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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驯+番外(14)



汤之念朝周晓瑶摇了摇头,意思是不怕。

周晓瑶:[还是要注意点,有时候别太刚了。]

悄悄话在平板上打完字,周晓瑶问汤之念:“你没有电脑吗?”

知道汤之念没带,周晓瑶很热心肠地把自己的平板递给她。

汤之念摆摆手,谢了周晓瑶的好意。

这节自习课,靳于砷明显没有前面几节课那么“老实”了。一开始他一直和自己对面的男生在聊天,讲的自然也是英文。汤之念没有刻意去听,不过还是零星地听到了一些关于音乐的词汇。尤其在听到Hoyle Beck时,顿了一顿。

Hoyle Beck,全球公认的殿堂级摇滚乐队。

开学前一天,也就是昨天,靳于砷和叶开畅几个人一起去看了一场演唱会。美国著名摇滚乐队Hoyle Beck,可容纳8万观众的体育馆,座无虚席。

靳于砷拿的是邀请票,坐vip席位,视听位置最佳。

Hoyle Beck此次全球巡演,难得来一趟中国,歌迷都疯了,一票难求的状态,vip的票更是被炒到了天价。

靳于砷一行人昨天下午坐私人飞机去的京市,昨晚听完演唱会又飞回来,今天上课。靳于砷倒算不上有多喜欢Hoyle Beck,不过是被谢彭越硬拉着,说是去感受一下现场的氛围。演唱会结束后,谢彭越还去了后台,要了Hoyle Beck的组合签名。

靳于砷有一点倒是挺好,虽然他对Hoyle Beck不感冒,倒也不会对谢彭越的喜欢指手画脚。看谢彭越表现出疯狂歌迷的姿态大喊大叫,靳于砷只是担心自己的耳膜。吵死了。

汤之念很喜欢Hoyle Beck。

她接触欧美音乐时,听的第一首歌就是Hoyle Beck乐队的神曲Wood,美国史上霸榜最久的冠军单曲。从此打开了欧美音乐的大门。

其实汤之念很喜欢英文,也爱英文歌。听英文歌,唱英文歌,也当是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不过来了恒誉之后,汤之念知道自己在县城一中引以为傲的英语水平根本不值一提。

当务之急是先学好英语啊。

汤之念学英文没有什么特别多的技巧,多听,多读,多背,重点是背。反正多记单词总是没错的。

左右也没有什么事,这节自习课,汤之念翻开刚发下来不久的英语书,开始背单词。

靳于砷不经意转头,就见身旁的人在念经似的,闭着眼,双唇翕动。

某一个时刻,汤之念又会睁开眼,看一眼课本上的单词。背对了,她一脸得意,背错了,她重新再来。

汤之念进入学习状态之后总是会很专注,两耳不闻窗外事,所以也没有注意到靳于砷正盯着她。

靳于砷刚才在打游戏,考虑到是在教室里,所以没有打开音效,不料身边的人念经声打扰到他。真真吵死了。

其实汤之念背单词的声音并不响,只是靳于砷过于敏感。

十分钟过去后。

靳于砷忍无可忍地抽走汤之念面前的书本,用英语问:“你在干什么?”

汤之念下意识瞪了靳于砷一眼,抢回自己的英语书本。

她讨厌别人在她学习的时候打扰她。

“看不出来吗?我在学习啊。”汤之念用中文回答。

汤之念的声音在班级里略显突兀,尤其又是和靳于砷对话。

班级里的同学自然而然地抬头望向他们。

还没有人会这样对靳于砷说话的。

坐在对面的周晓瑶又为汤之念深深捏了一把汗。

靳于砷干脆靠在椅子上,终于舍得面向汤之念,有必要提醒她:“你学习是你的事,请不要打扰我。”

“你这个人可真够龟毛的。”汤之念小声吐槽。

靳于砷没听清:“你说什么?”

汤之念:“我说我不会打扰你了。”

转个身,汤之念继续背自己的单词,不再理会龟毛的小少爷。

却听到身后的靳于砷说:“连学都不会学,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他说的中文,特地说给她听的。

汤之念默了默。

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学习英语最好的环境是身边的人都说英语。靳于砷从小身边就有外教一对一,经常出国游玩,英语也相当于是他的母语。

可是在国内,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像汤之念这样的普通家境,身边不可能有私人外教,更不可能经常出国。所以她只能用最笨的方法,死记硬背。

如果这样也能被嘲讽的话,那也挺不公平的。

不过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那你教教我呀。”

汤之念转过头朝靳于砷眨眨眼,微微抿唇笑着,又是一脸无害的神色,连带声线都甜了不少。

靳于砷下意识往后一靠,深怕弄脏了自己似的,躲避洪水猛兽般,清楚汤之念这人不像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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