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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忙里偷闲,特来看戏。
“我们就来个风雨交加,把他淋成避雷针。”人体避雷针,新鲜。
“神经,你想让龙二小姐那团火焰烧上身吗?小心她一拳揍得你贴在墙上当壁纸。”损人不利己非风向天的作风。
方羽自嘲地拉了一下鼻尖。“咱们几时正常过,神经早该挖出来重整编号。”
“很抱歉,我不认识你,先生贵姓呀?”他揶揄地撇清关系。
杜鹃窝的号码牌他独自去领,恕不奉陪。
“风公向天兄,你找好墓碑了吗?我用MP-5德制冲锋枪帮你刻墓志铭,不收费。”他笑得很假。
风向天拍拍软硬适中的靠枕。“不好意思,我已经先帮你镌上四字:死、有、余、辜。”
“你有种,够狠。”杀手出身的他怎斗得过披着羊皮的狼。
避难避到遭人“遗弃”,实在有够霉气。
头一天到龙之谷,这个不负责的主人借着找个驱鬼大师而一去不回,他们被迫由“无业游民”升级成“上班族”,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大半时间帮他处理赌场的事务。
原以为认真、尽责的家伙不会离开岗位太久,谁知全被他“正直”的表相所欺,一走就是五天五夜无音讯。
害他们想死他……的任劳任怨。
赌场是营业场所,又是龙门主堂口之一,龙青妮和龙宝妮玩得很有分寸,不会叫那群豺狼虎豹的追婚娘子军前来,暂时松了口气。
“啧!你听到林宝坚尼Diablo的喘息声吗?”风向天耳朵和兔子一样尖。
方羽挑唇地走到酒柜倒了杯波本。“车性和车名蛮牛一般凶悍,聋子都听得见。”
他的酒才刚一沾唇,风一般的身影怀抱个俊秀……男?女?疾过,看到他们亦不惊讶,视如空气般漠视,绕过两人走上阶梯。
反常的举动令人傻眼,风向天的笑脸还僵着,方羽的酒全让下巴喝了。
“他……他是雷刚吧!”应该不是仿冒品,酷得叫人……恨呐!
“还是那张脸,看不出动过整型手术。”切成八块,石头本质不变——死板。
两人相视一望,继而爆出哄堂大笑声,震得水晶灯饰发出微微音磁一晃,让随后而入的伊梦和杰西怀疑这里是精神病院。
“你们在笑什么?”
一看到可爱的小美女,方羽殷勤多了。
美人多娇,不堪折损。
“小美女,你看起来很面熟,我们是不是曾在前世相爱过?”他对每一个长相不差的女人都用这一套。
忽然有个美男子靠近,伊梦有些失神地怔了一下。“你……你是谁?”
好帅的男子,长毛象……呃!洛斯的粗犷美就差人家一点。她有点想移情别恋。
“在下姓方名羽,宝贝呢?”
“我叫伊梦。”
“我是杰西。蓝侬。”
才想掬起小姐的手背一亲芳泽,不识相的杰西先一步握住方羽的手,非常热情地上下摇动,逗得风向天发出浑厚笑声。
“这位是?”又是一位眼带邪气的大帅哥,成为超级经纪人的梦想就在眼前。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你叫他小天天好了。”唉!真扫兴。
“小天天?”风向天眉头一皱。“雨,你准备好赔偿雷的家具吗?”
“哎呀!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打架是坏孩子的行径。”他解开扣子挽起袖。
风向天微微一笑。“适度的运动可以纡减压力,这是取自专家的研究报告。”
“既然如此,招子放亮些,别让我的花拳绣腿伤了你。”好久没练人肉拳。
“我很会闪,把脸拿远些,我怕做恶梦。”扁掉的人面猪不太雅观。
一触即发的两人彼此伸出一只手互碰,正蓄势待发的气势忽然被迟钝的杰西化解掉,一脸雾水地望着覆在他们拳上的胖手。
“你有什么事?”
