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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浣浣轻声道:“不可以随便吻人的,我以为只有那种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恋人才会以吻为誓。它很神圣的,是不是?”
他正色道:“没有感觉的男女接吻一千遍还是没有感觉;可是你有,对不对?”
她点头,眼光像是一个急于求知的学生,充满全然的信赖,等他再说下去。
“那就代表,你会是我的女人。”
“姘头吗?我不要!”她对感情或许迷迷糊糊,对丁皓说过的话可从没有忘过,这二个字眼她可不敢领教。死丁皓,当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坏,反正她并不讨厌;可是对于那二个难以入耳的字眼,还是留给倒霉的人吧。
“不是姘头,死脑筋!是女朋友——以后要当妻子的那一种。”他干脆明说。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将来谁要敢打她主意,他会率先揍死那个不长眼的家伙;那个王平志是第一个要痛宰的对象。
朱浣浣疑惑地看着他,“可是——我答应了吗?怎么你的口气像是你说了就算。”
“你会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决定,反正他不打算让她跑掉。去他的高学历的正经小姐!他不在乎,这个女人在他眼中只是个傻乎乎的丫头,不保护不行——世道险恶,外面坏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结婚的念头,不是想找个人暖床,不是为了一个固定的床伴,只为了她——一个叫朱浣浣的女人!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这么说吗?
别人谈恋爱都是这样吗?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从头到尾没说一句好听的话,是不是连哄带骗的样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呀,而且他的缺点罄竹难书;她要这种丈夫吗?反正来想,丁皓的确需要她这种老婆;如果没有她这么爱干净,丁皓三天之内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实在太恐怖了。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觉得不大对劲,正要开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
“浣浣,中午你说王平志来骚扰你,那他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要弄垮你。”她皱眉思索另二句话要不要说。
“还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还有下文。她叹口气道:“他还说,我可以让流氓睡,他有钱有势。”王平志那种人没什么计较的,怪只怪自己长相太“情妇”味了;她总是十分感叹自己的容貌常常招来不幸,从小到大,没一件事顺心。
丁皓眯起了眼,不说话。
“丁皓?”
一张吓人的脸,也是一个令她陌生的面孔,叫人打心底起寒颤。
“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第四章:
白水晶手捧着热咖啡杯取暖,双眼上下打量朱浣浣:这女人怎么这么艳光照人、满脸春意?春天全在她身上了。
“恋爱了吗?你这辈子没有这么漂亮过。”她丢一个椅垫给朱浣浣,自己在地毯上坐着,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朱浣浣并不觉得自己恋爱了,只是近些日子来,过得十分充实快乐,心情一直很好。昨天告知丁皓今天周日要陪朋友过,他将水晶的身家问得详详细细后,还考虑要不要让她来。星期天还不许她自由吗?后来他亲自开车送她来;要不是丁皓今天有事,那么他一定会跟她一同来耗上一天——他总是不放心她。在车内的吻别火辣辣得叫她上来五分钟还没清醒过来。丁皓说她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她还没有这种感觉;可是他一脸霸气,说他讲了就算数。什么时候开始的?要是先前有一点经验就好了,在感情方面她是懵懂无知的;浑浑噩噩地过了二十四年头,大半光阴全是在书中度过的。对情一事,既向往又无知,但至少她知道,应该会有些甜言蜜语的——不必肉麻,但要贴心;但丁皓,什么也没有。
白水晶伸出手在朱浣浣大眼前晃来晃去。
“回魂哦,朱家小妞!朱浣浣的魂归来兮,尚飨。”
朱浣浣没好气地瞪她,“尚飨你的头!我又没一命归阴,竟然用这种死人用语!”
“差不多了啦!瞧你这模样,魂大抵也去一半了,谈谈近况吧,你那个同居人‘正人君子’如何?”
