没找到你。”她耸耸肩,脸上有些羞涩和尴尬。
不必问,我都能想象到她是抱着如何焦急担忧的心情,如何想尽办法想要找到我、帮助我。
我的语言系统在这种关键时刻又宕机了,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后知后觉。
我只好拥住她,想要用此刻的拥抱抚平她当时的局促不安。
“虽然没找到你,但我知道以后的某一天,你总会向我走来。”
“所以我们一直都未曾分开。”
她贴在我耳边,声音轻柔。
而后又问我,“你知道我为什麽要用Echo这个名字吗?”
我摇摇头。
她自顾自地拆了一会儿礼物,我安静地等着她的解答。
融暖的灯照亮她未施粉黛的侧脸,与中学时晚自习我坐在她身边看她奋笔疾书解题的画面渐渐重合。
她告诉我:
用Echo这个名字,是因为她相信,爱有回声。
-
已经是秋天了。
我再听到《春夏秋冬》时,不必再带着遗憾的心情,如歌词中设想的“你若尚在场”那般怅然若失。
我会看着她说,因为有你,秋风带凉很好,冬天下雪很好,暑天阳光很好,春天细雨很好。
春夏秋冬都很好。
——End——
番外:午夜红茶
「複合快乐」
「兄弟祝你们白头偕老,以后别忘了一起来我这儿喝酒」
我给路沉发了这两条消息之后,便从办公室推开门,到吧台跟几个常来的客人一起喝酒了。
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就是抱着喝到断片儿的念头过来的。
一切都圆满了,我很开心,我是真心祝福他,也是真心嫉妒他。
-
我大名叫陈嘉旭。
一般大家都给个面子,管我叫旭爷。关系不错的朋友,也有叫我阿旭的。
有人问过我,你一北方爷们儿叫什麽“阿旭”啊?
怎麽说呢。
这个叫法儿,是不到二十岁时认识的一个南方姑娘最开始这麽叫的,我矫情地认为,这个名字是她给我留下的青春的烙印。
我这人从小就是大人们说的那种“一天到晚没个正型的猴孩子”。十七八岁的青少年时期,天天闹腾,学习成绩尚可,但就是追求自由、叛逆,想琢磨着玩儿音乐、组乐队。
不过我在音乐方面确实没什麽天赋,那有什麽办法?
就混呗。
我跟哥们儿组的乐队挺走运,靠着主唱的关系,去了后海一家挺火的酒吧演出。
那会儿的后海可是文艺青年聚集地,多少乐队、歌手都是从这儿出来的,根本数不过来。
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想着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怎麽着也得混出个名堂。
每天就是跟大家一起排练,到了晚上演出。
倩倩——那个南方姑娘,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舞台上演出的我。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台下,身形挺得笔直,一看就是平时特别文静的乖女孩儿,在喝得七倒八歪的人群里太显眼了。
我敲着鼓,扫了一眼台下,被她温柔又炙热的目光盯得浑身发麻,鼓锤都差点掉地上。
我意识到,这就是一见钟情。
后来就是一个混小子和乖乖女的爱情故事,她在我的穷追不舍下终于害羞地答应与我在一起。她之后跟我坦白,其实见我的第一面就喜欢上我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美好而易逝。
她是来北京上大学的大一新生,品学兼优,而我则是个别人眼中的“无业游民”或是“酒吧混子”。
她面对周围同学朋友的不理解,从来没有埋怨过我什麽,只是默默支持着我,做我最忠实的观衆。
她会经常说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优点,肯定我的品行和能力。
可毕竟我们之间有着不小的差距,接触的人和事完全不同,我不能理解她所说的学业压力,她也不太能懂我讲的人情世故。
久而久之,隔阂渐显。
我那时天真,并不懂得珍惜和挽留,我们之间的联络也就变得越来越少,最后这段初恋无疾而终。
失恋后的我十分颓废,原本就发展得不怎麽样的音乐事业也就更加雪上加霜。
我常常把自己喝得东倒西歪,第二天从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
可能就是这段酒蒙子经历,坚定了我后来要开酒吧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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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几个老板学习、合伙儿开了几年酒吧之后,我决定自己出来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