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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颀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腰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熟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迷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著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乎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一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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