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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原本上班的,全被‘请’了回来,要缺席还真有点难。目前公司处于大肆整修中的“旭日保全”头头们赫然在列,称声无处可去,硬是挤来天母这一边。看在他们押人有功的份上,元旭日也就不赶人,免得三个大男人合唱亚细亚的孤儿来茶毒他的耳朵。
“哪里来的笨狗?”
由于一直躺在床上,并大半时间都是在睡眠,元旭日又不想见韩璇以外的闲杂人,所以他并不知道这只金狼怎么会出现在他的住处。
“嗷!”被唤为笨狗的小金狼叫了声。
“干嘛?想用你还没长齐的牙齿咬我呀?笨狗!
“汪汪!”
“虽然冬天还没到,但先做件金狗毛大衣也不错。”
“呜……汪汪汪!”
真神!这样也可以沟通,并且吵得自得其乐,众人几乎要拍手叫好起来。
“好啦,不要吵架。”于悠抱回跳到床上“吵架”的小金狼,生怕它一身美美的皮毛就这么被剥去当大衣。
“你真听得懂它的话?”林有安讶然问。
“可以。”于悠点头。
“少盖了。”才不信。
“它刚才骂元旭日死性不改,还是那么嘴坏,很想一脚踩扁他。”
“真的假的?”范宇文好奇道:“他们上辈子认识吗?”
“对。”元旭日上辈子是殷佑父亲身边的战将,常常爱唤它叫“小笨狗。”
元旭日挥手打断他们的闲聊——“韩璇,你脑筋比较清楚,请挑重点说明。我受够了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
韩璇抬眼看了下那一群围在小金狼身边观赏稀有动物的人。显而易见,依他们高昂的兴致来推断,大抵还要分心上一阵子。比起曼曼与水恋,他知道的又更多一点,不指定由他说明,还能指望谁?
收起看到一半的公文,他道:“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大约要从五百年前,明朝期间说起——”
元旭日插嘴道:“我大概知道殷人对你们有恩的事。那些不必要了,先告诉我,狼王令是什么东西?在哪里?”
才说要让别人陈述哩,却又迫不及待尽挑自己想知道的问,专制得令人皱眉。
韩璇微抿了唇角,念在他受伤的份上,暂且不予计较。
“狼王令,顾名思义就是狠界的王者之令,一如古代武林盟主的授印或令牌。而我们四人虽然名为护今使者,但令牌其实不在我们身上的。事实上应该说,那令牌在三个人手上——”
“也就是‘日’、‘月’、‘星’三个?”
“是。五百年前三人为杜绝有人趁狼王落难期间挟狼王令造乱,将王令分三等份拆解开,并下了咒语,使得它在完好的双重保护下,即使真有人得到它,也发挥不了功用。”
“功用?”元旭日猜测那令牌应不只是身分表做。
韩璇点头。
“它除了可以号令狼界,也可以畅行于各界,上天庭、下冥府,人界、狼界……
只要是存在的空间异世界都可畅行无阻,不必困育于结界。当然,也许它还有其它作用,但因没有详细的记载,所以无从考查。”
“既然狼王令不在你们身上,你们又怎么会是护令使者?还莫名其妙传承了五百年?用以欺敌吸引野心者注意力吗?干嘛这么自找麻烦?”
“第一,四个家庭不能因开枝散叶而分散;第二,我们无意招人追杀,所谓的护令,便是代代相承,环守殷族的气场来护住殷佑的灵体,让它安全的度过这最脆弱的五百年,不受邪灵干扰。这是先祖对狼王的承诺。当然,也因为它修练即将圆满,灵光外露已非我们四人所能覆盖保护住,因此这些年追杀事件才会层出不穷。”
“我们掩饰得很好喔,那些坏人一直以为狼王令在我们手上,以为杀了我们就没事了,也可以得到令牌,其实从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于悠笑着补充。
“其实我们也是最近这两天才搞清楚前因后果。之前一直以为水晶坠子里藏的是令牌哩。”朱水恋坦言道。
“是呀,没料到是一只幼狼,天晓得济不济事。”季曼曼感到前途相当的“无亮”。拜托!养了五百年,居然养出这么个小东西,好歹来匹雄壮威武的大狼壮声势嘛!
