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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表情是悠然自得,可她的话犹如火苗一般的点燃森林大火。
“妳在诅咒全台湾的人民都死光了,包括我在内?”什么遗照,她拍的相片才叫生命的终点。
永恒是一剎那的事,也就是短暂如昙花,她按下快门的同时,亦是被拍摄物寿终正寝的一刻,越是美丽越留不住。
撩拨短得像男孩的发,冬天的个性也像男孩一般洒脱。“姊,我还不是仙姑,妳用不着高兴太早。”
神才有力量毁灭一座小岛,或是一颗原子弹。
“我高兴?”真会被她给气死,学法律的人就一张嘴厉害。
喔!不对,冬天是念了一年后自动休学,因为她要去旅行,见识更多的人文风情,“没时间”为文凭浪费宝贵的青春。
而她当年是以近满分的榜首进法学院。
“瞧得出妳很兴奋,两眼散发迷人的光彩,可惜我不是蔺医生,无法消受十万伏特的电波。”她有意无意的将两人扯在一起。
冬雪表情尴尬得很想把她的嘴缝起来,而一旁贪看她笑颜的蔺兰生脸色也不甚好看,略微一淡的当作没听见她的暗喻。
“冬天,妳这次回来准备待几天?”他不敢奢望以月计算,诚如她所言,那会把她逼疯。
“明天我就要走了。”迟了恐怕拍不到她要的相片。
“明天?!”
“这么快?!”
男人的惊讶和失望,以及女人的愤怒吼声难以置信,两人四颗眼珠子差点因她惊人之语而滑出眼眶,像是听见外星人在唱“爱拚才会赢”,离谱得叫人傻眼。
“你们不要太舍不得我离开,我还在台湾本岛忍受潮湿多变的天气。”冬天半是认真半开玩笑的宣布她的旅程。
“妳要去哪里?”就知道她不安分,可是没想到这么快。
“花东一带。”
花东?“妳干么跑那么远去拍照?阳明山的花季就快到了,够妳谋杀所有的底片。”
“姊,我不是小孩子了,妳用不着继续当老母鸡。”阳明山的花季在四月,而现在是十一月中旬。“对了,蔺大哥,你听过‘幻日’的传说吗?”
她没给冬雪反应的机会,话题一转看向一身白袍的男子。
“幻日?”幻想的太阳。他就字面解释。
“这是一位印地安老人告诉我的故事,当天空出现不只一个太阳的时候,你要如何分辨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太阳。”而她有幸拍下了一帧“幻日”。
蔺兰生以科学的方式阐述,“那是因为大气层中累积了不少水蒸气,经由太阳照射反射出的影像,故有两个以上的太阳。”
“哇!精辟。可是你知道哪一个才是你要的太阳吗?虚幻的影像、水远也不会成真。”冬天突然望向一头雾水的亲姊说出,“若一径追求虚幻的日,你将会忽视身边默默为你付出的太阳。
“‘幻日’的意思是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而是用心去追寻属于你的太阳。”
她的话让两人都沉默,忘了她明天又要离开的事实。
第二章
“哥,明天镇上有传统民俗技艺展,你带我去看看好不好?”
