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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取得镇帮令,就得先拿到钥匙;而取得钥匙的关键,在金郁骐身上。就这么简单。
随着赵美慎告知他的事情愈多,金郁骐就愈头疼。
他知道,事情恐怕不会在“钥匙”事件结束后,就能如他所希望的再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他的男孙身分,可没有别的男丁可以帮忙分担。如果有利于某些人,就会让一些人执着不已,他不会傻得以为这种事很好脱身。
真是头痛啊……怎么会这么麻烦呢?
他才刚拟好追求奉娴的计划呢。
想来,他是太轻率了。他无意将她扯进麻烦里,可是却又不得不;因为如果他不现在纠缠住她,她……随时会走的。他不想她走。
赫泽帮的众人有他们的执念,所以无视他的意愿。
而奉娴是他的执念,他……也自私的无视了她的意愿。
这是否正好可以解释——遗传真是太神奇了?
他抚着额,苦中作乐的胡乱想着。
“你没忘了下午三点有约吧?”奉娴轻声提醒金郁骐。
“我知道。”金郁骐点头,指着自己的手表道:“现在才早上八点半,离下午三点还很久,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太远,绝对可以在三点以前回来。”
“如果你有急事要办的话,我跟着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碍,帮不上忙的,还不如留下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中午的饭……”奉娴不知道金郁骐打算带她去哪里,如果可以,不管是哪里,她都不想去。
“就别管那些人了。我已经交代过赵嫂,以后他们的伙食就直接叫便当。”金郁骐笑得有点坏,顺手拉过她的手,大步走向车库。“我现在才想到,其实对于不速之客,我们是不需要太过礼遇的。或许就是因为这里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得太好,以至于他们全都不走了。我是说:也许他们本来打算晃个几天就离开,就算要紧迫盯人,三两个人也就够了,怎么现在人却愈来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间,都把厨房和客厅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挤满了。虽说来者是客,不过我们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一路说了许多话,就是没放开她的手;两人走到一辆造型很炫的跑车旁,他将她送进副驾驶座,微弯着腰,对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镜子前练习过无数次最迷人的笑容与最好看的角度。
“现在啊,主人家尽完待客义务之后,就该端茶送客了。我请赵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断的提供,不管他们想吃什么,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门儿都没有。”说完,关上她这边的车门,绕过车身,帅气的钻进车子里,发动,然后跑车很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弹一般射了出去。
奉娴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刚才被他带着快步走,又因为他不中断的一直在说话,没给她一点时间挣脱他的手,当然也不给她开口要求放手的机会。这个人啊……可是个情场高手呢,这五年来没有正经谈过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倒是乐于帮每一位美女创造一个关于“遇见白马王子”的美梦。
这或许是执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数不清的交往经验里,总结出追求女性时的诸多小诀窍。方才那“不经意”的牵手,就瞬间将两人生疏的主雇距离给拉近成情况有些小暧昧的友人关系,而且做得没一点冒失,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种行为,看着他用在别个女性身上,她会觉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忍俊不禁的感觉啊。
因为……会忍不住的想着……某人为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了解“他”的郁闷,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
那想必,很可爱吧?
“在笑什么?”金郁骐从开车出门之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后照镜的情况,直到确定后方跟随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离之后,才侧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特别的笑容。她在笑,看着被他握过的那只手笑着。虽然乍然的第一个想法是她在怀念他手掌的温度,表现出正常女子对一个优秀男子的亲近,所合理产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态度;但出于某种难以言喻的直觉,他在第二秒就将这个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里,带着的,依稀彷佛是幸灾乐祸的成分。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直觉,但不会错的,就是幸灾乐祸。为什么?
“哦,没什么。可不可以说说,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她一贯的温和声音,笑笑的看着他问。这笑,已经回到客气的范筹。
“我们去一间武道馆,不太远,车程一个小时就到了。我时间会抓得刚好,肯定来得及赴三点的约,你别担心。”
谁担心了?这是他个人的事吧,怎么说得好像她已经成了跟他同一条船的人,得同进退似的。
不过……武道馆?这个地方倒是让奉娴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饰试探,问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致华丽,绝对的高格调,难以想象会与武道馆这样的地方有所交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在武道馆学防身术。”金郁骐很帅气的微耸着肩。“这是我父亲吩咐我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对我的期许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会做到。”
“那么说,你如今也算得上是个武林高手了?”她大眼里带着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虑要吹牛还是实话实说,不过对于这种很轻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没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没听清楚我刚才说的话。我在武道馆学的是防身术,不是武术。”
“有差别吗?”她仍然维持着眨巴的大眼样。
“当然有。差别在于真的下过苦功,或者打混摸鱼。下过苦功的,自然学到武术;好逸偷懒的,就当是把武馆当健身房用了,本事没学到多少,身体倒是强壮许多。”
“那也很不错了。这些年你连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来身体底子极好。”她真心说着。
“可不是。我对成为武林高手没有兴趣,不过倒是很喜欢来这儿玩,每个月都会来个两三次,除了见见师父师兄他们,偶尔也在新进的小学徒面前摆摆师兄的威风。”他笑得很愉快。“虽然我学武不成,但师父还是满喜欢我的。要知道,对于其它没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许他们叫师父的,而且还直接叫人不用再来了,给再多的学费或找什么大人物来关说都不成,我师父可不吃那一套。”
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欢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欢鹤立鸡群的风光,喜欢与众不同的卓然,喜欢在重视的人面前获得一些特权。他知道自己不够用功,不是个好徒弟,而师父对他独有的纵容,让他身心获得巨大的满足。
所以,这是他每个月都要跑来好几次的原因是吗?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呢。
奉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唇角一抹浅浅的笑。
觉得这人,纵使缺点和毛病不少,却也不讨人厌呢。
仔细想想,她讨厌的动物里,从来不包括拥有华丽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间或的闲聊里,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抵达目的地的——停车场。停好车之后,他遥指远方。奉娴顺着金郁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武道馆在山上。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钟就到了。前往武馆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二十米宽的柏油路,让车子可以开上去。不过身为师父的弟子,只能走这一条步道。可能会累一点,不过沿路风光不错,就当是出来郊游吧。”他对她笑着,再度“很顺手”的牵住她。道:“走吧。刚开始是土坡道,没有阶梯,很容易脚滑,放心,我会顾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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