一获得重视,杰西的口水就像不要钱的水龙头直喷,抓住知音似地滔滔不绝,舌头动得飞快,中、英、法三种语言齐出。
风向天和方羽听不懂半句话,眼中有片刻的不耐,有志一同向一方位挥出一拳。
顿成O形嘴的伊梦心中一寒,瞠大无辜的双眸瞪着半吊在楼梯口的杰西。
梦,真的碎得很快。
好暴力。
看来还是长毛象有人性,还是不要琵琶别抱得好,还是量好门板的距离,还是……
溜吧!
第五章失去温度的雪白脸色逐渐红润,冰凉的肌肤透着人性的暖意,东方味里在轻薄的羽被里,额头冒出些细汗,两颊开始发烫。
一离开餐厅,所有的压迫感立刻消失无踪,恶臭的腐味不再困扰。
十九年的岁月她碰过无数形形色色的人,接触过寻常人可能一辈子见不到的各种幽魂。
但是,那抹冷意来得阴沉,背负的血债冻得她无法招架,体内的能量在瞬间抽个透彻,只觉得浑身乏力。
那人太黑暗了,他的世界是由人血和人骨堆积而成,邪恶的势力来自欲望中心,黑色的心容不下一丝光亮,他是沉沦了。
东方味看到了死亡,他的和……她的。
“好多了吧?”雷刚低头问问怀中的俊俏佳人。
“嗯!”
“是你的体质问题还是其间出了什么差错?”从根本下药才能治本。
她还笑得出来。“没把你吓坏吧!我可是头一回碰上这种事呢!”
“我是担心,你快昏过去了。”他从没这么无助过,对于未知的事物。
身为龙门的一份子,稀奇古怪的事不足为奇,而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龙三小姐贝妮因一把泣血剑在谎言之月的光线下,和七星串连成一股神秘力量回到唐朝,并与斜剑山庄的庄主冷天寒结为夫妇。
龙翼的未婚妻明明已死去多时,手脚都已冰凉无气息,可是怪得很,死人居然复活了,现在两人快乐地周游列国去也。
别人的故事只是一则传奇,发生在自己身上却是惊栗。
他很害怕无法以人的力量挽回她的生命,像是握不住的空气,两手全是空。
东方味很想拍拍他安慰一下,但手包在羽被里难以行动。“下回戴上守护天珠就没事了。”
“守护天珠?”
“那是一颗铜钱大小的琉璃珠,灌注了得道高僧的法力及家族内先祖的灵力,可以保护我不受邪恶力量侵袭。”好热。
“你的天珠呢!为什么不挂在身上?”他责怪她的轻忽。
“这是谁的错?”她眼底饱含不满地瞅着他。
“难道是我的错?”
东方味用眨眼代替点头。
“某人办事能力差,找了好些天都找不着我应该下榻的饭店,你看过拍片的模特儿身上戴着天珠吗?又不是拍宗教类影片。
“还有明明已经和台湾方面的工作人员连络上,却迟迟不肯把我的行李拿回来,想把我当成豢养的宠物吗?”
她气恼的训话听在雷刚耳中是欢喜的,因为她已将他的怀抱当成家,潜意识说出把行李拿回来,而不是把人送回去。
习惯真是一股微妙的助力,她已经习惯了习惯。
“待会我就命人把天珠取回。”
“行李呢?”她抓出他的语病,这人很狡猾。
“有纪念价值的东西?”她脸好红,生病了吗?他的手覆上她的额头。
“没有。”
丢了再买新的,他的钱多得泛滥。“你是不是发烧了?”他不回答无意义的问话。
“笨蛋。”她忍不住要骂人。
“嗯——味儿。”
“正常人在室温二十五度还裹棉被已经是不正常,而我裹的是最保暖的羽毛被,不盗汗才是不正常。”
雷刚脸一哂,连忙掀开被褥抱着她坐在大腿上。“热着你了。”
“出出汗有益健康,我当跑了一百公尺接力赛。”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小傻瓜,别为我的愚昧找借口,我的确是个笨蛋。”他轻轻吻咬她的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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