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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求安心(情爱长廊系列)(19)



虎落乎阳被犬欺,林鑫文只好同意。

然後,两人起身离去。

一盘咖哩饭还没吃完,却已经冷透,无人青睐。叶安安轻托著下巴,眼睛往天花板看去,思索著一个让她颇感困扰的问题——

为什么她好像特别容易听到一些不该听到的?

碰!第一百零一次,康茱丽被气得甩门而去,发誓再也不要理会任放歌这个大坏蛋了——当然,这个誓言她也发了第一百零一次!

「任……大哥……」常常被吓得腿软的叶小弟躲在一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好像比上次更生气耶。」

「喔。」任放歌把文件拿高,不以为意。

那扇被甩上的门不一会又被打开了,进来的是公司的大老板。想来他是刻意等那个狄克森千金被气出门後,才愿意进来。

「总总总……总经理好!」叶扬洋马上立正站好敬礼。

「扬洋,你把这个拿去影印,再分送各部门,一定要确定每一个人都收到,然後再泡两杯茶进来。」总而言之,就是要把他打发出去。

「是!我马上办!」恭敬接过厚厚的文件,他马上出去。

好啦,这间办公室终於只剩老板与任放歌两人了。

「唉,我好不容易可以耳根清静地看公文说。」任放歌抱怨。

「我看你乐得很。小两口玩得很愉快。」

「老板,请不要随便误解,谢谢。」任放歌丢去一记白眼。

「我看你们颇有谱,就乾脆凑在一块结婚去,顺遂了每个人的期待,也让公司顺利得到合约,一切问题都解决,皆大欢喜。」

「老板。」任放歌停下办公的动作,以深思的表情对上司道:「可能我忘了跟你提,我有女朋友了。所以请你不要挤压你贫乏的浪漫细胞,硬要编出一个爱情故事来自乐,这样太为难你自己了。」

「女朋友?你又是在哪个朋友的店里被美女告白了?」大老板对这情况完全不意外,这小子总是被人追求,又被提分手,女人运开高走低,一再的在这道曲线上轮回,大家都习惯了。

「不是,她是我很辛苦追来的。」任放歌很骄傲地说著。

这倒稀奇,老板身子往前倾,非常有兴趣地问道:

「那一定是很特别的女孩子了,不然怎么可能会让你主动追求?」

「那当然。」

「可是你哪来的空闲追求她?当你电话总是在响时,你不可能有时间。光是一句『我爱你』三个字的告白,就可能有两通电话来打断你。然後女友飞了,还留下五爪印当分手纪念,有一次好像就是这样。」

「老板,我追她追得很认真、很努力,终於如愿让她把我放在心底,请你不要在旁边唱衰好吗?」没好气地看老板一眼,说道:「如果你嗑牙完了,门在你後面,不送。」被人嫌弃了……

好吧,回归正题。身为苦命的工蚁老板,他比别人更忙。偶尔想表现温情一面还被人嫌,现在当老板的,真没地位。

「狄克森小姐好像无意拿出合约,你有什么看法?」

「她总得拿出来的。」

「这么笃定?你每天气得她蹦蹦跳的,她怎么甘心拿出来?」

「我已经联络狄克森公司的威尔森特助,他近日会抵达台湾。」

老板闻言,双眉挑得高高的:

「他是狄克森总部里第二大股东凯利的心腹,这件案子被凯利盯上了吗?」

「公私不分的行为,想不被盯上还真难。」

「你做的?」老板斜睨他,虽是问句,但心下已然明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哈佛留学时,跟威尔森是室友。」没办法,他就是朋友多,而且受过他顺手帮忙的人更多。帮人者,人必帮之,就这样啦。

