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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似乎成了今天的主题颜色。
不知是谁大手笔地包下全台湾的黄玫瑰,十分奢靡地将花瓣扬空轻洒,连续下了三小时的花瓣雨仍末停歇,难怪报章媒体的新闻车群起围靠,直赞台湾经 济起飞了。
几乎所有人都在伤心,连对面的警察也不例外,严肃的警察局长还不小心掉了两滴泪,发誓明年一定要请调,绝不再指挥交通。
如此诡异的气氛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为何有个脸色铁青的男子似在冒火,阴鸷双眸迸发出杀人冷芒,狠视着不怀好意的宾客。
没人曾在这种日子触霉头,而他也不认为自己的人缘会差到如此地步,可是事情偏偏发生了。
为什么会是他?
这句话不断的出现在他脑海里。
「阎天,别绷着脸嘛!要开开心心地微笑,不然人家会以为你在生气。」瞧,大家多热情呀!没一个错过的全来捧场。
他是在生气,而且气得不轻,「我笑不出来。」
「阎天,你是不是后悔了,因为我是个魔女。」上官青青清灵的面容微染伤心,难过的收起美丽笑容。
「我没有后悔,不管你是不是魔女,我一样爱你到神灭魔消。」而且她根本不算魔女,早被退学了。
因为不可能神灭魔消,所以誓言特别动人,难得化上彩妆的她感动得嫣然一笑,眼眶含着深情泪水。
「阎天,我……」爱你。
「可是你不觉得太过份了吗?这场面……」简直失控了。
他们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以一片的黄来「祝福」他们的爱情,他该起立鼓掌喝釆吗?
看了一眼安静的场合,她不由得发出轻笑声。「还好啦!一群可爱的客人不是吗?」
很久没看见如此壮观的场面,而且她还是第一次瞧见这么多和黄有关的东西,每一样都美得像一幅画,非常动人。
「可爱?!」他都快杀人了还可爱。「有人会在别人的结婚喜宴上大卖棺材吗?」这不是诅咒是什么?诅咒他婚姻不长久,如生活在坟墓一般痛苦、死寂。
「你想太多了,人家黄老板的店刚好在隔壁,他见人潮热络顺便做点生意,现在的人注重养生不容易死……」呃,好像她们家门前这条路的死人特别多,棺材铺老板的啤酒肚越来越大了。
算了,与她无关,人不是她杀的,她只是和善的对他们笑一笑而已。
「青青,你忘了我们今天结婚吗?不吉利的话给我含着。」娶魔女为妻不知是悲是喜,他完全不敢预料未来的生活。
还是一样霸道的欧阳阎天头疼的揉揉太阳穴,不晓得自己为何会被说服在这举行婚礼,英国的教堂绝对庄严肃穆,更适合当新人步向美妙的末来开端。
瞧瞧眼前的情形简直只能用混乱和糟糕来形容,一生一次的美丽记忆成了难以抹灭的恶梦,他实在没办法心平气和的接受。
人家结婚听到的是恭贺新婚快乐,而他却是收到黄色花束和一句「你几时离婚」,这算什么?
如果来的是「人」他还能稍微容忍一下,但是他很难不发现打扮得怪模怪样的狼人、魔女、吸血鬼婚礼,搞得他以为是万圣节提早到来。
何况这些不是人的家伙根本不是来参加婚礼,看他们一脸馋相的盯着看来可口的「食物」,他一点也不怀疑待会若少几个人是出自何者所为。
「死是不吉利的话吗?那我算不算死过一回?」上官青青想起被关入画里那两天,身体不由得发颤。
那种走不出去的恐惧真的很骇人,她拼命的叫喊也没人听见,永远不西沉的太阳日叫人害怕,她根本不晓得自己在里头待了多久。
时间对她而言是静止不动的,除了风声、水声再无其它声音,安静得令人打从心底发慌。
她很怕再也见不到所爱的人,孤独的死在画里。
尤其是阎天,他比她害怕自个消失不见,在回台湾的路上他不断的对一幅画说话,让她不忍的直想落泪,心疼他对她所付出的一片真心。
他是真的需要她而非一名美丽的妻子,他爱她的心,她感受得到。
「不许胡说,你是我最爱的女人,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紧搂着她,那种失去她的无力感他不要再受一回。
他甚至不知该向谁求援,直到卡迪尔带了一双迷路的小孩回来。
「你不要紧张,我也爱你,静很厉害的,没什么事能难得倒她。」这个傻男人呵!瞧他紧张得都冒汗了。
脸色微白的欧阳阎天露出古怪神色。「她很厉害?!」
「对呀!她只花十分钟就进去画中把我带出来。」她本来还以为自己饿昏头看错了呢!