如果丁皓是“正人君子”,全天下也就没有坏人了。朱浣浣在哥哥的闪烁其辞下误以为丁皓是那种得孔老夫子真传、柳下惠转世的现代君子圣人,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朱浣浣耸了下肩。
“他叫丁皓,少年时代他曾是杀人入狱七年;他的保全公司员工全是流氓出身、服刑出来的人;他住的地方在凌月巷;他的屋子比猪窝还不如;他长相凶恶,我第一眼见到他差点没吓晕,他全身甚至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刀痕、伤痕满布。”
白水晶兴趣更浓厚了;丁皓?她听过专办刑事案件的小李说过丁家曾名噪黑道一时。解散了之后,丁皓与他的幕后伙伴就成为那些服过刑。愿改过迁善的人的庇护神。他有诸多案底,却被警署中某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压住。对于那些人,白水晶好奇得要死,但因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无缘接触。她又想到叫石强的人似乎也是服过刑的人。
“是不是有什么话说?”她看着朱浣浣,很锐利地盯着问;这个丁皓也许正巧掳获了朱大美人的心呢。
朱浣浣有些困扰。
“水晶,才半个月而已;除了丁皓二天前宣布我是他女朋友之外,之前我与他连牵手也不会。每天光忙着清理他的猪窝就快累垮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像恋爱,但是他说我是他的女人;我在恋爱了吗?”
显然那个传奇人物丁皓也不是浪漫人物,并且还强制硬得很。以外表而言,浣浣很容易被看成情妇型的女人,所以浣浣更加小心地守护自己的感情,对那些别有居心的男人总是避得远远的;而她现在心思会这么乱倒是头一遭,莫非小妮子动心了?
但,那个丁皓呢?是看中浣浣的美色,还是她纯真善良的内在?这就值得探讨了;肤浅的男人总是只见浣浣美艳的外表就垂涎三尺。
“你们上床了吗?”白水晶直接了当地问。
“没有!他只有吻我而已。没有结婚怎么可以上床?那是不可以的。”朱浣浣认为接吻已经很不得了了。
“感觉如何?他吻你了时。”
“我觉得昏昏沉沉的;不讨厌,但有些期待。”
“那么,本医师断定你是恋爱了!反正你也不爱听肉麻兮兮的情话,将就些吧;公处一室还能不侵犯你的男人,可以考虑嫁他了,他肯定是喜欢你的。”朱浣浣笑了笑;与丁皓谈恋爱,那是想都没想这的事,然而竟然发生了,好奇怪。现在下结论太早了,以后还有得瞧呢;丁皓在行为上的确没有侵犯她,但有些时候他的眼光很吓人,会让她心跳加速不知所措,那种眼神除了占有还含着从未有过的欲望。她不敢在他出现这种眼神时还坦然面于他对视,总觉得非常危险,但心中却有一丝期待,这是怎样矛盾的心情呀?……不想了!她吐口气道:
“谈谈你吧;手头的案子办得如何了?”
白水晶一脸无聊的表情说道:“都告一个段落了。来来去去全是离婚诉讼,烦都烦死人了,也许我会考虑出国念书。我正在想如何使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些;活了一大把年纪,人人老老是当我十七、八岁,真是白活了。”
她的家居服就是一件超级宽大的T恤,下摆盖到膝盖,袖子可以当抹布用。她有四件这种衣服,既当睡衣也当家居服,一身娇小玲珑全藏在松垮的衣服中,看起来的确相当的小;加上脂粉未施,一张清水脸看不到任何岁月的痕迹;有一头长发又如何?看起来就是不老。
“当律师,有口才就行了啦,哪像我只有一急就完蛋了。你一向把自己建设得很好——莫非你遇到喜欢的人了?”朱浣浣最后一句是用大惊小怪的口气叫出来的。同学五年,她一向知道白水晶对感情之事总是兴致缺缺,说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全是发情期的荷尔蒙作祟,足以扰乱视听、混淆大脑判断力;说什么公猪也会看成宋玉,是人类成长过程中脱轨的疯狂期,不屑一顾,应敬而远之;她甚至还庆幸自己长得不出色,没招来追求者。现在她竟然说出这种感叹语气就非常怪异了;才工作半年,工作上堪称得心应手,挑战性又高,怎么可能会出现职业倦怠?白水晶永远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认定了自己的目标后,绝对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根本没空在一边长吁短叹。至于外表的“老化”妆扮,她可也有一套——近几个月来,她上法庭已不再被当成小学生而阻挡在外头了。
他正色道:“没有感觉的男女接吻一千遍还是没有感觉;可是你有,对不对?”
