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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魔的人间实习(5)



颜茴慷慨就义地回应:

“如果你能帮我找到如意郎君,在签下结婚证书前,我会先签下合约书,搞不好还买一送一,连我丈夫的灵魂也一同签给你了。如何?”

“啊?如意郎君?”荼靡叫嚣:“你不是只要有人肯娶就行了?”真是得寸进尺!

“所以我才会自动奉上买一送一的条件呀!”笑话,笃定能嫁人之后,当然要抓一个顺眼的老公才行!她也是很有良心的,不算占魔鬼便宜。

“好好好!反正我们已经达到最初的共识了。我会在三个月内让你嫁出去,你开始列出你心目中的人选吧!不过,我先送你一句良言:量力而为。”荼靡绕了颜茴一圈,评头论足之后,终于肯定这女人的确需要有人帮助方可能嫁得出去。依他几天以来在世界各城市的观察,已可以归纳出人类对“美”的评价程度在什么标准;无疑地,这个颜小姐构不上“美丽”的任何一个边。

正在“量力而为”的颜茴开始满身梦幻地说了:

“我要我的丈夫有纪晓岚的幽默,有李太白的狂放潇洒,有苏东坡的才情,有宋玉的俊美,然后,再有陆游的疑心……哇!”

虚华不实的幻想之声给一声鬼哭神号打成了碎片,颜茴全身虚软地爬到荼靡身后,上齿打下齿地“卡卡”出声,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全身寒毛直竖……

在她眼前的,有五具骷髅,青森森地并排一起……别说她了,任谁看了都会吓得魂飞魄散,昏死过去!她还算清醒是因为与恶魔相处下来,再多可怕的事出现也不再有值得奇怪的地方了。但……这也太扯了吧?

荼靡把身后的她拎出来:

“喏,你的偶像。但……无论怎么说,去崇拜这些死人骨头也真令人讶异了!如果你坚持,我可以把这五具骨头送你……”

“为什么送我?这是什么?”她尖叫。

“你刚刚念的那些人啊,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用瞬间转移法将他们从坟裹请来的……”

“我只是打个比方啊!快……快送回去,我我……”颜茴死闭着眼,不敢再看那五具“伟人”的尸骨。

“唉,你这样难缠我很难做事耶,刚刚你明明叫了这些人嘛!”荼靡嘟嘟嚷嚷的施法,让他们回去安息。“好了啦!”

颜茴这才有胆子张开眼,小心四下张望,看看是否有一、两根死人骨遗落下来,确定没有后才发出不满之声:

“我刚才只是譬喻而已,我要的是有他们特质综合的现代男人!”

荼靡哈哈大笑:

“笑死人了,如果世上真的有这种男人,你以为他会看上你吗?”

“除了肿一点外,我有什么地方输人?”

“有。外在美没有特别之处也就算了;至少也该有内在美来补强。可是你呢,既贪心又小气,做人更没有任何原则,做不了善人也当不成恶人,但却有小善小恶的行为,这种人占了五十五亿人类中的五分之四强。你想,与数十亿人类相通的个性特质,会有吸引人的地方吗?你不是输人,你是平凡到一无可取。”荼靡搬出现学现卖的本领,将他昨天恶补的《人类总论》内容拼凑地倾诉给她了。莫怪人类自从取消了媒妁之言的传统后,旷男怨女霎时成了人间最大的公害群,怨气冲天。五分之四的平凡人类依然还是回归传统比较好。可惜搞什么捞啥子的解放运动,大洗牌之后,全乱了章法,这些人类在搞什么鬼?眼光高,条件却不足,忙坏了他们这一票鬼神仙魔的。

被荼靡这么一挑剔,颜茴原本就不甚巩固的信心又龟裂出好几条碎痕,只好安分地退而求其次地徵询他:

“那……那……五分之四的人类中,总有与我投契的平凡男子吧?”

“当然。”一旦客户懂得自身价值就好办了。“平凡男人又分很多种,包你三个月内出清,咱们明天就开始上街去挑吧!反正你目前没有工作,时间很充裕。”

至少……她安慰地想,至少在其一个范围内,她仍是有挑人的权利的。但愿这名不速之客小恶魔先生能真正帮到她。可是,话说回来,她也不禁纳闷了:地狱没人了是吗?

派这种没什么威信度的魔出来,办事……牢吗?

为今应对之计,只有姑且相信他了。

她一定要摆脱一箪食、一瓢饮,最后亡于营养不良的宿世恶运……她颜茴总不会永远都那么惨吧?

※ ※ ※

即使面对人群,小恶魔先生依然是那么一千零一号扮相。

直到逛了半天街,坐在速食店吃午餐时,颜茴才惊觉他衣着的不合宜,之前之所以会没发现的原因是没有人对他投以异样的眼光,她也就忘了提醒他改装。

她悄悄地凑近他:

“荼靡恶魔小兄弟,是我比较少见多怪的关系吗?为什么其他人都没感觉你身上有角有翅膀很奇怪的?”

“呆瓜!因为你是我的客户,才看得到我的原形,其他凡人看来,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七岁小男孩罢了!”荼靡睨她。也好,女人笨一点比较容易嫁。

“哦,你法力不错嘛。”

“当然,恶魔可不是当假的。”他得意地挺起胸膛。他当然不会说这种事非关法力的好坏。“喂,咱们走了半天,你到底有没有看中意的类型?”

“没有。”她很失望地看向玻璃窗外。虽然她的标准已经低到快与地面齐平了,但要与自己共度一生的男人,不管其他条件如何,总要有一张看来顺眼的面皮吧?

“追根究柢,你还是想抓一个帅哥当老公,喏。”他拿出一面镜子给她,要她随时记住自己的德行。

颜茴嫌恶地格开:

“我又没有多丑。”

“但也沾不上美的边。”

“可是身为有法力的你就该有法子化不可能为可能啊,你的上帝没有教你这一招吗?”

“是撒旦王,不是上帝。”他纠正:“还有,你们有句人话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眼前倒是可以改成:荼靡难为无颜之女作嫁。”入境随俗的关系吧,荼靡觉得自己突然有学问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对子来了。

颜茴也不客气地反驳那个眼前看来渐渐不怎么可怕的恶魔:“以商业理论而言,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不但没信心还诸多挑剔,又怎么能去说服买主下订单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优点呀!”

“如果你的优点有特别之处,你以为我出现在你面前干嘛?”荼靡顶了回去,还兀自喝着奶昔。老实说,数百年不曾来到人间,人类对吃的东西贡献还真不少,即使恶魔是不必靠人类食物来充饥,但有好吃的东西,“浅尝”一下也不错。正兀自兴高采烈地啜饮奶昔,猛地,两“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时他被当成摇铃似的摇晃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显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谋杀”一只恶魔,还迳自低叫:

“喂,喂,快看快看,那个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个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终于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让犬牙伸长十倍,准确地咬了脖子上那两只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你要死啦!杀死恶魔是要被丢到地核去关的。”

颜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没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下谋杀案,一迳儿指着门口:

“快看,快看,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颈子上长着一颗白色马头的男人吗?这女人喜欢的居然是牛头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过去。哪裹有马头?就一个穿着白色服装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台湾没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这个王子又是哪一个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个形容词,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饭碗。”颜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疑样,与速食店内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对门口那位“王子”大发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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