元旭日睨着小金狼。
“好啦,转个话题,日、月、星,如果代表三个人,那另两尾跑哪去了?如果他们投胎失误通人畜牲道怎么办?拜托!可别再来一只小猪或一只老鼠,然后告诉我那是我们以后的伙伴。”
“嗷嗷……”小金狼不悦的叫着,显然听得出有人在讽刺它。
“它说五百年前逊到阵亡的只有你,另外两人以自己的内丹封住王令后,功力尽失,虽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但理应还活在狼界。最为不确定的是,即使找到他们,他们也不见得知道自己曾有的身分,因为五百年前那一场大战,你们三个真的几乎战到流光最后一滴血,所造成的后遗症难以想像。”于悠忠实的翻译小金狼传达出的讯息。
元旭日撇撇嘴,不悦道:“你们说狼王令有三分之一在我身上,我出生时恐怕忘了从娘胎里带出来,别找我要。”
韩璇看向笑得神秘的于悠。
“你说王令在他身上了,什么意思呢?”这是早上得知的消息,还没来得及问缘由,便已教元旭日派人请来此处。
“黑狼族的人不是把烈火剑刺到他身上吗?然后烈火到在伤了他的同时,也回归他体内了。
毕竟这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你们看他的右手。”于悠走近元旭日,一群人也跟着凑近,其中被于悠抱在怀中的小金狼最靠近他。
“干嘛?”元旭日摊平右手。
突地,小金狼张开嘴巴往他手掌心用力咬下。
“它以为它在做什么?”
元旭日高高举起手,眯着眼看着吊在他手上的笨狗,心想这辈子从没吃过狼肉,但偶尔尝尝鲜应该也不错。剩下的狼毛还可做成一双毛拖鞋,真是一举两得。
“别丢它!”
管于悠在千钧一发的瞬间抢救下小金狼的一条小命。不然它绝对会被不知爱护小动物的坏人给远远甩到地球另一端去。
“看看你自己的手心吧。”
“咦?”
“老大,一颗太阳耶!”
“怎么会这样?”
始终像副总统一样安静无声得像不存在的三名男子不禁低呼出来。
没错!在小金狼一咬之后,原本无任何伤疤或胎记的右手手掌心浮出了一个血红色的图腾——一个火红太阳,以及火焰圈绕着光量。元旭日只觉得手心异常灼热,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璇,告诉王医生,晚上来换药时,记得带几剂狂犬病疫苗来。”
一群人当场绝倒!
“汪!嗷嗷……”
“它说——”
“闭嘴。”元旭日没兴趣听一只笨狗的抗议。
韩璇拉过他手,轻触其上,也感受到那热,问于悠:“他的能力启发了?”
“对。因为他的剑回到他手中了。这是五百年前他烙下的咒语。他将令牌封在剑柄里,然后当黑狼族人趁他法力尽失时,夺他的剑刺他,其实他不应该死在自己剑下的,但他动用了死咒、以死下咒:若烈火剑再度刺入他身体内时,他会回复‘日’的能力,剑也会物归原主。当然,里头的令牌也会完好无恙的回到他手上。”
“多典型的狂人风格呀!连命也玩。”季曼曼吹了声口哨。
“可以想见五百年来,这人从未改变。”朱水恋道。
“汪!”小金狼心有戚戚焉的叫了声。
“剑在他体内,怎么唤出来?”韩被问。
“他需要一些咒语”
“例如:万能的天神,请赐给我神奇的力量?”
季曼曼捂住小嘴笑不可抑。
于悠摇头。
“这得由他自己想起来它也不知道。”
“老大,你会怎么设计自己的咒语?”范宇文问。元旭日想了想,看着手掌道:“我只会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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