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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是猎户,一家人生活在小山村里,叶父还在世时,日子过得还不错,不说餐餐有鱼有肉,起码温饱无虞,还能存下几两银子给儿女们买买头花笔墨什么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叶家打算买几亩田种种耐寒的作物时,叶父上山打猎好凑足银两,却失足坠谷,等抬回来时只剩下一口气了,遗言都来不及交代就断气,丢下一家老小撒手人寰。
花无千日红,失去主心骨的叶家如同江河日下,家境一日不如一日,妻弱子幼的,只好开始变卖原本留给女儿当妆奁的皮毛。
叶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道人家,粗重的活儿做不了,丈夫在时最多忙家里的琐事,洗洗衣、煮个饭、打扫里外,再多是喂鸡,养几只山里捉回来的小兔子。
眼看着一家子要吃饭却没有进帐,就要坐吃山空了,叶母急白了发,整日寻思着要怎么渡过眼前难关。
正巧,当叶母苦恼的时侯,山那头的山下村有户陆家想找个童养媳。
虽然陆家不富有,但比起叶家好多了,至少陆家有几亩田能耕作,勤劳点下田也不至于饿死,遇着丰年还能有盈余。
叶母思来想去,看着二女儿叶照容的年岁正合适,刚满三岁不大不小,刚会记事认人又不太黏人,到了人家家里头混熟了也就不怕生了,省得年纪大懂事了,哭喊着不肯离家,又吵又闹得让两家人为难。
即使心里难受得很,舍不下怀胎十月的女儿,可是叶母一看向围在身侧的一女两子,心肠便不得不硬起来,舍一人救三人,值得了。
叶月容只是流泪,心里明白家里真的很穷,年纪最小的妹妹什么忙也帮不上,只是耗费为数不多的粮食。
但那是她的亲妹子呀!她怎么能说舍就舍?
转头看着憨憨的吸吮着大拇指跟着她身后,软软糯糯喊她姊姊的小妹,她的心又是一阵揪扯。
「何况到了人家家里,妹妹最起码还有碗饭吃是不是,不像在咱们家里饱一顿、饿一顿的,只能吃野菜团子果腹。」叶母这话不知在说服谁,越说越心酸,忍不住轻拭眼角。
「娘,你真能确定妹妹到了陆家能吃饱饭,他们不会欺负她?」妹妹这么小,什么也不懂。
「能……」能吧!叶母回答得有点迟疑。
据她所知,陆四郎也是可怜人,今年八岁,其父是家中三子,英年早逝,他母亲怀着他熬了几个月,后来生下他不久也跟着去了,小娃儿就由祖母高氏代为抚养。
只是家里难免人多嘴杂,陆四郎的大伯、二伯还算是忠厚的乡下人,对弟弟的遗孤多有疼惜,时常背着家中婆娘塞颗糖、烤地瓜什么的。
而他们的妻子也不是说不好,就是心胸狭窄了些,对人对事的眼界不宽,对于家里多了个吃闲饭的,难免有些嘀咕。
高氏的年岁渐长,腿脚不利索,病痛在身,她常想有朝一日她若走了,气量狭小的大媳妇、二媳妇看在四郎是侄子的分上,虽不致让人饿死,但绝对不会为四郎设想太多。
思及此,高氏便动了为孙子纳童养媳的念头,心想日子过得再苦,孙子身边至少有个贴心人照料,她才不会走得不安心。
叶月容没瞧见母亲脸上的犹豫,她只顾着抹泪,用力抱紧妹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身板。「二妞,我们家养不起你,到了人家家里要听话,你……有饭就吃别省着。」
「好。」穿着过大的补丁衣衫,懵懂无知的叶照容还不知道什么是离别,她天真的以为只是去走亲戚。
「还有,要吃饱点,把肚子吃得鼓鼓的,这样子才长得快,有力气干活……」
她说着说着又掉起了泪。
「好的,大姊,你不要哭嘛!二妞会吃饭,二妞快快长大,赚好多好多的铜板给娘用。」二妞长得瘦小,小脸被日头晒得微黑,还看不出美丑的五官,唯有一双眼儿显得特别明亮澄净,彷佛雨后晴空中般,毫无杂质。
