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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15)
作者:马伯庸 阅读记录
可见上头也知道六县此时闹成什麽模样,生怕酿成民乱,所以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别讲道理了,和和稀泥,赶紧把这事平了”的意味。
上下的压力,全落在了倒霉的徽州府身上。
徽州府心想,得,我过不好年,你们谁也别想过好。
万历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徽州府给五县下达了一封催提公文,态度前所未有地严厉:“将该县人丁田亩数目文册一并,星火申报,毋徒执词混扰,致碍转夺,此系至紧事理,难容延缓,如违,提究该吏不贷。”要求五县把县存档案都上交,不许拖延,不许不给。
按说这会儿距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不到,按中国人传统,有什麽事过完年再说。现在徽州府连这个传统都不顾了,看得出来,知府是真急眼了。
于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县吴琯再一次披挂上阵。
吴琯这一次,带来了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帅嘉谟的几个论点咬。
第一,帅嘉谟说“人丁丝绢”和“夏税生丝”折算出的数字不对。
他算错了!
乙巳改科,是在当年四月一日发生的。歙县一共亏欠9766石9斗3升6勺——这个数字估计是一个处女座的人查出来的,所以针对该县轻租民田3646顷,每亩额外征发四钱生丝。这笔赋税,在洪武年间正式记入黄册档案。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麽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麽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準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麽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
再说帅嘉谟举的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産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産自宣城,那是特産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麽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一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的同时,其他五县也亏欠,六县亏欠的总额,恰好与“人丁丝绢”的税额对得上。
他算错了!
吴琯对这个疑点,也做了十分深入的调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县産麦19,632石,産米17,688石;婺源産麦8315石,産米8315石。次年歙县産麦亏欠的同时,婺源産麦8000石,确实亏欠300石麦,但是大米丰收了,远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补麦,自然更不需要转嫁到歙县头上。
第四,帅嘉谟说户房的五县小吏偷偷篡改税收科目,哄骗歙县。
吴琯对这个质疑,简单回複了一句:歙县长官又不是白癡,就算歙县长官白癡,老百姓也不傻。这麽大的税额,都要真金白银往外掏,哪里是改改数字就能瞒过去的?
说完这个,他又不阴不阳地补了一句:“你说徽州户房被五县小吏把持,但别忘了,现在的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可是你们歙县的。”潜台词是,你说把持户房的人会徇私偏帮本乡,那把持户部的堂官岂不更会徇私喽?”
吴琯提到的这个殷正茂,来历可不简单。他是歙县人,当年巡抚广西,跟俞大猷联手平定了韦银豹的叛乱;总督两广军务时,击破了打着“倭寇”旗号的海寇,光複了惠州、潮州两地,可谓战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此时正好改擢为南京户部尚书。
而南京户部,恰好管着丝绢之事,所以吴琯把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会偷偷偏袒歙县。
在文章末尾,吴琯又强调了一次此前五县揭帖的要求:尽快查询洪武十四年的册籍,搞清楚怎麽回事。
两天以后,帅嘉谟没回複,反而是歙县知县姚学闵拍马而至。
不过这回他没有大马金刀地跟吴琯力拼,反而施展出了缠斗功夫,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歙县的税负,实在是太重了。大老爷请看,徽州的四司银16,212两,歙县要负担5361两,其他五县共负10,851两。砖料银708两,歙县负担234两,其他五县共负473两。军需银12,215两,歙县负担4032两,其他五县共负8183两。这些都属于正税之外的杂税,歙县负担了徽州的三分之一,沉重无比。你们怎麽忍心把‘人丁丝绢’又砸在我们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