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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当家(21)
作者:陈毓华 阅读记录
大受打击啊,蒙寰欲言又止,忽然灵光一现,莫非那不男不女的人便是九爷下令要搜查却找不到的「女人」?
九爷自从重伤濒死又奇迹生还后,性子越发让人摸不着,即便他从小便伺候着九爷长大的,他也不敢太有恃无恐,想起那些被打发去庄子和贩卖的下人,一个不好,他怕是要跟他们作伴去,他还是继续当他的闷葫芦好了。
凤诀满心满眼都是于露白。
应该说他没有见过这么悠然自在,这么有市井味儿的于露白,他甚至不知道她对这些采买琐事有兴趣,看她和贩子讨价还价的样子,他不觉得粗俗,反而觉得她活泼生动极了。
以前他认识的于家妹妹是巾帼英豪,在沙场上领兵带军,一呼百诺,驰骋千里,寒光照铁衣,杀伐不让须眉,私底下豪爽勇敢,练武、骑马、射箭、舞刀,使棒,她都能与他比试个旗鼓相当。
沈于两家有通家之好,她从小就是他身边的小尾巴。
说也奇怪,她有许多哥哥,她却最爱粘着他,两人一起做过许多事情,就只差没睡在同一张床上,两家父母见他们感情好得不象话,便把他俩凑在了一块,定了亲。
上辈子,他看见的都是她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女儿家的琐碎,他从来无缘见过。
没错,上辈子。
上辈子他叫沈如墨。
就是已经战死山戎的沈如墨。
这凤诀便是他重生后,新的躯壳。
他没想过自己能够重生,然而,借了人家的壳儿,要背负的责任也不少。
这世间,没什么轻省的事,他拥有了一家子不问经济、臭脾气的少爷小姐亲人,上辈子从不用为银子和庶务烦懂的人,这辈子却为了那些强加在上的亲戚们成了四民之末。
庸庸碌碌之余,他从来没想过还能见到她。
恍如隔世的自己,如何能莽莽撞撞的跑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是沈如墨?
她不会信,就连他自己也还说服不了自己,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足以让人彻底平静下来,认清现实。
就算他再死一回,也回不去沈如墨的岁月。
有的人看着很近,其实很远,这会儿的于露白,他沈如墨的未婚妻,便是。
原来不是他的错眼,她真的在荷泽县这小城里。
她和他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这样忍不住的靠近,是对还是错?
有些事,藏在心底,等时间长了,回头去看,也就变成了故事,就算两人曾经有过婚约,那个沈如墨已经身死,她会替未婚夫死守一辈子不嫁吗?
不,就算她愿意,国公府也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皇帝也不会允的。
她还是二八佳人,有得是资格追寻自己的幸福。
他应该要止步的,斯人已渺。
但是他渴望了那么久的心……他就纵容自己这一回,毕竟她和他,再无任何牵扯的可能。
但是飞蛾,向来抗拒不了吸引它的致命火光,扑火之后,还能回头吗?
于露白慢悠悠的走在不平整的街道上,她有些后悔没把雪羽骢骑出来,要不然这会儿也有个代步工具,不用两手提着东西还得从城里走回西巷村。
她不是没走过路,长途行军,把脚底走破几层皮,没吃少喝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这一点点路程。她心里嘀咕的是,骑着一匹大马去上工,好像也太不象话了。
不过事情能顺利推动,也算了结一件事。
她的自我调适能力很强,安步当车也不坏,走路就走路吧,大不了没看见人的时候,脚下加把劲,使出轻功,转眼就能到乔家。
四月底的天气舒适暖和,家家户户总有攀出墙头的绿枝树条儿,浅绿浓绿里还夹着不知名的花,空气中弥漫着花草清香,一片生气盎然。
像是呼应她心里的小算盘,忽然听到辘辘车轮辗过土地的声音,一辆车身以金漆阴雕圆状,欲破空冲天凤鸟为家徽的平头黑漆马车,虽是到处可见的平头黑漆马车,但是内行人一看就知道做工用料都非比寻常。
车子轻巧的从她身边经过,她也不甚在意,直到车夫喊声「吁」,然后停在不远处。
马车的细竹帘被掀起,探出一张从容俊雅的脸来。「于公子。」
这是在喊她啊。
这段时日,于露白已经很习惯人家喊她公子,她也不会错乱,从小为着出门方便,男装和女装的角色互换之间,早就熟烂于胸,但是以前和她在一起的都是熟人,不管青梅竹马还是底下兵士都知道她的身分。
这回离家后,她自忖女子身分掩饰得很是妥当,此刻也能立马反应过来,不露痕迹,说起来,会不会她真把自己当成男人了?