她点头,眼光像是一个急于求知的学生,充满全然的信赖,等他再说下去。
“那就代表,你会是我的女人。”
“姘头吗?我不要!”她对感情或许迷迷糊糊,对丁皓说过的话可从没有忘过,这二个字眼她可不敢领教。死丁皓,当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坏,反正她并不讨厌;可是对于那二个难以入耳的字眼,还是留给倒霉的人吧。
“不是姘头,死脑筋!是女朋友——以后要当妻子的那一种。”他干脆明说。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将来谁要敢打她主意,他会率先揍死那个不长眼的家伙;那个王平志是第一个要痛宰的对象。
朱浣浣疑惑地看着他,“可是——我答应了吗?怎么你的口气像是你说了就算。”
“你会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决定,反正他不打算让她跑掉。去他的高学历的正经小姐!他不在乎,这个女人在他眼中只是个傻乎乎的丫头,不保护不行——世道险恶,外面坏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结婚的念头,不是想找个人暖床,不是为了一个固定的床伴,只为了她——一个叫朱浣浣的女人!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这么说吗?
别人谈恋爱都是这样吗?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从头到尾没说一句好听的话,是不是连哄带骗的样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呀,而且他的缺点罄竹难书;她要这种丈夫吗?反正来想,丁皓的确需要她这种老婆;如果没有她这么爱干净,丁皓三天之内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实在太恐怖了。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觉得不大对劲,正要开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
“浣浣,中午你说王平志来骚扰你,那他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要弄垮你。”她皱眉思索另二句话要不要说。
“还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还有下文。她叹口气道:“他还说,我可以让流氓睡,他有钱有势。”王平志那种人没什么计较的,怪只怪自己长相太“情妇”味了;她总是十分感叹自己的容貌常常招来不幸,从小到大,没一件事顺心。
丁皓眯起了眼,不说话。
“丁皓?”
一张吓人的脸,也是一个令她陌生的面孔,叫人打心底起寒颤。
“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第四章:
白水晶手捧着热咖啡杯取暖,双眼上下打量朱浣浣:这女人怎么这么艳光照人、满脸春意?春天全在她身上了。
“恋爱了吗?你这辈子没有这么漂亮过。”她丢一个椅垫给朱浣浣,自己在地毯上坐着,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朱浣浣并不觉得自己恋爱了,只是近些日子来,过得十分充实快乐,心情一直很好。昨天告知丁皓今天周日要陪朋友过,他将水晶的身家问得详详细细后,还考虑要不要让她来。星期天还不许她自由吗?后来他亲自开车送她来;要不是丁皓今天有事,那么他一定会跟她一同来耗上一天——他总是不放心她。在车内的吻别火辣辣得叫她上来五分钟还没清醒过来。丁皓说她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她还没有这种感觉;可是他一脸霸气,说他讲了就算数。什么时候开始的?要是先前有一点经验就好了,在感情方面她是懵懂无知的;浑浑噩噩地过了二十四年头,大半光阴全是在书中度过的。对情一事,既向往又无知,但至少她知道,应该会有些甜言蜜语的——不必肉麻,但要贴心;但丁皓,什么也没有。
白水晶伸出手在朱浣浣大眼前晃来晃去。
“回魂哦,朱家小妞!朱浣浣的魂归来兮,尚飨。”
朱浣浣没好气地瞪她,“尚飨你的头!我又没一命归阴,竟然用这种死人用语!”
“差不多了啦!瞧你这模样,魂大抵也去一半了,谈谈近况吧,你那个同居人‘正人君子’如何?”