一个扎着马尾的活泼少女兴高采烈的报告着,一脸兴奋的扬散属于她这年纪的青春笑容,甜美可人的模样令人舍不得拒绝她的要求。
但对背着她的健壮男子而言,这样的甜美等于是一种负担。他知道她一定又要使性子缠上他一天,不让他工作也不准任何人靠近他,纯粹要独占他,不容旁人介入。
经营一座牧场本就是一件吃力的事,如果再多上一个刁蛮不讲理的妹妹,他的日子可想而知有多辛苦。
刚出生的小牛要打预防针,纽西兰进口的种牛这两天会到,东边的畜栏也该清一清了,再拖下去不只是牛会生病,连人都会受不了。
从早忙到晚鲜少有空闲的时间,机器化的控制虽然节省不少人力,免去重劳力的付出,但相对的成本也跟着提高,光是仪器的保养和维修就不是小数目。
幸好及早做好规划没弄得血本无归,在政府开放肉品进口的冲击下还能维持一定的品质,让自产的肉牛能打入生鲜市场。
唯一较担忧的是,一旦入了冬,鲜奶的销售旦里会大幅度降低,他们必须减产控制乳牛的分泌量,否则鲜乳会因为产量过盛而滞销。
前几年农委会要畜牧业自行吸收过多的乳制品,自用或贩售都可以,只要达到平衡不拉低一般的鲜奶价格。
“哥,你到底有没有听见人家的话啦?我要到镇上玩。”而且要玩到天黑才回来。
身形健硕的男子扛起一捆秣草走过她身边,眼神刚直的不看她一眼,视她为无物的着手喂食的工作,不让她妨碍正在进行的事。
但此举让一向任性的少女感到不满,两臂一张的挡住他的去路,非要他听完她的话不可,不准他冷落她的只顾着一群牛。
他绕路,她就挡,他将她拨开,她又死皮赖脸的跟上来,最后攀上他的手臂任其拖行,死也不肯放手。
这样的画面着实可笑,一个月总要上演个两、三回,在牧场做事的工人早已司空见惯,常因此打赌这次的“纠缠不清”会是由谁胜出。
不过十次有八次是老板赢得赌注,因为他的体格刚强有力,气魄惊人,就算双臂都吊着人依然健步如飞,彷佛他们轻得没有重量似的,轻轻一拎像拎颗橘子。
“我一定要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绝对会翻脸,然后闹得你天翻地覆。”耍赖她最行了,不信他无动于衷。
男子方正的脸偏向她那边,不带一丝温度的说道:“嘎玛会带妳去。”
“什么?你要那个‘番仔’陪我,我不要。”她使性子的坐在牵引机上,让他无法激活。
“赵英妹,汪意妳的用语及口气,嘎玛是阿美族的勇士,不许妳用轻蔑的态度对待他。”他尊重每一位肯认真学习的工人,不管他是原住民或是平地人。
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
被骂的赵英妹非常丕局兴的噘着嘴。“他本来就是番嘛!有什么不能说的。”
她最讨厌整天只会唱歌、喝酒,闲着不做事的原住民,明明穷得要典妻卖女还那么快乐,好象他们的神允许他们不用工作也有饭吃。
而且他们的眼神很怪,老瞅着人瞧,一口牙黄黄黑黑的也不刷干净,咬着槟榔吐一地汁。
“妳要我罚妳禁足吗?”必要时他会揍她一顿,让她学点规矩。
“赵英汉你不公平,为什么你可以禁我足而不顾及我的意愿?”他太小气了,只会欺负她。
手环着胸,赵英汉立于上方俯视她。“赵英汉是妳叫的吗?”
“我……”她慑了慑,声音微弱的抗议,“人家只是想到镇上玩嘛!”
“我也说过嘎玛会载妳过去,妳可以玩上一整天。”只要不来烦他。
鼓着腮,她又扬高分贝的表示不满。“我要嘎玛干什么?我要你陪我。”
几乎整个畜牧区的居民都知道,赵英妹有恋兄情结,个性古怪的特爱缠着自己的兄长,不让任何年纪超过十六、未满四十的雌性生物接近他,防守得滴水不漏。
当有人不信邪的想来试一试,结果都在她的大吵大闹下无功而返,灰头土脸的被整了好些冤枉,直说她是牧场上恐怖的小霸王。
可她不因此自满,仍像盯贼似的盯着每一位看起来长得不错的女人,不管人家对她大哥有没有企图,她都会先采取攻势,逼得对方只好表态对他没意思。
前几年她还小,不敢做得太明显,仅是私底下的警告别人,或放两只青蛙、小蛇的吓走人家,自己在一旁自鸣得意一时的杰作。
及长,她的黏性简直做到如背后灵的程度,为了跟大哥形影不离,她放弃升大学的机会,高中一毕业就在家里吃闲饭,什么事也不帮忙的做她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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