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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乞网龙(龙凤玦续之三)(4)



一拳打瘸他。

「我本来就趴着行乞呀!是今天趴累了才坐起来舒舒筋络。」很勤劳吧!

也才睡个小觉罢了,哪知脚一麻,不舒展舒展怪难受。看看周遭人们畏惧的神色,她的心中已有了底,就算教人撕了骨肉也是自个儿倒楣。

门前的雪自扫,瓦霜就留着过夜好了,惧怕恶势力是人之常性,她不好连累乐善好施的叔叔、伯伯们,不然下回哪来的好心人?

天真是没眼呀!他连乞丐的银两都不放过,她该不该替天行道?

「你……你戏弄老子……」王大麻子气得直咬牙,他没见过这么想死的小乞儿。

乞飞羽无力的挥挥手,「你误会了,我是小乞丐,不是唱大戏的相公。」

「你再给老子装疯卖傻试试看,要不要我先把你的门牙打断?」他抡起拳头耀武扬威。

「不要啦!少了门牙会很丑,影响我乞讨的行情。」脏没关系,至少要五官端正讨人欢喜。

身上有七个不大不小的补丁,过大的蓝色裤是某位大户人家小妾的庶子好心施舍,经帮里的小婶稍做修改,未再长高的她穿了两年,舒适得懒得换新。

她不是讲究富裕生活的怠情人,得过且过才是乐天知命的,和其他流离失所的苦难儿相比,她可是幸福多了。

有吃有喝还有屋檐遮,风不刮、雨不淋,大水淹不到她的臭脚丫,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喔!不,那七个老天真的妄想异动,居然动到她的头顶上,企图推她入火坑去当人上人,拿着一根碧竹棒打遍天下野狗。

说起她不如人的武功,三两下打狗功夫只够打打牙祭,真要杀人手会软,帮主之位若由她继承,不用三年就拱手让人了。

而且额手称庆,笑得最大声的人肯定是她。

「好小子,没见到棺材不落泪是吧!老子的刀可是磨得很利。」这小子是真笨还是假笨?

乞飞羽非常爱惜生命,大刀一劈她跳得可远。「小心呀!砍到肉会痛耶!」

「原来你会一点武功,难怪敢在老子面前猖狂。」不给点教训,他怎么在镇上混下去。

「不不不,小乞丐不会武功,小乞丐被狗追久了,所以闪得快。」快是她的保命之道。

「你说我是狗?」

奇怪,他干么脸色一阵青一陈白?「大哥身体不好吗?你长得像头熊哪有狗样,难不成大哥会缩骨神功?!」

「你……找死!」王大麻子脸皮抽动得厉害,握刀的手直想往她身上劈。

「刀是很危险的武器要拿稳,小乞儿的命不值两毛钱,要你一命抵一命太过意不去。」啧,如他所言,刀锋磨得还真亮眼呀!

一刀割下去多疼,她这辈子什么都不怕就怕疼,没事磨得那么利干么?瞧他手臂有如树干一般粗,只需挥个一下就够她受了。

打是打不输啦,可是手脚动太多会流汗耶!她要吃多少才补得回来?

那群乞丐也太不够意思了,她一个小乞儿在这受人欺凌多可怜,好歹冲着「同行」的份上来解困,人多势众嘛!光用吓的也唬人。

唉!她的命真歹呐!难道七口袋子没系在腰上就看不出辈分,非要她大声吆喝才算数?

不过说出去大概没人相信,年纪轻轻的她怎会是七袋长老,八成会被当成骗子毒打一顿再送丐帮总舵,然後义父兼师父的丐帮帮主必会大笑一场骂她活该,好好的少帮主不当搞出走,打死是天理。

话说当年义父在破庙的神桌下睡大头觉,突然有个婴儿被塞入他怀中,他迷迷糊糊地当是草席便往背上一放,就这样带走了她,一别千里远。

乞儿没有名,胸前一只精琢的蝴蝶玉玦刻了「飞羽」二字,因此以乞为姓飞羽为名。

至于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没人在意,就当是观音托子,一干乞丐头可怜惜得很,片刻不忍放手的轮流抱养,她才能长得又可爱又惹人疼宠,皇宫内的龙子凤女都不一定有她的好福分呢!

「松化镇内我最大,你惹到老子就是踩到王法,看你要命还是要银子。」王大麻子将大刀十分有劲的一扫。

呼!好险,差点削掉她的头皮。「有话好说嘛!不然我的草席分你一半躺,碗也借你好了。」

瞧她多大方,生财工具和风光地都分地。

「你当我是乞丐啊。」这下不只是银子问题,还有他的面子。

要是连个小乞儿都压不住,以後他王大麻子有何面目在地方上收取保护费?

岂不让人笑破肚皮。

一想到这里,他大刀挥得更勤,每每都相中目标用力一砍,可是小乞儿滑溜得像尾泥鳅,一闪身就擦衣而过,连个小补丁都没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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