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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光源氏(红颜楼系列终回)(6)



“所以你用早餐扔狗,喂饱了它?它就不会再追你了?这真是好主意啊。”嘴里说着称赞,但上扬的眉线明显说明他正在笑。

杨冰倩头垂得很低很低,好不羞愧地低声痛骂不肯好好和她合作的肚子。

“走吧!员工餐厅里应该还有些菜,足以喂饱你。”主动牵起她的手,厉旭阳带她走往电梯。

突然,她又小小的觉得这举动很像小喜哥哥,但她不打算说出口,因为可能猜得到,这不是他想听的。

原本打算带新上任的“行政助理”出去用餐,顺便培养一下同事情谊的沈浩天忽地停下脚步,双眼视焦主动转了六十度,停格定在脖子左侧,眼角斜睨的最极限。他看到一幕比耶稣诞生更能称为神迹的画面,先是难以置信地睁大一双风流又多情的桃花眼,而后花了足足一分钟的时间才确定眼见为实,又浪费三十秒把掉了的下巴慢慢收回,最后画了三秒把他的美人助理打发掉。

还有什么比和漂亮美眉聚餐、饮杯小酒重要呢?有,没有事情比看厉旭阳的笑话更重要了!

他随即鬼鬼祟祟的在员工餐厅行进,试图无声无息接近“案发现场”

“洋葱不吃就搁着,没人强迫你一定得吃它。”

举箸维艰的杨冰倩二话不说,喜滋滋地将洋葱炒蛋中的洋葱挑到盘子另一头,只吃饭和蛋花。

“青椒的营养成分虽高,但是不喜欢吃就算了,用不着勉强。”

一双筷子夹走一片几乎小到看不见的青椒末,放入口中咀嚼,另一双筷子的主人则很高兴的咀嚼起牛肉。

“下次不吃苦瓜就给我,你夹小鱼干就好,何必瞪着它像吃药似的?”

“等等,你怎么知道她不吃洋葱、青椒、苦瓜?”在旁边观察一阵子的沈浩天,终于很不识相的出声。

这两个人也太夸张了吧!早上才在面试会场认识,这会就熟得像老夫老妻,不管怎么看都有问题!

“看她打结的眉头就知道了。”一只扁汤匙压住炒得过黄的苦瓜,早某人一把舀起,大口地嚼成苦瓜泥,吞咽。

也许,他会开始相信所谓的命中注定,因为很自然的,他对她一点都不生疏。

打结?“我没看到她皱眉啊。”他看她倒是一副饿死鬼的样子,吃饭无敌专心又迅速,连跟他打招呼都没空。

“那样很好,如果你也看到了,我会揍你一顿,连带调你去衣索比亚分公司。”他想成为了解她的那个唯一。

“……最好是我们在衣索比亚有分公司啦!”

厉旭阳眯起眼,希望他有自知之明,“现在没有,但如果你继续不识相的打扰我们,过两天就会有了。”

可惜,沈浩天很白目,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你不觉得很怪异吗?为何你刚好晓得她喜欢吃什么?”

“巧合。”夹起一块无锡排骨给她,的确看到她嘴角上扬,多扒了两口饭,他又猜对她的喜好了。“不然,你想听到什么?”

“哪有这么凑巧啊。”沈浩天嗤哼一声,随即又压低音量,“我就觉得毛毛的,你们是不是以前认识啊?”

厉旭阳也学他压低声音,“不可能,除非你说的认识是我看到广告牌那次。”

“啊--就是她喔!”

沈浩天突然指着杨冰倩大喊一声,吓得她筷子都掉了,只能傻愣愣看着他。

“我……我怎么了?”她是不是太专心吃饭,让人以为她看不起人,被人讨厌了?可是,她真的很饿嘛。

“没、没事。”死定了,有人在狠瞪他,他明天就会收到调职通知了,调职的原因肯定是因为嗓门太大,很适合去空旷的衣索比亚,那多丢人啊。为了弥补罪行,沈浩天连忙帮她夹了一块排骨,也讨好的顺手帮厉旭阳夹了一块--“他不吃大蒜,怕蒜味。”一看到他的动作,杨冰倩不假思索的说出口。