「十分钟……」他的表情越来越难看。「可是我却等了一天一夜……」
内心的煎熬可不是三言两语能敷衍,她们这群魔女!
「呃,这个……静说想喝茶,桃花要玩扑克牌,所以……所以就耽搁了一下……」上官青青笑得有几分不自在。
她怎么能告诉他,其实她们还小睡了一下,在意大利的小舟上跟帅得没天良的船夫唱情歌,到西班牙看斗牛士,然后去纽约瞧瞧自由女神长什么样子,吃完日本的寿司还想去泰国骑大象。
要不是静听见酷的求救声,恐怕她们还会去加拿大看看融冰,或者到南极去享受企鹅在身边围绕的极地生活。
「待会记得提醒我一下,酷那颗脑袋是我的。」他一定要宰了那小鬼。
「嗄,她……又做了什么事?」瞧他的表情肯定不是好事。
「叫她下次请人喝老鼠血酒时,记得要把尾巴拿掉。」他喝了一大口才发现。
「呃。」上官青青眼一睁连忙捂住嘴,不敢笑出声以免他大开杀戒。
那飘浮其上的老鼠尾非常刺眼,像在嘲笑他的后知后觉,一阵放肆的笑声从他身后传来,有人本来嫉妒的心情平衡了许多。
「多热闹呀!下次我结婚会选在台北,别忘了来当招待呀!」哈……
幸好他没一时被爱情冲昏了头,坚持三对新人一起举行婚礼,不然他今天也会成为臭着脸的新郎,忍受一群不讲自来的失恋联盟。
想想他家桃花的桃花册有多长呀!他光想就冷汗直流,万一来个活木乃伊上演一场抢婚记,十个他也不够挡,只能被人踩在脚下当肉垫。
可怕哟!幸好不是他的婚礼,万幸、万幸。
「台北和台中不过两小时的车程,你以为你那个万人迷的死忠支持者不会追过去吗?」另一位也没结成婚,非常郁卒的男人从旁冒了出来。
什么叫姊妹不能一起举行婚礼是民间传统,前后必须相隔四个月才能拥有幸福,否则会相冲相克造成不幸,一死一生永不能结合。
去他的传统,她们是魔女并非普通人,哪来一堆莫名其妙的规矩,分明是针对他而设,处处刁难让他娶不到老婆。
姓南宫的当然不介意,他怎么轮都是第二位,只要再等上四个月就能抱得美人归。
而他呢,明明第一个和上官家的女儿谈恋爱,可是却被人家后来居上,现在连礼堂都进了,他却得再熬上八个月,这道理实在是说不通,绝对有人在整他。
东方著衣万万没想到,整他的人正是他的制服小女友,因为她还没嫁人的念头,不想太早把自己绑死。
以她的聪明才智来说嘛!除非不小心中奖,否则她在三十岁前都有借口让他当不成新郎。
「吓!你别吓我,难道要我躲到火星才能结婚?」冷汗涔涔,南宫风流想都不敢想那画面,太恐怖了。
「你确定火星够远吗?别忘了她的爱慕者有些不是人。」一见他面如土色,东方著衣的心情显然转好。
最好吓到他不敢娶老婆,那么四个月后的新郎就可以换人了,他的静可没有那么多变态追求者。
正得意时,他瞄见「情敌」高霆晖走近,连忙将小女友搂在怀中示威,不许任何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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