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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不喜欢川城的饮食、不习惯川城的生活方式、更听不懂川城人说话。
顾邢犟不过爷爷, 就又把老人家送回去恒誉市独居。顾邢现在还没有能力在恒誉市好的地段买房, 但是他们在郊区有自家的宅基地, 这几年他工作挣了点钱,把房子重新盖了起来, 爷爷住在那里也算不错。
几年前顾邢的爷爷来川城时,汤之念还是顾邢的女朋友, 她见过他的爷爷。
老人家慈眉善目,穿着质朴,十分节俭,这让汤之念想到了自己的外婆。从某些方面来说,两位老人家挺像的。
汤之念之所以会在川城工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离自己的家近。如今高速公路的修建,她从川城上高速回家,只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方便又快捷。
汤之念有些愧疚,她这次去恒誉市,竟然忘了去看一眼顾邢的爷爷。她和顾邢虽然早已经不是男女朋友,甚至那三个月的恋爱对他们来说也不像恋爱,但是两个人毕竟是多年的好友。
汤之念:【你什么时候调恒誉市?】
顾邢:【这边交接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最快也是下个月了。】
这个消息多多少少让汤之念的心里触动,她知道,以后要再见一面顾邢肯定不像他在川城时那样方便了。
当天晚上,沈偲也从汤之念的口中得知该消息。
“说实话,顾帅这个人是真的不错。”沈偲抱着吉他坐在沙发上,闻言感慨。
因为汤之念的原因,沈偲也算是受到过顾邢的很多照顾。
沈偲常常说,顾邢这个人要是家庭条件再好一点,妥妥的高富帅。可是顾邢这番开局的人生,靠着自己努力打拼上来,不比那些高富帅差到哪里去。
“改天请顾帅吃顿饭吧,就当是送送他。”沈偲说。
“行。”汤之念也有这个想法,和沈偲不谋而合。
沈偲叹了一口气,抱着吉他拨动琴弦,下意识地弹奏起了《送别》。
她手上的这把吉他是汤之念有一年放暑假时从恒誉市带回来的,据说是乐队的一个学长送的。那时候汤之念常常说,如果是沈偲在恒誉国际读书,那么有关组乐队、登台演唱这件事怎么都轮不到她。
吉他这种东西学起来不算难,但贵在坚持。沈偲爱唱歌也会唱歌,汤之念便把这把吉他转送给了她,也教她怎么弹。她们在十七岁的那个盛夏一起弹吉他唱歌,唱《送别》、《友谊地久天长》。
如今沈偲的吉他演奏水平可是在短视频平台得到过50万+的赞。
汤之念手上拿着一本未看完的小说《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忽然没兴致读下去,晃神听着沈偲弹琴。她想起自己也苦练过这首曲,还在靳于砷的面前弹奏过。
那时候年纪小,但也知道分别时会伤心难过。这些年过去,这种感触更深刻,也更无奈。
晚上十点,汤之念放下手上的书,换上鞋准备出门。
沈偲抱着吉他追在汤之念身后:“不是,这晚上的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找靳于砷!”
“嗯?!”沈偲一脸意外,“我还以为你要去找顾邢呢!”
汤之念正躬着身子在换鞋:“我想靳于砷了。”
“啧啧,这就是传说中的重色轻友吗?”
沈偲刚才理所应当地认为,汤之念在得知顾邢要离开川城时会有不舍,这会儿肯定是去找顾邢。他们两个人交往过一段时间,后来觉得不合适就分开,现在仍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谁想啊,汤之念这个脑回路,居然想靳于砷了。
其实在沈偲看来,汤之念并不喜欢顾邢,她太了解自己这个闺蜜了。可是沈偲也看得出来,顾邢很喜欢汤之念。
这些年,顾邢为什么会留在川城?难道是真的很喜欢川城吗?
并不见得。
而今顾邢准备离开川城,或许也是明白了自己在这段感情当中绝无可能性。
在汤之念的心里,靳于砷永远占有一席之位。
难得,汤之念脸上露出热恋期女孩子的娇羞,她朝沈偲抿着唇一笑:“不跟你说啦!”
沈偲:“晚上还要给你留门吗?”
“别管我,你早点休息。”
“去吧去吧,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留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守着家门呜呜呜。”
*
夏日夜晚的川城,公园里还有不少在纳凉的人。
小区旁边种植最多的行道树名叫香樟,叶深繁茂,树上结一个个黑色的小果,停在香樟树下的车经常要遭殃,小果成熟掉在车上留下一滩印子,实在不算好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