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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花花女(爱上新郎系列)(1)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抢婚花花女

寄秋

契子

十七岁是一个什麽样的年纪?

十七岁是飞扬跋扈。

十七岁是热情洋溢。

十七岁的女孩可以是娇憨、纯真、率性、活泼、无伤大雅。

十七岁的女孩也可以是刁钻、任性、骄纵、蛮横、无法无天。

还有——

十七岁的女孩同时具备顽皮、偏执、古怪、自私、为所欲为。

而大人们常说,十七岁是少女的叛逆期。

好学校也有壤学生,壤学校也有好学生,就在十七岁那年,好学校的好学生和坏学校的壤学生有了交集。

我,十七岁。

综合了以上十七岁的特点,时而娇俏可人,时而泼辣使坏,时而俏皮讨喜,在最叛逆的年纪做了一件最惊心动魄的大事——

出卖爱情。

「我要你离开我儿子。」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如此说道。

「为什麽?」少女漫小经心的问,抖著右脚嚼著口香糖。

「因为你配不上他。」轻视的口气浓厚,化著完美浓妆的脸上只有傲慢。

「我为什麽要?」我不开心的数着高级餐厅内,那名男侍哈腰鞠躬的次数。

夫人如电影、小说中情节那般优雅地拿出一张支票来,怕一动就掉妆的僵扯著嘴角道:「一千万,你的。」

「不用扣税?」我讨厌麻烦,真的。

她似乎发出嗤嗤声说不用,只要我写下切结书,保证不再去纠缠她儿子。

我喜欢他,非常喜欢他,一个研究所硕二的学生,他非常优秀,他的师长说他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即使想当总统也不是问题。

可是,在他人生里污点就是我,一个私立高职的太妹学生,个性外向不爱读书,只喜欢摸不同的布料和骂脏话,虽然我已经很节制了。

不过我仍被归纳为坏女生,只因我不太为公路上的时速限制和警察竞速,三不五时陪无聊人士过过招,然後对光头校长不太礼貌,以及偶尔嘲笑理事长的性能力而已,我自认为很乖,至少没杀人放火、吸强力胶。

大过、小过不断,我还是毕业了,因为我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认识我,我很红哦!

只是显然还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白眼一个要我离开她儿子,真是井底之蛙。

好吧!要我写切结书也成,谁叫我是个好商量的十七岁女孩,我最爱帮助人了。

当然还有支票。

切结书

给郑夕问:

我要和你分手,因为你妈的支票非常吸引人,你知道我很缺钱,所以你被牺牲了。

相爱不一定要常相守,你妈的建议今我心动,一千万我拿得心安理得,反正你也爽到了。

各自珍重,後会无期。

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于弄睛

她问我为何在「你妈的」三个字旁画上线,我告诉她是习惯用法,不具任何意义。

她满意地拿著切结书离开,我拥有支票。

但是,我没想到自己会哭得淅沥哗啦,连哭了三天三夜,吓得我妈差点要打一一九叫救护车来送我去疯人院。

我想起还没告诉他一件事。

我,十七岁了。

而且,怀孕了。

第一章

我不要结婚,不要结婚,不结婚……啦……

结婚?!

不、可、能。

我就是不要结婚如何,你能拿我怎样。

蓬发垢面的女子半裸著背趴在温暖的床上,急速翻动的眼皮表示她很得意,即使她正在作梦。

一道曙光由窗帘後打了进来,又是一天的开始。

厨房里有道忙碌的小影子东摸西摸,一下子煎火腿,一下子将蛋翻面,切去土司边抹奶油,撒上红萝卜丝和肉松,技巧熟练得像个家庭主妇。

冰箱里满满的存粮在食用了一个星期後告罄,最後的一瓶牛奶在昨天饭後喝光,看来只能喝妈减肥用的优酪乳,虽然没多大成效。

先将就了,明天再拜托杰生叔叔去补货。

三明治放在两个篮子里,一大一中的两杯优酷乳摆在桌上,剩下来的工作可是件大工程——要把大懒虫挖起来。

拖著绒毛兔拖鞋,小影子推开半掩的门走进母亲的房间,轻轻推推床上睡死的懒女人,很没力地拨开她面上一堆发草,掐她眼皮。

「我要米兰市记得我。」

还是没醒。

大吼一声的女子翻个身正躺,浑圆有致的胸前春光尽现,刻意晒的小麦色肌肤匀称亮泽,参加天体营是她的乐趣之一。

她不能说是胖,应该是略显丰腴的东方美,她最引以为傲的是那一双局部塑身过的长腿,以前打架留下的疤痕全在保养品的呵护下消得不见踪迹,修长得勾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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