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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砚城志卷二)(12)



「这可是我等了许久,好不容易才——」他张着嘴,没再继续说。

他手里只有一盒,而姑娘身后,可是堆得像小山般高呢!

虽然她轻挥衣袖,转眼满屋的胭脂都消失,还娇笑的朝他走来,但他早已看得一清二楚。

刹那之间,他有些懊恼,只觉尴尬。

雷刚收手,笑容不再,把胭脂盒子藏到身后。

「你为我买了什么?」

她走入他怀里,仰望的小脸充满期待。

「没什么。」他硬声回答。

要不是确信自己眼力过人,他肯定会被她无辜的模样骗了。

明明拥有如山多的胭脂,姑娘却偏要来讨,不依不饶,娇小的身子贴上雷刚的胸膛,小手顺着他的手臂绕到他的后腰,困得他无法动弹。

她找到被他握在掌心里的胭脂盒子,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捧在掌心之间,露出真正开心的笑,令砚城里所有的花都开了。

「你为我买了胭脂。」

她惊喜的轻喊,转开上盖,用指尖抹了一些,沾在软嫩的唇上,更添鲜妍丽色。瞧她视若珍宝的神情,雷刚僵硬的身躯很快软化,心情也变好了。

「我只抹这盒胭脂。」

她柔柔的说,贴在他怀里:

「好不好?」

映着她娇颜的黑阵深深。他张嘴哑声吐出一个字:

「好。」

她笑得更加灿烂,在雷刚怀中又说了一句:

「而且,只抹给你看,好吗?」

心上人说的情话,最是动听。

原本僵硬的嘴角软化、微扬,他露出满足的笑容,觉得胸口也满满的,粗壮的铁臂将她圈抱得更紧,再也不去在乎那些堆积如山的胭脂。

靠在她耳边,他吐息用那只让她听见的音量,悄声再应一个字:「好。」

【第三章 丢脸】

何清是砚城里最俊美的男人。

他面如冠玉、身材修长,是何兴钱庄的少东,对家传主业没半点兴趣,也不爱与文人歌咏风月,更不爱与粗人来往,看见衣衫有污渍的人,大老远就会避开。

同样的,他也受不了自个儿的衣衫有半点的污痕。就算是滴了一滴茶渍,他也会坐立不安,要随从奉上干净衣衫,立刻更换才行,否则就宁可尽速回家,不愿意待在外头。

为了维持美貌,他沐浴时用的,是冬季从梅花上扫下的雪。

雪融化后,封在罐子里头,足足够一年用。

他还从鬼市里,买来一个药方。

需要春季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晒乾。

又要雨水时雨水十二钱、白露时露水十二钱、霜降时霜十二钱、以及小雪时雪十二钱。

把这四样水调匀,再加十二钱蜂蜜、十二钱白糖,做成龙眼般大小的丸子,日日都吃,就能保持俊美。

知道刘家有卖胭脂,他也砸下重金,买了不少回来。

他不把胭脂抹在颊上,而是勾画在眼角,俊美得让人心跳。在家里时,他会在铜镜前端详老半天;出门之后,只要遇到水池,他就会停下脚步,迷恋的欣赏着自己。

女人们贪爱他的美貌,总守在何家门前,只要他一出门,就追在后头,抢着摘取他拂过的花叶、挖取他踏过的石砖、掬取他照映过的池水。

也有待字闺中的少女,恳求爹娘去探问,期望能结为连理。

何清却是理也不理,只顾对镜描胭脂。除了维持美貌、寻找更美的方式外,他对其他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

陈娇是砚城里最艳丽的女人。

她的容颜娇俏可人,皮肤又白又嫩,几乎可以掐出水来。安生药铺的陈掌柜老来得女,疼爱得如珠如宝,从来不曾拂逆她的心意。

不只是陈掌柜,只要见了她的男人,全都心甘情愿,乖乖被她使唤。

她只吃当天采的青菜,还是最嫩的部分,竹笋就切笋尖那一丁点儿,用现榨的油炒一盘。猪肉只吃猪后颈那儿的,一头只有两片,一片六两的肉,那处肉较白嫩,软中带着些微的脆,不腻不涩。

吃得讲究,喝的当然也不马虎。

城外一株樱花树下,有清澈的涌泉,冰凉润口。陈掌柜天天派人去挑水,自己连一口都舍不得喝,都让女儿饮用。

为了讨女儿欢欣,陈掌柜找出家传药方。

这药工序太烦杂,前几代只在木府主人大婚时,才会费尽心思的调制,当作贺礼恭敬送上,差不多五十年才需做一次。

但女儿爱美,到了他这一代,做得最勤,也不嫌辛苦,反倒甘之如饴。

药方成分包括白丁香、白僵蚕、白牵牛、白细辛、白莲蕊、白芷、白附子、白茯苓以及甘松各一两,荆芥、独活、羌活、檀香及防风各五钱,珍珠二分,研成细粉,再加上绿豆粉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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