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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青梅(十二客花图秋之诗之三)(7)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不挑剔咯!

「你……你在生气吗?」神经再粗也不难看出他正在冒火。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在生气?」不,他一点都不生气,只要对象是她。

「两眼。」除非她是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沈恋梅的坦白让他即使有气也无处发。

「要是你身边站的是凸牙暴眼的大色狼你也不介意?」但是他介意,而且介意得要命。

脖子一缩,她像挨训的小学生吶吶一说:「吻都吻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就是你嘛!」

「你就不怕吻错人?」他声音略微低沉地饱含妒意。

「吻对了也没奖品好拿呀!你何必气得脸红脖子粗,像我背着你偷人似。」她一脸不解。

他的确嫉妒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萨的小弟。

依他的脾气哪肯善罢甘休,楞了一下反手抓住「小偷」肩头欲讨回公道,但是他的呼吸在下一刻停住。

称不上是少女杀手,但有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身为蓝天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他要女人有何难,多得是自甘荐枕的拜金女、千金小姐。

优渥的环境宠坏了他吧!有一段时期他是放荡些,只要姿色不赖、体态优美的长腿美女绝不放过,来者不拒地玩着成人游戏。

反正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在美国开放的环境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通,看上眼不妨来场激战,下了床互不相识。

过尽千帆皆不是,伊人在灯火阑珊处。

初时一见她,他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半晌挤不出半丝声音,像是被一道急雷狠狠劈中,呆立不语的注视着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清丽少女。

若非她忽地惊呼忘了给钱,恐怕天崩地裂、海啸狂卷也难以唤回他迷失的神智。

头一回他发现失去宋家大少爷光环的自己价值是三百元,其中一块钱是小费,整付不用找,刚刚好是传他手上失踪的披萨价钱。

从那天起他就不再是自己,不管家里如何催促、威胁就是不肯回去,生根似地种在台湾这块土地。

他知道他的世界颠覆了,由不可一世的世家子弟跌落平民百姓家,不依靠蓝天集团的金援自行创业,于是乎有了星光企业。

星光,代表微不足道。

无法与日月争辉。

她有太阳的热情、月亮的明媚,小小星光只能坚守星空,凝望着日与月的光芒带来温暖,聊慰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孤寂。

化身披萨小弟是他唯一能接触她的机会,六年来不间断地以不亲不疏的态度出现她左右,他的心因一吻而生了波动,再也不甘蛰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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