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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11)
作者:苍伶 阅读记录
原因无它,只因弄不清楚焰武国物价的绵绵,从汜崎国带来的银两已经快清空罗,有肥羊可巴,干嘛不巴?
相识时的那餐饭最后如何解决,无论问雷聿或绵绵都得不到正确答案。
吃饭会让人变得想睡,吃得越鲍瞌睡虫聚得越多。
因为无论吃不吃银子都得付,两人吃得之努力以至于逃出险境后两人双双睡倒路旁,对先前是怎么逃出客栈的毫无印象。
之后的日子,绵绵的印象深刻得多.
刚开始时,跟雷聿结伴而行是场灾难,绵绵每天都需要用一大堆的理由说服自己,跟个无生活能力、无金钱观念、无视社会善良风俗,努力调戏良家少男的烂人继续走下去。
久了,也就习惯了。
况且雷聿爱玩爱闹没错,却不曾忘了顾到他。就算把他丢在客栈里,独自出去追少男,过会儿也会乖乖回来付帐。
有好吃的、漂亮的也不会忘记他一份,只差调戏美少年时没为他留一个。
知道他对华丽的饰品有莫大兴趣后,每到一处总会搬一堆怎么看怎么值钱的饰品到他面前,讨好之意不言可喻。
旅途上雷聿总是聒噪,虽然净讲些没有营养的话,虽然绵绵会回的话题极少,但总比独自行走来得快乐多了.
当初绵绵跟雷聿走的原因在于仅有雷聿知道目的地。但没啥戒心的雷聿早已将地点透露予他知晓,害他到了最未几天,日日要对自己提出理由留下。
最后,还是看在一件又一件华美饰品的份上,绵绵勉勉强强留到最后,反正看雷聿四处追少年也梃好笑的。
说也奇怪,刚开始绵绵犹想过将雷聿当成狡兔的第二窟,以防最后没抢到官印空手回家遭兄长奚落。
可是日子久了!他对雷聿的各种举动慢慢从生气变成看戏心情。
最初那点将雷聿钓来当未来伴侣的想法消失殆尽,仅留下友谊似的感觉在。
这个人,即便不当情人,也会是个值得来往的好朋友。
或许如此,他并不介意雷聿将三天路途走成十天,反而希望日子继续延下去.即便雷幸成天追著别人屁股后头跑也好。
总比自此参商不相见得好。
跟绵绵渐渐安定的心思恰恰相反,相处得越久,雷聿越觉得发疯。
习惯是种一旦养成就很难戒除的东西,性向则天生自然,想要改变的可能性不高。两者作用下让他看到美少年就流口水,一有点机会马上追过去,完全忘记先前打算把绵绵姑娘娶回家的想法。
即便他看绵绵会看到呆掉,觉得绵绵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衫都漂亮得紧,珠饰戴在他头上也比一般俗丽女子美丽得多。
绵绵笑起来就像日出东方,霎时世界整个明亮,让人目眩神迷。
但是狗改不了吃屎,呃......更正,食色性也!
第5章
跟他个性相似的钦雷立了男子默言为后后,犹是抓到机会就偷吃。
人家已经定下来的都如此,又怎能怪他常常忘记身边跟著绵绵,一溜烟地往美少年身边窜?
有次何止将绵绵忘在客栈,他根本就已尝过此城最漂亮小官的味道了,即踏著又轻又快的步伐,往下一座城池移动。
想他聿皇轻功卓绝天下,三两下就到达目的地。
跑到半路,雷聿发出一声惨叫,用更快的速度往回跑。天哪!他又把绵绵遗落在客栈里!
好在绵绵一开始是生气,后来倒也没怎么气,亦找到乐子打发时间,雷聿回来时瞧见他听说书听得正入迷。
为了陪罪,雷聿每次归来总会挑上几件做工精细的饰品送绵绵,看著绵绵展颜一笑,心里的大石始放下。
他竞笨得没发现,在他担心绵绵生气时,已是将绵绵放在心里,当成他的元配、他的正室,以至于将与他合葬的人,打从忘了绵绵存在自个儿出城的事发生后,深觉不能这样子下去的雷聿,开始每天早上起床时对著镜子默念三次绵绵的名字,再提醒自己三次绵绵在身边别又把人丢下了,才出门吃早饭。
默念的效果相当好,他果真没再忘记过绵绵,再也没忘。
睡觉时想著,赶路时想著,逛街时想著,追美少年时想者,上相姑堂子找小官时一样想著。
不知不觉他已经从早到晚,无论做什么事都想着绵绵。
想到有天在路人被人吓到,都从叫"妈啊"改口叫"绵绵啊".
对从小到大都看著男人爱女人、少年配姑娘的人来说,男子爱上男子总有一点不舒坦。
同样的,对雷聿这个从认识情欲二字俊整天迫著娈童跑,完全忘记世上犹有种生物名唤女性的家伙来说,爱上姑娘家别扭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