老板失笑:「斧底抽薪,算你狠。那表示我们不必小心伺候著那名大小姐团团转了。」

「讲这样?你大老板什么时候伺候过她?除了没动手把她丢出你的公司外,你给过好脸色吗?」

「你知道,我受不了仗著某些优势作威作福的人。」说到这里……「那,放歌,如果不是为了合约,你干嘛每天让她跟著你来上下班?」

提到这个,任放歌就要叹气了,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呀——

「老板,你有所不知,这位康茱丽兼狄克森小姐还有一个身分,为了这个身分,我不得不忍耐她跟在我身边混。而次要的原因是,我答应威尔森,他来台湾时,我得把狄克森小姐面交给他,让他拎回美国交差。」

「那个让你困扰的身分是什么?」

虽然老板的表情不具诚意,不过任放歌还是很大方地解惑於他 「她的另一个身分是——我的情敌。」

第八章

威尔森特助不是一个人抵达台湾,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教人意外的女性。她叫方敏琳,同时也是任放歌的母亲。

由公司大老板去招待威尔森特助,而方敏琳则是让任放歌去安排。

叶安安没想到会突然见到任放歌的家人,尤其是他母亲。

一直以来,经由甜甜转述从扬洋那边听到的闲话,她多少知道任放歌有一个轻微中风的父亲、一个後母,以及两个没血缘关系的继妹,这四个人通常三天两头的打电话到公司找任放歌,次数频繁到直接被扬洋升级为VIP,以兹奖励。反而是有关任放歌的生母,从不曾出现在扬洋的闲谈中。

扬洋非常崇拜任放歌。举凡他每天电话响个不停、帮了多少朋友的忙、老板对他多信任、他的妹妹老是打电话来撒娇等等等的小事,都是扬洋回家讲也讲不完的话题。那些话题里,从来没出现过任放歌的生母,想来任放歌这个长年居住在海外的母亲,与任放歌并无太多的往来。

任放歌突然打电话约她一起陪他母亲吃饭,叶安安心里虽然诧异,但也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就吃饭吧,也没什么的。

在吃饭之前,她被姑姑拉去买了套新衣服,脸上重新匀上淡粧,她老人家觉得这是件非常慎重的事,第一次见面总要多少尊重人家长辈,给个好印象,以後再慢慢回复随性本色就好。

时间约在晚上七点,用餐的地点就在任母下榻的五星级饭店里的法式餐厅。不过现在已经七点半了,任母还没下楼来。

「今天上班得怎样?累不累?」任放歌欣赏著女友难得的精心打扮,一直知道她长得不错,可是比她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她有趣的个性;看似冷漠难亲,实则随性自在,以自己觉得舒适的方式对周遭随和。

不过偶尔有这样赏心悦目的风景可看也不错,但这种样貌呈现的次数可不要太多,要是太常这么美的话,他可是会担心呢。

「还不错。」说完,咬下一口小笼包。姑姑说她搽的这条口红不会掉色,尽量吃没关系。

「你的『还不错』是在称赞我买的小笼包不错吃呢?还是今天工作正常,完全不因为我突然的邀约而乱了步骤,过得还不错?」他也丢了一颗进嘴里,嗯,果然不错吃!他实在太会买了!

「都不错。」她笑,见他作势要抢她手上这盒点心,她快速地把最後一颗小笼包塞进嘴里。

主客还没有下来,餐桌上还没有点餐,不过任放歌早在去接叶安安过来的途中买了一堆点心在车上吃,一路吃吃暍暍的,最後到达饭店时,只吃到剩两小盒小笼包,所以带进来餐厅里一边等人一边解决。

任放歌在车上是这么说的——大人物总是最慢出场以彰显自己非同小可的派头,小辈等长辈是天经地义、没得抱怨的事情,也不能失礼地在长辈还没出现之前,自己就点菜先吃个唏哩呼噜。不过要是因为完全不懂得变通,於是在餐桌上饿死了的话,那也实在笨到令人叹息了,所以,吃吧!

那他怕不怕大人物提早下来,正好看到他在偷吃东西呢?

不怕的,因为他说,据他二十七年来的经验所得,大人物约了七点,通常是八点才会出现,从来不会有意外,大人物非常的……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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