九爷自从重伤濒死又奇迹生还后,性子越发让人摸不着,即便他从小便伺候着九爷长大的,他也不敢太有恃无恐,想起那些被打发去庄子和贩卖的下人,一个不好,他怕是要跟他们作伴去,他还是继续当他的闷葫芦好了。
凤诀满心满眼都是于露白。
应该说他没有见过这么悠然自在,这么有市井味儿的于露白,他甚至不知道她对这些采买琐事有兴趣,看她和贩子讨价还价的样子,他不觉得粗俗,反而觉得她活泼生动极了。
以前他认识的于家妹妹是巾帼英豪,在沙场上领兵带军,一呼百诺,驰骋千里,寒光照铁衣,杀伐不让须眉,私底下豪爽勇敢,练武、骑马、射箭、舞刀,使棒,她都能与他比试个旗鼓相当。
沈于两家有通家之好,她从小就是他身边的小尾巴。
说也奇怪,她有许多哥哥,她却最爱粘着他,两人一起做过许多事情,就只差没睡在同一张床上,两家父母见他们感情好得不象话,便把他俩凑在了一块,定了亲。
上辈子,他看见的都是她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女儿家的琐碎,他从来无缘见过。
没错,上辈子。
上辈子他叫沈如墨。
就是已经战死山戎的沈如墨。
这凤诀便是他重生后,新的躯壳。
他没想过自己能够重生,然而,借了人家的壳儿,要背负的责任也不少。
这世间,没什么轻省的事,他拥有了一家子不问经济、臭脾气的少爷小姐亲人,上辈子从不用为银子和庶务烦懂的人,这辈子却为了那些强加在上的亲戚们成了四民之末。
庸庸碌碌之余,他从来没想过还能见到她。
恍如隔世的自己,如何能莽莽撞撞的跑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是沈如墨?
她不会信,就连他自己也还说服不了自己,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足以让人彻底平静下来,认清现实。
就算他再死一回,也回不去沈如墨的岁月。
有的人看着很近,其实很远,这会儿的于露白,他沈如墨的未婚妻,便是。
原来不是他的错眼,她真的在荷泽县这小城里。
她和他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这样忍不住的靠近,是对还是错?
有些事,藏在心底,等时间长了,回头去看,也就变成了故事,就算两人曾经有过婚约,那个沈如墨已经身死,她会替未婚夫死守一辈子不嫁吗?
不,就算她愿意,国公府也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皇帝也不会允的。
她还是二八佳人,有得是资格追寻自己的幸福。
他应该要止步的,斯人已渺。
但是他渴望了那么久的心……他就纵容自己这一回,毕竟她和他,再无任何牵扯的可能。
但是飞蛾,向来抗拒不了吸引它的致命火光,扑火之后,还能回头吗?
于露白慢悠悠的走在不平整的街道上,她有些后悔没把雪羽骢骑出来,要不然这会儿也有个代步工具,不用两手提着东西还得从城里走回西巷村。
她不是没走过路,长途行军,把脚底走破几层皮,没吃少喝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这一点点路程。她心里嘀咕的是,骑着一匹大马去上工,好像也太不象话了。
不过事情能顺利推动,也算了结一件事。
她的自我调适能力很强,安步当车也不坏,走路就走路吧,大不了没看见人的时候,脚下加把劲,使出轻功,转眼就能到乔家。
四月底的天气舒适暖和,家家户户总有攀出墙头的绿枝树条儿,浅绿浓绿里还夹着不知名的花,空气中弥漫着花草清香,一片生气盎然。
像是呼应她心里的小算盘,忽然听到辘辘车轮辗过土地的声音,一辆车身以金漆阴雕圆状,欲破空冲天凤鸟为家徽的平头黑漆马车,虽是到处可见的平头黑漆马车,但是内行人一看就知道做工用料都非比寻常。
车子轻巧的从她身边经过,她也不甚在意,直到车夫喊声「吁」,然后停在不远处。
马车的细竹帘被掀起,探出一张从容俊雅的脸来。「于公子。」
这是在喊她啊。
这段时日,于露白已经很习惯人家喊她公子,她也不会错乱,从小为着出门方便,男装和女装的角色互换之间,早就熟烂于胸,但是以前和她在一起的都是熟人,不管青梅竹马还是底下兵士都知道她的身分。
这回离家后,她自忖女子身分掩饰得很是妥当,此刻也能立马反应过来,不露痕迹,说起来,会不会她真把自己当成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