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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村落里常有游客、登山者来来去去,但是瞧见这阵子的大雨,那些外地人肯定吓得腿软,老早在路断前,全都脚底抹油的下山了。
然而,这个人却没有离开,反倒还摊平在她的床上。
清丽的小脸,又靠近了些许,乌溜溜的大眼,忙着在他身上打量着。
这个男人,出奇的好看。
事实上,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他的五官深刻,浓眉长睫、挺鼻薄唇,纵使在昏迷中,那张俊脸也有种难以言喻的性感魅力,教女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可惜的是,俊脸上头,这会儿满是擦伤的痕迹,额上的伤口尤其严重,就像是有人拿球棒,重重朝他额头敲击过。所有的伤口,都被简单的治疗过,但是沾染在枕头上的血迹,看来还是有些怵目惊心。
他的身上还穿着爸爸的汗衫,但因为身材过于高大,爸爸穿来宽大的尺寸,他穿起来却勉强得很,结实的肌肉,在绷紧的衣料下清晰可见。
再往下看去,他的下半身,则是盖着印满红艳大花的被单。
喜悦盯着被单,考虑了好一会儿,虽然心里好奇得,像是有小猫的爪子,正在搔啊搔,但是从小到大,爸妈总是训诫她,不可以“趁人之危”,她才勉强忍住,没去掀开被单,看看爸妈到底找了哪件裤子给他穿,还是干脆就让他没穿……
唉啊唉啊,糟糕,她怎么胡思乱想起来了?!
为了阻止邪恶的念头继续蔓延,喜悦用力拍了拍有些烫红的小脸,在起身之前,又依依不舍的,多看了那张俊脸两眼,才转身走出卧房。
刚踏出房门,迎面而来的,就是食物香喷喷的味道。喜悦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肚子里的馋虫,被香味勾得全都造反了。
她走到餐桌旁,看着满桌的菜肴,高兴得几乎想跳舞。
“哇,都是我喜欢吃的菜!”在台北工作,吃了两年外食,她还是最怀念妈妈的厨艺。
许水仙端着热腾腾的豆豉炒山苏,走到桌边搁下。看见女儿馋得口水直流,也顾不得烫,徒手就往菜肴进攻,她立刻出手,往不规矩的小手一拍。
“洗手了没有?”
“还没。”攻击遭遇严密阻挡,喜悦只能缩回手。
水仙皱起眉头。“瞧你一身脏兮兮的,怎么连衣服也没换?”
“我放里头有人嘛。”她嘴上抱怨,但还是动作迅速的,去厨房洗净双手,才又拿了三副碗筷,坐回餐桌前。“妈,里面那男人是谁?”
就在这个时候,方义也走进屋子。他先是把胶鞋上的泥巴,在门前的棕榈毯上,刷得干净了些后,才踏进客厅。
听见女儿的问话,他拍了拍额头。
“对喔,我忘记告诉你了。”方义顺手接过碗筷,装了满满的白饭,匆匆扒了几口。“我中午出门时,在溪边发现那个男人,他撞伤了头,昏迷不醒,半身都浸在水里,差点就要被冲走。”
“他伤得可不轻。”她夹着凉拌蕨菜,边吃边回想。
方义点头。
“等吃饱饭,我就送他去医院。本来想等阿扬过来,现在路断了,车子也上不来,我送他下去比较快。”
“唔!”
喜悦差点噎着。她伸手一挡,做出暂停的手势,直到努力的吞下喉间那口白饭后,才能顺利开口。
“爸,你要送他下山?”她瞪大眼睛。“不能叫救护车吗?”
“电话线断了,没办法联络医院。”
“等等,我有手机!”她高高兴兴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但是,只看了一眼手机荧幕,她就愣住了。“呃,没有讯号?”她拿着手机,在屋子里晃过来、晃过去,却还是收不到讯号。
“不用试了,那东西在咱们山里,本来就不太管用。”他认为无线电都比手机来得可靠。“而且你不是说路断了吗,我送他下去就好啦!”
“但是,路都断了,你们要怎么去医院?”
“我可以背着他下山啊。”方义理所当然的开口道。
用背的?!
喜悦大惊失色,连连摇头,坚决反对。
“不行!马上就要天黑了,连你单独下山都太危险,更何况还要背着一个伤患?”她上山这一路,背着行李都嫌重了。
“当年,你半夜里发高烧,我还不是摸黑背着你下山?”方义自信满满。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早已将山区地形摸得熟透,就算是蒙着眼睛,都可以走下山去。
喜悦叹了一口气。
“爸。”
“怎么样?”
“我那时候才七岁。”她指了指卧房。“而里头那个,可是个成年男人,体重肯定超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