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再也不乖(7)



刘吉阳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来就是我强求来的,不管他基于什么心思开始愿意走进我的生活圈,我都乐意承受。我满在意他这个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总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应该在公子哥儿堆里混的人,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为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会是流传几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轻哼。

刘吉阳微笑喝了口水,没有反驳。正觉得休息够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时,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带着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着长廊的方向道:

“嘿,在场两位最闪亮的明星即将碰撞了。这样王见王的场面多么难得,我们速速过去围观吧!”

刘吉阳一怔,迅速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江明绍带着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询问林森什么,打断了林森的阅读。

江明绍怎么会对林森感兴趣?这两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怎么想都不该有所交会的。

早上在别墅会合时,江明绍可是对林森没一点兴趣,迳自就拉着女友玩儿去了,一点也没给刘吉阳介绍林森的机会。

千方百计想跟江大少攀上关系的人多到已经让他厌烦,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别人对他引见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绍时,他都会走开。当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认识”林森,当然更不应该对林森感兴趣。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会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说话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职责,刘吉阳与堂哥很快往两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过来认你!”混血儿大美人一反对其他人的冷淡,一双美眸亮晶晶地盯着林森看,热情的笑容缘是百花齐放一样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头看着美女,确定不认得她后,于是开口问。

“我们在比利时见过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赛会场,那时我们都获得金牌,大合照时,我就站在你左手边……不过我想你是不会记得这样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国际生物奥林匹亚竞赛的英文缩写简称。

“你好。”他确实不记得。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好啦,认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绍撇撇嘴,站在美人儿身后半步远,似是漫不经心地扫了林森一眼就没半点兴趣似的,别开了头。

“明绍,别这样,你真该眼他交个朋友的,我瞧在场的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儿美人认真地对江明绍说道。她是极为喜欢江明绍俊美绝伦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内里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头脑都极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才有机会维持地更长久,而不是轻易消逝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这不是时间与空间造成的破坏,而是太容易就索然无味,接着就相对无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撑住一个月的假期,之后,便无以为继了。

她回国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绍,当然她的美丽也立即得到江明绍热烈的追求,不过两天的时间两人便已如胶似漆。这样的朝夕相处下来,两人之间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还有着一颗特别聪明的头脑,不过半个月,也就发现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阻碍。

这阻碍不在于江明绍是个女人缘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贪玩好享乐而不爱学习,这让他显得有些草包。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一点,毕竟哪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不爱玩呢?像她这样既能玩又能好好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比起会玩,她更欣赏有外表更有脑袋的人。

如果江明绍有林森这样的头脑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遗憾着。

当然,江明绍是不可能成为林森的,不过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绍可以与林森做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才十九岁的江明绍,还有机会变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过她的理想目标恐怕没有达成的机会。这两个外表很优的男人,在四目相对的第一秒,就确定了“非我族类”的气息。虽然还没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却是连个客套的笑容都懒得给。“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浓浓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对盘,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从来不曾主动去结交过任何人;而江明绍从小到大,都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不用他主动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动向他靠过来,渴求获得他一点点青睐。

他们在交友的心态上,都是被动的人。当然,江明绍还好一点,身为一个对美女有着怜香惜玉心肠的人,在遇到美女时.还能保有绅士风度,稍稍有些主动;而林森则不,长相再美、才华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无波的心为之晃动一丁点。

他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长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动,谁也不能教他动容。若是真有他烦透了的事,他也不会与人相争,直接安静走开便是。

“明绍,你们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优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来两位男性之间的冷淡,不过仍然努力地希望他们能对彼此有点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绍,他也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也许你们会有共同的话题?”

“共同话题?我想……”江明绍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书,懒得去看清书名是什么,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专业书籍,才会包装得那样乏味,书页里头的字又多又满,挤得几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与日语的能力都不错,毕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时间是在美国与日本度过的,阅读一些文章没有问题。但就算读得懂,也不可能会去读那些莫名其妙的专业书。

他厌恶那种与生活无关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让人头大、却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读来可以干什么的知识——比如数学、微积分,又比如物理化学什么的。他求学的人生,总在这些无意义的科目上惨败,于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对那些随随便便就能把书读成顶尖的人,没有半点好感。

再厉害再会读书、再怎么天才,以后还不是来给他当员工效劳?

“怎么不可能?试试吧,你似乎没交过这样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劝,林森这样的人她是一直想亲近的,他给人一种很稳定安心的感觉,所以希望这种特质也能在江明绍身上呈现,如果真能这样的话,那她与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丽的结局。

“我没有交过这样的朋友,不是因为我没遇过,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兴趣,不会往来。”江明绍就在林森面前直言无讳。

林森被打扰了读书的心情,也就没有继续看书,他仍然安坐在长廊里的长木条椅上,像是被长廊给同化了,没有半点参与谈天的自觉;也不因为与来人没有任何交情,而赶人或走人。他就坐着,黄昏的太阳斜斜地将一束金黄泼进这方原来较为阴凉的区域,那金黄色的阳光,悄悄迤逦在他身上,更有几抹散落在他脸上,让他原本白皙的肤色,被阳光衬得更加晶莹。

“林森,你别介意,明绍这个人就是说话直了点,但没有坏心的。”大美人还在打圆场,庆幸没有从林森脸上看到一丝生气的迹象。她就知道这个林森是个涵养非常好的人,真是个迷人的男孩。

“茱丽,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们是不是该进屋子里去了?方才你不是说想好好做个SPA的吗?别让你的美容师久等了。”江明绍开始将他的不耐烦给表现出来。他当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这个家夥交朋友,但他一点兴趣也没有。若是女友再坚持纠缠下去,他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当下就把她给甩了。

席绢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