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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并没有吃了她。
他只是重重伤了她的心。
见丁儿闷声不语,只是猛掉眼泪,小龙有些沉不住气,又补上一句。「你不跟我回京城,难道还想留下来,等著参加雷贯天跟那位姑娘的婚礼?」
这句话像重击,敲得她头晕目眩,想也不想的立刻摇头。不!她宁可挖出自己的双眼,也不要看见雷贯天娶别的女人!
「好,我跟你回京城!」丁儿冲勤的脱口而出,捏紧拳头。此刻她只想逃,远远的逃开这儿,逃回自己的家、逃回自己的家人身旁。
小龙双眼一亮,用力紧握住她的手,俊秀的面容转向後方。
「都处理妥当了?」
自称龙无常的黑衣男人,像是许久前就站在那里,双手背负在身後,一动也不动,听见了小龙的询问,才冷冷的点头。
「马车备妥了?」
黑衣男人仍是点头。
「很好,咱们立刻就走!」小龙面露喜色,拉著丁儿就要往後门走。
才走了两步,圆润的脸儿却转向来时路,看往主房,双腿也钉住不动。「等一下,我、我想再收拾一些东西。」
「要快,否则就走不成了!」小龙轻跺一步,却不敢硬拉,只能低声催促。
夜长梦多,久留一定就会有变卦,他得趁著那驼城富商结束那篇一厢情愿的联姻大计,或是雷贯天失去耐性,把债主那一家子,全都扛起来扔出牧场大门前,尽快拐走这珍宝似的人儿——
丁儿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又回到主房里。
她推开房门,撩开重重的毡毯,走向角落的橱柜,拿出那件刘大娘替她作的雷字绣披风,正要收卷入包袱,才一抬头,眼角却又瞄见橱柜角落,一件破旧厚重的披风。
那是雷贯天的披风。掳她来雷家牧场的路上、她掉进溪水的那一夜,他曾用这件披风裹著她,把她紧抱在胸前,用炙热的体温,温暖她冰冷的身子——
她望著那件旧披风,看了好久好久。然後,她搁下雷字绣的披风,反倒取走他的旧披风,卷进包袱里头。
「丁儿,咱们该走了!」小龙站在门前,不耐烦的低语,漂亮的眸子里有著几分紧张。
「我这就来。」她喃喃答应,举著像有千斤重的双腿,以中风乌龟的速度,慢慢住门口走去。
走到门前,她又回头,看了最後一眼。主房里景物依然,到处都有著雷贯天给她的回忆。
她曾经认为,这里不是她的家。
当雷贵天对她好的时候,她稍稍认为,这儿或许会是她的家。
但是如今,当她知道,他准备纳妾,接纳另外一个女人时,她又觉得这儿再也不是她的容身之处。
「我走了——」她对著空荡荡的房间喃喃自语,不知是说给谁听的。「再见。」她轻声说道,然後放下厚重的毡毯,任由小龙扯著自个儿往外走。
圆润润的身影离开了,只剩下一滴泪没追上她的脚步,落在主房的地上,悄悄被石砖吮尽。
第九章
直到日落黄昏,那富商才幸幸然领著车队离去。
雷贯天站在门前,看著远去的车队,徐徐松开双手的铁拳。
他的忍耐已经逼近临界点,短短的几个时辰内,他曾有好几次,想抓起自个儿的债主,用力的、死命的摇晃,直到那张嘴再也吐不出半个字来。
只是,为了弟兄们的生活,他得忍!得坐在大厅里,耐著性子,听那富商天花乱坠的说著,雷家牧场与黎记商行联姻後,会有多么美好的远景。
先前在驼城,雷贯天早已明确拒绝,摆明了不可能纳妾。但是那富商仍不死心,还特地带著女儿前来,一口咬定,只要雷贯天瞧了他的女儿,立刻就会改变心意。
事实上,他从头到尾没有瞧那女人一眼。
霍达跟孙兰始终待在大厅里,努力挤出笑容,表面上是不敢怠慢贵客,实际上却是担心雷贯天失去耐性,当场就撕了那富商的嘴。
直到车队出了牧场大门,雷贯天才缓慢而僵硬的转身,独眼瞪著属下们,怒声宣布:
「以後,谁再敢让那家子的人踏进牧场一步,我就剁了他去喂马!」
孙兰翻了翻白眼。
「不用头儿吩咐了,往後再瞧见那家子接近咱们牧场,弟兄们就去假扮马贼,把他们抢光剥光,全丢在野地里。」那一家子脸皮之厚,简直难以想像,将军再三拒绝,他们却还要坚持倒贴。
那个不要脸的富商,甚至暗示,雷贯天若是不肯娶他女儿,就要提前收回对雷家的借款。
但是,即使威胁利诱的伎俩全使上,雷贯天的回答仍是那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