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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情爱长廊系列)(14)



熬过了母亲轰炸的电话,接连而来的是田大主编的催稿符!她总有法子找到她们的综迹,连提早回台北也知道!好灵敏的鼻子,简直是特异功能了!

“喂!我的书才上市,你就向我要稿,太没道理了吧?如果协议没有错,我们谈好五月份出书,在那之前,我四月份开稿也来得及。”原颖人颈子上夹着无线电话,双手忙着晾衣服。一支大发夹将她鬈曲的秀发胡乱夹在头顶,像一窝鸟巢。整体看来,根本就是个黄脸婆!从玻璃的映影中,她对自己扮了个鬼脸。

“原大作家,你提早交稿我们才有充足的时间审稿校稿,并且为你个人设计特殊风格,然后全力为你的大作造势。这一切可全都是为了你啊!人家萧诺已交出了今年度八本书的故事大纲,目前开稿那一本已写了四万字,你居然一点进度也没有!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交男朋友去了?”田牧莲的声音非常的柔,但却又让人感到柔中带刺,听了会坐立不安。

又来了!又想让她心虚愧疚!原颖人叹了口气——

“大主编,不要激我。我写了三年多了,我还可能会像初出道的作家一般起伏不定吗?我只是不习惯在稿件未完成前就下故事大纲,但按时交稿这事我可不曾跳票过。别说你要出书,我也要活下去呀,不写我喝西北风吗?反正四月中旬我会再给你一本稿,在那之前,我相信你打不通这支电话了。”

“怎么?又闭关了?良心发现了?”田主编的口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电话打不通就代表两位大作家在赶稿了,天大地大的事也动摇不了她们。

“是!您老等着接稿了!若没事的话去催别人的稿吧,我很忙的。”她才不会笨笨的招出她要回家的事!否则回去后又不得安宁了!

“等一等!”田牧莲叫了声,阻止她收线。“听说明天在“吉祥”百货公司的图书部门有一场“权威”出版社名作家的签名促销会,你与萧诺去看看好不好?”

咦!这倒是很新奇的事。作家签名会?要是没人去找他们签名不就糗大了?但至少名堂挺新鲜的。

“是那位作家?”

“最近挺红的“杨水儿”与“云碧”。你们去看看她们的情况如何,如果情形尚可的话,我们也可以如法炮制一番……”

“多丢人哪!抄袭人家的步数!”不听田牧莲说完,原颖人立即大摇其头。

“太看不起我了!原大作家,我是指面对人群这件事,而不是抄袭他们的方法!你当我们“青春”出版社江郎才尽哪!抄袭他们?”田牧莲反应激烈。

原颖人忍住笑,连忙安抚道:

“息怒,息怒!大主编,小女子知道你很强的,别叫了,年过三十就要小心保养。

反正明天我会去看看,如果萧诺有空,我会找她一同去,就这样了,拜!”

签名会?两个文艺作家?原颖人笑了!她记得一年前逛台中市时,曾在新学友书店看到有位知名的文学作家随着新书的促销办全省签名会。结果那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半个人停伫要求签名,致使那位文学名家因羞愧而躲到快餐店去吃东西!而身为地主的书局在店内拚命以广播告知客人——门外有某大作家的签名会,“请”(简直是拜托了)

大家踊跃参与。

当时原颖人只为那位作家感到可怜,对整个情况感到可笑,居然没人要求他签名!

他可是个畅销书名家,又身兼电影编剧、电视编剧的知名文坛人物!不知是台中的人太内向,还是现代人觉得“签名”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屑去轻易崇拜一个人。

堂堂一个文学闻人都得到这种待遇了,何况小小的言情小说作家?如果明天没有半个人前去,原颖人也不会太讶异。但那情况实在太丢脸了!希望那两位作家挺得住。要是叫她去办书迷签名会,打死她她也不去!谁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要是没有人,或只有小猫两三只,她不就丢脸丢到外层空间去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知名度,也不要测试自己的魅力;现代社会已不流行盲目崇拜了。言情小说作家还是神秘到底的好。

晾完两大桶衣服,她走出房间,去敲萧诺的门。

“什么事?”萧诺正捧着一碗泡面。赶稿时的面孔阴森森的,形貌有些狼狈,但那是正常的。

“明天有“杨水儿”与“云碧”的签名会,要不要一同去看?”

“看笑话吗?”她想了一下。“听说杨水儿的笔风与我相近?”

“她制造的笑果比较刻意,没有你的随性潇洒。”原颖人中肯的比较。

“好吧!如果我忘了,明天再叫我一次。老实说,我并不相信会有多少人前去。”

萧诺根本是存着看好戏的心情。,原颖人看她吃得挺香的模样,忍不住也从冰箱拿出她的特大桶布丁来吃。二人坐在大沙发上边吃边聊。

“你对签名会的看法如何?”

萧诺扬起一边唇角,笑得挺无邪的,但出口的话却相当不留情面——

“姑且不论前去的人会有多少;光看外表好了,不管她们长得多好,一定会有人批评其不是之处。如果长得不符合人家期望就更槽了,往后的书恐怕没人看了。迷明星迷的是那张脸,迷作者迷的是其作品,两者是有差别的,做什么去学明星凑热闹?想尝尝被捧着的滋味吗?她们把自己想得太美好了!”

“但她们的确是当前“权威”最红的两位作家呀!听说每个月收到的信以“箱”计。”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她们膨胀的吧!但那是两回事。读者不会吝惜来信鼓励,但她们也不会失去理智去对作者作疯狂的崇拜。致少我的读者肯定不会。”

“希望她们明天能有面子一些,不如我们假扮赞者请她们签名好了!为了嘉许她们肯露脸的勇气。”原颖人是很好心的。

“得了!丢脸透了。到时别拖着我,我不认识你。”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有多余的热情去崇拜什么人,更别说祈求人家签名的事了!她只做冷眼旁观,甚至在心中嘲弄一番,其它的可不会多事,她没那种善良的心。

原颖人笑了笑,各人理念不同,点到为止就成了。她改了个话题——

“我后天会回乡下住上十天半个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我,一律都说不在,别提我去那了,可以吗?”

“你想防的也只有那位四维大少了!你不会以为他当真神通广大到可以找来这儿吧?

而且他又不是非你不可。”萧诺不以为然。在恳丁,美女只有一个,回到台北,多得是各色佳人,相信那位大少很快就会忘了那段插曲。当今世上没有什么痴心单一的事,何况那少爷也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我也是那么希望呀,但昨天我又遇到他了!他专程到咖啡屋找我。我提过,在垦丁之前,我在台北见过他两次;他知道黄耘春是我的朋友,我常去那里。他还没死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颖人一提起他就有火气,更气死他家人对她的观感!当时她瞄了一下,看得出来罗家挺有钱的,才会有那种睥睨他人的高人一等架势!而他们当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最令她气绝!所以她才会生平第一次发大火。

萧诺放下泡面,托首看她,沈吟道:

“也许那位公子当真看上你了,而他却仍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在玩玩而已。”

“哈!我该感到很荣幸吗?”原颖人不屑的叫着。“他大可当他的花心大少白马王子,去钓那些少不更事的清纯少女、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们笔下不常这么写吗?只要花花公子坐上了男主角的宝座,一律找一个清纯无邪、不拜金的美少女去配对,然后花心大少从此收了花心,成了标准丈夫,一级奶爸,事业更加成功,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她以夸张的动作来配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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