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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下,孟清华走向灶边手法俐落的抄起一把刀,左手拎起一条蹙金:一种剌绣的方法。用捻紧的金线绣衣,而绉缩其线纹。或称为「捻金」
活蹦乱跳的黄鱼,以刀背敲鱼头使其昏迷,再刀起刀落地剖开鱼肚去腮,刮去鱼鳞,将鱼用清水洗净,两面各划五刀。
用盐、糖、酒和些许清水腌渍黄鱼,略放一会入味,油锅烧热将黄鱼沿锅边滑入,小火炸熟后捞出,再放入蒸笼中……
炒锅烧热,将拌匀的糯米和白面放在锅中以文火烧至冒烟,再将蒸笼移置锅中,盖上锅盖微燻。
同时,一心两用的孟清华已将鸡腿去骨,摊平切成十字交叉浅纹,与拍扁的葱姜、糖、酱油和酒一起腌渍,约过了两刻后捞起沥乾,盛于盘中再以大火蒸上一会。
倒两碗油入锅烧热,放进鸡腿,炸到呈金黄色便捞起,以斜刀切成小片,整齐地排列在盘中。
麻油烧热后盛起,加葱花和花椒油调匀,纤纤葱指如作画似的将油淋在肉上,青玉瓷盘顿时发出滋滋油响。
一道烟燻黄鱼和一盘油淋去骨鸡香味四溢,教人口水直流。
但是孟清华还未停手,她看了看灶台上备用的食材,又挽起袖子,露出一小截水嫩藕臂,刀法飞快地在肉排上划刀,取葱白热油炸肉,熬煮淋酱……
动作快得让人眼花撩乱,若非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纤弱的孟清华能一手做出一大桌诱人的美食,她熟练技巧教人叹为观止,即使是厨娘也自叹不如。
「哇!好香,真想嚐一口……」
不知是谁发出一声赞叹,随即勾起众人的腹鸣声,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摸摸扁平的肚皮。
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一张张瞪著食盘的脸无声地渴望呐喊,那望眼欲穿的神情像饿了大半个月的灾民。
「没你们的分,赶紧把口水擦一擦,这是大少奶奶特地为大少爷准备的。你们敢和大少爷抢食?」惊秋一面护食一面赶人,难得主子亲自洗手作羹汤,这么多菜吃不完总有她的口福,她绝对绝对不会让给别人,死都不肯。
孟清华的厨艺来自孟夫人的亲授,其口味与调理方式皆与众不同,旁人想学也想不来,堪称独门秘技。
孟老爷当初就是吃了孟夫人的菜才对她离不了心,除了夫人所做的菜,旁人做的怎么也吃不惯,被养刁的胃口只认定她一人,再无人能出其右,夫妻感情二十几年来从没变过。
孟夫人还有一项绝技,那便是女红。一块平凡无奇的青布到了她手中,剪子一裁,针线在布上游走,转眼间便能变出合身大方又独树一格的新衣。
而她将这项技艺连同傲人的厨艺一并传给女儿,孟清华可说是两项绝技的传人,但她从不轻易示人,即使父兄求了又求,她顶多在他们生辰时做上几道,一饱口腹之慾。
而今为了周明寰,她倒是卯足了劲,不再藏著掖著,却以刀下功夫抓住他的胃。
「惊秋,别小家子气惹人笑话,那盘富贵火腿赏了她们吧。」那道火腿肥多瘦少,蒸的时辰不够,入味浅,少了些许微甜的鲜味,其实这道菜她并不满意,鲜甜味不足,摆上桌子她都觉得发臊,没发挥出十成十的功力,但给厨房下人吃已是算相当精致。
「哇!太好了,有得吃了,谢谢大少奶奶赏赐。」厨娘急道谢。香!香得盘子都能一口吞下,要快点下手抢。
惊秋脸一垮,「大少奶奶……」呜!她也好想吃,少了一盘菜。
一盘富贵火腿大约薄切十来片,大户人家厨房人手多,一人一片就没了,手慢的人还抢不到,只能眼巴巴地看别人嚼得满嘴香,一副嚐到人间美味,死也甘心的陶然样。