如果丁皓是“正人君子”,全天下也就没有坏人了。朱浣浣在哥哥的闪烁其辞下误以为丁皓是那种得孔老夫子真传、柳下惠转世的现代君子圣人,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朱浣浣耸了下肩。
“他叫丁皓,少年时代他曾是杀人入狱七年;他的保全公司员工全是流氓出身、服刑出来的人;他住的地方在凌月巷;他的屋子比猪窝还不如;他长相凶恶,我第一眼见到他差点没吓晕,他全身甚至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刀痕、伤痕满布。”
白水晶兴趣更浓厚了;丁皓?她听过专办刑事案件的小李说过丁家曾名噪黑道一时。解散了之后,丁皓与他的幕后伙伴就成为那些服过刑。愿改过迁善的人的庇护神。他有诸多案底,却被警署中某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压住。对于那些人,白水晶好奇得要死,但因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无缘接触。她又想到叫石强的人似乎也是服过刑的人。
“是不是有什么话说?”她看着朱浣浣,很锐利地盯着问;这个丁皓也许正巧掳获了朱大美人的心呢。
朱浣浣有些困扰。
“水晶,才半个月而已;除了丁皓二天前宣布我是他女朋友之外,之前我与他连牵手也不会。每天光忙着清理他的猪窝就快累垮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像恋爱,但是他说我是他的女人;我在恋爱了吗?”
显然那个传奇人物丁皓也不是浪漫人物,并且还强制硬得很。以外表而言,浣浣很容易被看成情妇型的女人,所以浣浣更加小心地守护自己的感情,对那些别有居心的男人总是避得远远的;而她现在心思会这么乱倒是头一遭,莫非小妮子动心了?
但,那个丁皓呢?是看中浣浣的美色,还是她纯真善良的内在?这就值得探讨了;肤浅的男人总是只见浣浣美艳的外表就垂涎三尺。
“你们上床了吗?”白水晶直接了当地问。
“没有!他只有吻我而已。没有结婚怎么可以上床?那是不可以的。”朱浣浣认为接吻已经很不得了了。
“感觉如何?他吻你了时。”
“我觉得昏昏沉沉的;不讨厌,但有些期待。”
“那么,本医师断定你是恋爱了!反正你也不爱听肉麻兮兮的情话,将就些吧;公处一室还能不侵犯你的男人,可以考虑嫁他了,他肯定是喜欢你的。”朱浣浣笑了笑;与丁皓谈恋爱,那是想都没想这的事,然而竟然发生了,好奇怪。现在下结论太早了,以后还有得瞧呢;丁皓在行为上的确没有侵犯她,但有些时候他的眼光很吓人,会让她心跳加速不知所措,那种眼神除了占有还含着从未有过的欲望。她不敢在他出现这种眼神时还坦然面于他对视,总觉得非常危险,但心中却有一丝期待,这是怎样矛盾的心情呀?……不想了!她吐口气道:
“谈谈你吧;手头的案子办得如何了?”
白水晶一脸无聊的表情说道:“都告一个段落了。来来去去全是离婚诉讼,烦都烦死人了,也许我会考虑出国念书。我正在想如何使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些;活了一大把年纪,人人老老是当我十七、八岁,真是白活了。”
她的家居服就是一件超级宽大的T恤,下摆盖到膝盖,袖子可以当抹布用。她有四件这种衣服,既当睡衣也当家居服,一身娇小玲珑全藏在松垮的衣服中,看起来的确相当的小;加上脂粉未施,一张清水脸看不到任何岁月的痕迹;有一头长发又如何?看起来就是不老。
“当律师,有口才就行了啦,哪像我只有一急就完蛋了。你一向把自己建设得很好——莫非你遇到喜欢的人了?”朱浣浣最后一句是用大惊小怪的口气叫出来的。同学五年,她一向知道白水晶对感情之事总是兴致缺缺,说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全是发情期的荷尔蒙作祟,足以扰乱视听、混淆大脑判断力;说什么公猪也会看成宋玉,是人类成长过程中脱轨的疯狂期,不屑一顾,应敬而远之;她甚至还庆幸自己长得不出色,没招来追求者。现在她竟然说出这种感叹语气就非常怪异了;才工作半年,工作上堪称得心应手,挑战性又高,怎么可能会出现职业倦怠?白水晶永远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认定了自己的目标后,绝对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根本没空在一边长吁短叹。至于外表的“老化”妆扮,她可也有一套——近几个月来,她上法庭已不再被当成小学生而阻挡在外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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