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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101)

作者:马伯庸 阅读记录


南雍一看北雍靠不住,又想了一个辙,动员举监生。

明代国子监的学生分成官、民两种。官生是官员子弟,叫荫生;民生则分成贡监生、例监生、举监生几种。贡生是各地选送来的优秀学生,例生是自费入校的学生,举监生则指那些通过乡试获得举人身份,却在会试失败的人。有些落第举人会选择暂时在国子监内读书,在里面自成一派。

过湖的监生,一般都是从贡生里选。人家例生、荫生要麽出了钱,要麽家里有官身,用不着干驳查这种辛苦活。举监生好歹是举人出身,也不用干活。到了成化年间,贡生人数实在凑不够,国子监决定把举监生也算进驳查队伍。举人们闻言大怒,我们是何等身份,岂能跟那群贡生为伍,太辱斯文了,便开始大闹。

官司一直打到了户部,最后户部判说:“举人与岁贡所入之途虽异,及其到监,均为监生……况查无举人监生优免事例。”于是举监生们也只能老大不情愿地去了后湖,但是……人还是凑不够。

人不够,黄册却不会少,结果必然是工作时间无限拖长。

从宣德年开始,驳查黄册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三个月拖至半年,半年拖至一年,乃至两年三年。到了正德五年(1510年),驳查工作已经拖延到了无以複加的地步。

那一年,南京户科给事中向皇上这样诉苦道:“正德七年攒造在迩,今改驳之册未完,攒造之册複至。新旧相仍,事务冗促。册本浩繁,遽难查对。”

这封奏疏的意思是,上一期的黄册还没驳查完毕,眼看下一期新册就要来了,咋办?

上一期黄册是弘治十四年造,十五年送审;下一期是正德六年(1511年)攒造,七年送审。也就是说,从弘治十五年到正德五年,前后足足驳查了八年时间……

但也不能怪国子监。这一期参与驳查的监生一共是三百五十人,大半是老弱病残,能干活的不过半数,还时不时会跑散一大片。这种士气,叫人家怎麽提高效率?

到了正德十二年,终于有一个叫唐鹏的监生勇敢地站出来,上书朝廷说了实话,明确指出黄册效率低下的原因是监生待遇太惨,请求改善。

他的诉求是,恳求朝廷把驳查的工作时间算入“实历”。

在正德年间,就连国子监授官都已名存实亡,这些监生孜孜以求的,居然还只是“折算实历”这麽点待遇,实在是太可怜了。

唐鹏的请求,得到了当时南京户部的支持,相关官员也纷纷上书,表示再不改善,这活真干不下去了。这次朝廷终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开会议了几日,最终拿出了一个办法:

“过湖查理黄册监生三个月满日,準作实历事三个月……比例準历,以均劳逸。”

看着从善如流,可仔细一琢磨,实在太过分了。

按照这个规定,监生在后湖的工作时长,确实可以折算成等长实历,但三个月封顶。如今一次驳查动辄数年,监生干得再多,也只算三个月工分,其他时间还是白干。

可想而知,一线驳查人员的士气,会变成什麽鬼样子。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大明朝廷的衮衮诸公,难道都是白癡吗?

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轻易把古人当白癡。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历史,和当时人的视角不同,获得的信息亦不同。如果设身处地去想,就能明白,很多看似愚蠢的举动,自有其逻辑和动机。

比如“过湖监生”的待遇问题,是从宣德之后开始凸显。这一段时间,正是大明士绅集团开始发展壮大的阶段。根据《大明律》,这些士绅可以减免税赋徭役,比起自耕农经济上天然具有优势。他们又可以通过科举等渠道,在政权里取得话语权。

最终这个利益共同体在中枢则为高官,在乡里则为缙绅,以士林为纲网,以族亲为身基,形成一个能与皇帝抗衡的集团。

这个共同体的天性,是利用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去兼并土地,攫取利益。正如海瑞说的那样:“以故富者辄籍其産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佃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故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而士大夫既谢失势,又往往折入于暴贵者,以兼并为固然。乃豪强大有力之人,视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与。”

驳查黄册的根本目的,是查清人口、田亩,与这个集团的利益天然背道而驰。他们即使没有刻意去阻挠,也肯定不会主动去改善。

更妙的是,让国子监驳查黄册,是洪武爷定下的规矩。虽然国子监的地位今不如昔,但他们大可以用“祖制难违”的借口,拒绝改革,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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