惊秋就是那少吃一口的人,她挂在眼角的泪珠都快滴下来了,见状的斜月偷偷地夹了一块京葱串子排塞入她嘴里,惊秋这才破涕为笑,两眼一眯,感受串子排在口中的麻香。
「瞧你这副贪吃相,丢人哪!以后别说你是我身边的大丫鬟,我还要颜面。」孟清华笑著轻点贪嘴丫鬟的鼻头。
凝暮上前将她挽起的袖子放下,拿帕子在碧水端著的盆里浸湿,那是采自梅瓣上雪融化后的清水,待沾上梅香再拧乾,轻拭著主子沾了油烟的柔荑。
下厨是一回事,但毕竟是出身良好的世家千金,每一样都马虎不得,她一身雪肤玉肌便是从小娇养来的。
一道道佳肴可不是摆著好看的,凉了就失了味道,孟清华一个眼神,她的丫鬟们就动了起来,一个个洗净了双手,将盛盘的菜肴和汤盅依次端入春莺院。
原本对著帐的周明寰还不觉得饿,忽闻阵阵香气由外头飘来,他鼻子一动,轻嗅,放下帐册,大步的走出书房,丢下几个等著他吩咐办事的刀铺管事。
「什么东西这么香?」这味道……嗯!香味扑鼻,他胃里闹空城计了。
刚换好衣服的孟清华一回头,不由得失笑,向来沉稳内敛的夫婿竟等不及下人布好菜,长指夹起一片芥菜鸭条便不怕烫的丢进口里,津津有味的嚼得开怀,这模样让人莞尔。
娘说的没错,要宠坏男人的胃,让他食髓知味、垂涎万分,从此离不开做菜的人才能抓住他。
「闲著没事就下下厨,想试试两样南方菜色,一时没留意就多煮了几道,你别硬撑,嚐嚐味儿就好,我多加了些花椒,吃多了怕夜里闹胃疾。」坐下后,她夹了一块腐汁虎爪冬笋到他碗里。
谦虚是一种美德,她不自夸。
但是她越内敛越有股不平凡的气韵,由内而外散发宁静恬和,淡淡的沉静如越陈越香的窖藏老酒,沁鼻的酒香,不飮已醺然。
「微微的辛辣,微微的麻香我还承受得住,若是乾来一杯杏花酿的甜酒酿……」酒的果甜中和了舌头的麻辣,便是完美。
周明寰话到一半,白玉红釉莲纹月光杯送到手边,甜香清送的澄黄酒液注入杯中,顿时满室生香。
「咦?这是……」他诧异地睁大眼。
「杏花刚开未能酿酒,出自杏花村的陈年汾酒亦有浓浓的果香,初饮不觉酒烈,唇齿留香,饮多了才知酒气醉人,我大哥的朋友多如天上繁星,便让人送了二十几坛。」年分轻的女子宜饮,五年以上陈酒则不可多饮。
大哥就是个宠妹如命的傻哥哥,知道她不胜酒力又偏爱果子酿,才特意请友人酿制适合女子饮用的水果酒,以杏肉为底制成带有果香的汾酒,天底下仅她独有。
周明寰一听,轻笑出声。「大舅兄生性豪爽,交友广阔,知己满天下,莫怪与酒仙为伍,他连九皇……」九皇子东方浩云也引为知交,交情匪浅。
他以飮酒为掩饰,未将未竟之语说出,那人不是人人攀交得起。
只是孟氏一族是铸铁世家,矿山多达十几座,其中以铁矿居多,而周府又以铸造兵刃闻名,所造兵器精钢不断,大舅兄引荐他与那人相见,这……是否另有用意?
兵行险棋,周明寰并不想往高高在上的金銮座去想,可是事关皇子,即使是再不出彩的龙子,谁敢肯定离那个位子就远了?沉潜于深渊的蛟龙也有破水而出的一天。
而他该不该掌握这险中之险的机会?
答案已在周明寰心中,只不过他不愿承认,若是他想拔除崔氏娘家,权势大过天的皇权绝对是一大助力,可一旦失败……他该不该拿全族的性命去搏百年昌盛?
「什么『酒饭』,你喝了酒便觉饭菜不香了吗?妾身辛苦了一晌午,倒让夫君嫌弃了。」将「九皇」听成「酒饭」,孟清华娇俏地嘟嘴要将饭菜收走,不畏有酒就香的恶郎君,还假意要取走他用了一半的瓷碗。
「菜香酒也香,哪有半句嫌弃,娘子心慧手也巧,是为夫的福分。」一遇到好酒好菜,刚硬的周明寰也露出鲜少有人看过的一面,拉住妻子不让她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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