“我不吃大蒜,拿开!”厉旭阳一脸嫌恶地以筷子拨开。甜美的嗓音和低沉的男音几乎在同一个时间点扬起。

一股毛毛的惊悚感由颈椎窜到头皮,相仿的话语让两个大男人瞬间凝住神色,也显得慎重,他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心里浮起诧然的疑惑。

“这样也叫巧合?她也能事先看到你皱眉吗?”最好全世界的巧合都被他们俩遇上了啦!“你一点都不怀疑到离奇的可能性吗?会不会是你那次……”

沉默思索片刻,厉旭阳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老头的证据很完整,你知道我不是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该查的我都查过了。”

“可是我怎么想都觉得毛……”

“我不知道你在外面欠了多少风流债,你觉得毛,说不定是背上背了什么东西,跟我没关系。”他不想做没有证据的怀疑。

“你……我有没有说过你很不讨喜啊!”他怎么会跟这种没感情的家伙当这么久的朋友啊!真是一步错步步错,错在他也喜欢风帆。他跟厉旭阳同是风帆爱好者,虽说念不同校,却因兴趣成为少数得到他信任的朋友,更有一起驾驶帆船绕行欧洲大陆一周的情谊。

后来厉旭阳回台湾前力邀他进公司,虽说在公司里他们以职务称谓,但私底下则是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尽管个性南辕北辙,情谊却很深。

但改不了的坏习惯就是很喜欢吐槽对方!

“有,现在。”将大半碗白饭拨给杨冰倩,厉旭阳示意好友可以闪人了。“沈经理,你在确定完我很不讨喜之后,没有别的事可以做了吗?”

“好好好,我们再试一次,若再中,就绝对不是我的风流债作祟了。”他的第六感向来很准,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沈浩天伸出手,想套用以往的公式,先将人迷得晕头转向再套话。

可是,很显然的,有人不欣赏他灌迷汤那一套,在他手快摸到人家小姐细白小手前,一只大掌就像拍蟑螂似地打肿他的手。随即哀嚎响起,“厉……副总裁,我也有感觉神经的好吗,有痛觉的!”

“那你最好也有视神经,可以感觉我对你的行为十分不快,你如果不想断掌去衣索比亚的话,就把你的咸猪手收起来。”这次他握紧的是筷子,很明白告诉对方,他不介意当场挑断色胚的手筋。

“我这是习惯嘛。”他要让女人讲心事,通常都是先来这招的,怎么能怪他?

本来他是打算问清楚杨冰倩是不是还能猜出厉旭阳喜欢什么,但换个方法也行,干么急着打他的手,真是兄弟不如女人啊。

突然,他灵光一闪。

“咳!秘书小姐,能不能麻烦你剥只虾子给副总裁,他最爱吃白虾站酱。”

正在喝汤的杨冰倩不假思索的回道:“他可以吃虾吗?他不是对海鲜过敏,除了现捞的新鲜龙虾外,连贝壳类食物都不能碰才对……”

“你怎么知道?”这次开口的是厉旭阳,因为她一句话都没有说错。

“啊--对不起,我说的是小喜哥哥,你们不只长得像,连很多习惯都像,我才会又搞混了。”

“我帮你剥虾吧,你又不是小喜哥哥,怎么会不能吃虾呢?”她连忙陪笑,真糟糕,她又把小喜哥哥的习性套在他身上了,看她拿起一只虾子剥壳,厉旭阳却没了吃虾的兴致。

不,应该说他的确对虾过敏,这也让厉旭阳不得不怀疑,难道他真的是莫喜青?

当然,除了他之外,沈浩天也露出震惊神色,要说这两个人今天才认识会不会太牵强了?

第三章

“我真怀疑你的品味。”沈浩天看着杨冰倩离开的背影唏嘘,这个杨冰倩顶多称得上清秀佳人,跟他身边围绕的高挑美女相比,实在逊色不少,真没想到能让好友这么着迷,从他进来到现在,只顾着目送他的秘书离开,看都没看他一眼,实在是厚此薄彼。

“彼此彼此,我对你的审美观也很不解,那种把自己家当牧场,养了一堆乳牛的嗜好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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