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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86)
作者:马伯庸 阅读记录
俩字:徭役。
中国老百姓历来要承担两种义务:一种是税赋,要麽交钱要麽交实物;还有一种是徭役,要出人力。比如要兴修水利,比如运送军需粮食,再比如地方官府还有些迎来送往、日常修葺的琐事,都要征调人力来做。
这些活都是白干的,没有工钱,服役者往往还要自备干粮。
徭役对百姓的压迫,比税赋更可怕。税赋虽重,只要你辛苦耕种,总能凑出来。可一旦你去服徭役,自备干粮是一重负担;家里损失一个劳动力,导致田地抛荒,是二重负担;税赋可不会因此而减少,最终成了三重负担。对百姓来说,服一次徭役,等于三倍付出,这得多可怕。
但是官府又不能不重视徭役。没有这些免费劳动力支撑,古代政府根本无法主持大型工程,无法维持府衙日常运作,更没办法在战时组织军事行动。
朱元璋建起里甲制,就是打算以其为经纬,把徭役分配给每一户人家,叫作“配户当差”。明代徭役分成“正役”和“杂泛”两种。正役是国家征调的各项工作,除此以外都是杂泛,内容极为庞杂,如民夫、皂隶、库匠、轿夫、伞夫、狱卒等。里长和甲首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带领一脸不情愿的老百姓去轮流服这些徭役。
具体规则是这样的:
全国版的一里之内,一共一百一十户,分成十个里长和一百户普通人家。一百户人家里,每十户立为一甲,甲里选一户为甲首。
这十个甲,要排定一个次序。每年都按次序派出一甲,也就是十户,去应徭役,十年一轮换。不应役之年,叫作“排年”;应役之年,叫作“现年”。
到了应役之年,现年甲首带着自己所辖十户人家(含自家)所出的壮丁,到现年里长那儿报到,然后一起前往官府,在规定时间去规定地点干活。完成徭役后,甲首再把壮丁们带回来。
也就是说,每一年,都有十一户人家前往应役:现年里长+现年甲(现年甲首+九户普通人家)。十年一轮,正好一百一十户都有份。
我们可以把这个全国版里甲制理解成四个同心大转盘:
图四·6 里甲制同心转盘示意图
最内一圈是十个天干年份,外一圈是十个里长,再外一圈是十个甲首,最外一圈是十个甲。四个轮同时转动,每一年,都能找到一个对应的里长、甲首以及甲。
这样一来,徭役就可以公平地摊派在每一户头上。这个设计,可谓巧妙。
为了进一步公平,官府还要对人户进行分等,按照丁口分成上、中、下三等。丁口多者为上,寡者为下,每户轮役出的丁口都不同。
规则里还加了一个监控条款。如果其中一户逃避徭役被发现,那麽整个一甲十户都要连坐受罚。如果一个甲出了问题,整个一里一百一十户都要株连。这样一来,民衆为了避免自己倒霉,会彼此监视,无形中替官府做了监控工作。
可是,这样一来会産生一个问题。
当时的国民识字率很低,综合素质差。人人都有机会管事,可万一他没那个管理水平怎麽办?万一他有那个水平,却用来给自己捞好处怎麽办?就算不徇私枉法,他为了一里私利,去侵占别家利益怎麽办?
任何权力,都是需要制衡的,哪怕是一甲一里也不例外。朱元璋为了确保这个制度的平稳运行,又煞费苦心,特意安装了几个制约装置。
第一个制约装置叫作“老人制”,这是脱胎自汉代三老的一种规矩,在当地选拔年龄大而且德高望重的老人,作为平息乡里争讼的裁决者。朱元璋认为老人“于民最亲,于耳目最近,谁善谁恶,洞悉之矣”。
根据《教民榜文》的记载:“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可见里老人这个角色,等于在里长之外,安置了一个类似于御史或大法官的独立角色,用以平衡监督。而且朱元璋还特别加了一条:“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好家伙,越级上告还不行,必须先经里老这一关。
第二个制约,朝廷下发了一系列规则。它其实是一本里甲工作手册,里面详细解释了里甲的工作职能以及各种规矩。比如有份文件叫作《乡饮酒礼图式》,这可不光是喝酒,而是一整套乡村古礼仪法。
这套朝廷出版的规则,再加上地方自行约定的乡约,构成了基层的準法律条规。里长、甲首就算什麽都不懂,只要严格遵循乡约行事,总错不了。而且这些文件是完全公开的,甲内每个人都知道规矩是怎麽回事,无形中也有了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