「好,大姊不哭,你要乖乖的喔,大姊有空就去瞧瞧你。」只要对方对二妞好,她才能安心。
此时的叶月容根本不晓得,接下来她将忙得足不点地,既要帮忙家计又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十三岁不到便被迫嫁给镇上一名足以当她祖父的刘老爷为妾,从此被关在深宅内院,鲜少外出。
「好了,好了,都不哭了,这是好事,怎么哭哭啼啼呢!要欢欢喜喜的笑,把嘴巴大大的咧开,喜上眉梢,瞧瞧这天儿多好。」甫踏进门,看到这情景便心中有数,居中牵线的张媒婆扬起大红手绢高声嚷道,笑得比自家闺女出阁还开心,因为有银子可拿。
「是呀!都别哭了,是太失礼了。」在外人面前,叶母强颜欢笑的拉起小女儿的手,眼眶红通通的看向来带走小女儿的众人。「不知哪一位是亲家,让我认认人也免得眼疏了。」
「我是他祖母,姓高。」人群中走出一位发丝半白的老妇,面容慈祥和善,看向叶照容的眼神显然十分满意。
她不求精明的孙媳妇,只要乖巧温顺能帮衬着孙子就好,妻贤夫祸少,先求不生事才能持家。
「老太太好,我这女儿憨了些,以后就烦劳你多费心了。」叶母将小女儿往前一推,没人看出她内心的不舍。
好像怕叶家又把女儿抢回去似的,高氏手脚奇快的将叶照容拉到身边,假意瞧瞧她模样好不好。「好说好说,咱们也算是自己人,喊声亲家老奶奶就得了,别老太太的叫得我心虚。」
不过是田里讨生活的老婆子,哪能和富裕人家的夫人相提并论,高氏很有自知之明。
「亲家老奶奶客气了。家里没什么好招待的,喝碗凉茶消消暑气。」叶母也拿不出象样的水酒,只能以茶待客。
其实叶家的穷就摆在那儿了,犯不着客套打肿脸充胖子,过得去的人家谁会将亲骨肉送人。
接过凉茶的高氏喝了一大口茶,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拉出身后腼腆小儿。「这是我家四郎,人害羞了些,但为人务实,不偷奸耍滑。你也瞅瞅,别认错了女婿。」
「长得挺壮实的,尤其这两道眉毛生得好,又浓又黑的,肯定是肯干活又疼娘子的人,日后我这丈母娘就不发愁了。」八岁的孩子这个头算是高个了,叶母越看越中意。
陆四郎个高,有着庄稼小儿的黝黑肤色,许是来迎小媳妇的,衣着打扮还得体,脚上是一双半新不旧的鞋子,看得出很珍惜,少穿,少有磨损,一身衣物亦是干干净净的,有点泛白,但相当整齐,很有诚意。
他面上挂着一抹羞怯的笑,有些不太自在的样子,不住傻笑的挠挠自个儿的后脑杓,时不时的偷偷打量他的小媳妇儿。
说到孙子养得好,高氏可得意了。「那可不,照三餐的喂养,虽不是顿顿有鱼有肉,但每十天半个月的还是能割几斤猪肉打打牙祭,你家闺女到了我们陆家保准饿不着。」
「那敢情好,快快带走吧!省下我家一点口粮,都快养不起她了。」叶母说的是实话,尽管心里酸涩得很,压根不想让人家带走女儿,但人穷谈什么志气,只求活下去。
「别舍不得,那我带走了,以后咱们两家多走动多动,再怎样也切不断骨肉情。」高氏一手牵一个孩子,好像抓牢就是自家的。「老大、老二还傻愣愣的站着干什么,去把米放下,难不成你们还要扛回家自己吃不成。」
两个粗手粗脚的庄稼汉子呵呵干笑,赶紧将肩上的两袋米往地上一放。
叶家「卖」女儿的价码是一百斤梗米和三两银子,幸好今年收成好,没什么风灾雨患,高氏东凑西凑的,勉强也凑出一份象样的聘礼,让叶家不舍之余也稍有安慰,总算勉强能熬过一年。
「娘——」
寒暄过后,被牵着离开家门的叶照容三步一回头,不懂为什么娘和哥哥姊姊们一直杵在门口看着她哭,她很想叫他们别哭了,可是小手被握得很紧,她甩不开,只能一步步跟着笑得很慈祥的婆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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