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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足够了。
走出捷运站后,高丰大楼远远一望,他一步一步走过去,在每次经过玻璃门面时,都会微笑的瞥一眼玻璃里映照出来的自己。
他讨厌丰禾,即使从来不认识他。
但他不讨厌自己长成这样一张脸。
一张,像丰禾的脸。
※※※
瞥见桌上电子日历上显示的日期——2012/08/10,楼烈眯着眼想了一会,当他终于想起为什么会对这个日子感到眼熟时,便恨恨的低吼了声:「靠!什么晦气的日子!」
一起床就想起这件讨厌的事,根本别指望今天一整天会有好心情了。
简单的洗漱好,换了身休闲服下楼时,突然想到什么,快步跑到面向庭院的落地窗前朝外张望。
「二少爷,您在看什么?」从厨房里端出早餐的福嫂好奇的问着。
「我哥呢?我记得他昨天是回来睡的,对吧?」
「大少爷吃完早餐就出门去了,已经出门好久了。」
「这么早?!」
福嫂失笑道:「不是啦,我的少爷!现在都快十点了。您的科技公司上班自由,但大少爷可不是。他每天都很早去公司,就算再晚也都是九点以前到公司的。好啦,赶快来吃早餐,这土司烤得金黄酥脆,完全符合您的要求,快点趁热吃,不然等凉了您又要嫌弃了。」楼家三个孩子可以说是福嫂带大的,也就这二少爷比较龟毛一点。
楼烈没空理会福嫂,仍然朝外看着,甚至推开一扇落地窗,半个身子向外倾去,不待福嫂发问,就开口问道:「墙边种的那一排七里香最近有开花吗?还是被什么人把花给都摘了?」一手还遥指着不远处那一排只剩下绿叶的灌木丛,脸色不怎么好看。
「咦!你怎么突然注意起庭院里的花花草草啦?」
「福嫂!」不耐烦的喊了声。
「哎,别生气,我不是正要说了吗?」福嫂拍拍胸口,一副很惊的样子,赶忙说道:「早上五点半多,大少爷就起来了,跟我拿了花剪和竹编小篮子,篮子下面还搁了个水盘,就走到外面剪七里香去了。我说要帮他剪,大少爷还怕我累到,说什么也不肯,我就只好回厨房帮他弄早餐去了。我看他剪了满满一篮子,倒是没发现把所有的花都剪了。」真是个好孩子的说。
「他、他一个大男人,拿花剪拎花篮的像什么话!这种娘娘、娘娘腔的行为他他他也干得出来?!不怕笑死人吗?」楼烈怒了,怒得都结巴了!
福嫂见怪不怪,也懒得作戏再惊惊一次,淡定的走到楼烈身边,探头看向七里香灌木丛的方位,点点头道:「其实都剪了也好。前一阵子你不是抱怨花香的味道太浓,想找园艺公司的人来把整个庭院的花都拔了,改种那些不开花的,或者开了花也不香的植物吗?现在也算如愿了。」
如愿个头!楼烈满肚子火气发不出来,气呼呼的跑去餐桌前坐下。又问:「剪下来的那些花呢?」
「当然是大少爷拎走了啊。可能是拿去办公室当天然的室内芳香剂利用吧。真是太聪明了,那可比市面上化学香料做的芳香剂好太多了,还省钱兼环保呢。」福嫂觉得大少爷真是什么都好、哪里都好,连节俭起来都这么风雅的说。
楼烈闻言,无力的将额头叩在光洁的餐桌上,什么话也不想说了。那些被剪下的七里香去处,绝对不是楼然的办公室,至于去了哪里,不用想也知道!
真是见鬼的八月十日!
※※※
如果真能见鬼,那还真是满好的。
可惜,花了大力气,撒了大笔钱,拜遍了满天神佛之后,既没求回命,也美见到鬼。
那可算是他平生做过最赔的一场投资了。
然而,就算早知道是赔定了的买卖,若再来一次,他仍然会倾其所有也不皱一下眉头。
人一生当中,总会有一些事,做起来不管有多傻,都会无怨无悔;但求的,也不过是尽了全力之后的无憾吧。
「虽然每年你国历农历的忌日都会来看你,不过你可不要误会我是想要你死两次。」
楼然将满篮子的七里香洒在以黑色大理石铸就的坟头上,最后见篮底水盘上还浮着薄薄一层白色小花瓣,香味清新,姿态水嫩可爱,便将水盘取出,供在墓碑前方的座台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缓缓吁了口气,毫不讲究的往墓碑旁的大理石地板上随意一坐,曲起一肘搭着墓碑,就像是当年两人读书那会儿,成日混在一起讨论着什么损人坏主意时,勾肩搭背,没个正经的痞子样。
「当然,你可能会说:死两次代表着活了两次,倒是赚了。但我是不愿做这样的买卖。死亡的过程太痛苦,我不愿意你承受两次,就算能再见到活生生的你,也是不干的。」
楼然声音低低的、懒懒的,像耳语一般的音量,据说(据丰禾说)是无与伦比的大杀器,以后不管看上了哪个美女——贞节烈女也好,火辣艳姬也罢;只消凑在美女耳边说上一说,包准手到擒来,不费功夫。
「喂,朋友!对着你这块墓碑展示我的大杀器,简直像是在对牛弹琴对吧?」拍拍墓碑,感叹道:「这墓碑冰冷得就像你的心肠。你真的像你所说的,死了就一了百了,这辈子缘尽万事休,不会回顾,不会留恋,就算有灵,也坚决不入梦来打搅活人安宁。你做到你说的了。这两年,我居然从来没有梦见你。」虽然是自言自语,但楼然一点也不觉得无聊;对着这个人,他总有说不完的话。
只是,一年,两年,三年,可以;但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他无法保证对丰禾的这份情谊可以再有生之年都维持着这样的浓度,除非他在当下就死去。
岁月是最善于磨人的,再怎么刻骨铭心的感情都能磨成灰。海会枯、石会烂,他小小一个肉体凡胎,不敢自大的想着自己必能相抗。
「我真怕有一天,我不会再记得给你带七里香;我真怕有一天,忘了一年该来见你三次——清明节,你国历忌日、农历忌日;我真怕有一天,我只在清明节过来,而过来只是为了家祭,扫完了楼家所有祖先的墓之后,却忘了转来这个小区给你上个香;再然后,有一天,我的孩子像发现了秘密花园似的发现了你的墓,从杂草丛生的地方爬出来问我:『爸爸,那个占了东北角那块可以看到大海的墓地,埋的是谁啊?』然后,我跑去察看,将破败倾圮的墓碑给扶起,抹去上头堆了几十年的尘土,看到了你的名字,竟然还得想好一会儿才能记起你是谁……」
抹脸低笑出声,笑到最后变成无奈的叹息,远望着太平洋的方向,头靠着墓碑,半是威胁半是寂寞地道:「怎样?对于我说的这些可能的未来,你听了怕不怕?怕的话,就入梦来吧,你总得让我看一看你啊!不然我一定会把你忘记的。如果连我都忘了你,你就真的死透了。我可警告你,我现在每每想起你,都得想好久,才能记起你长得怎样。不,不是生病那会儿的鬼样子,而是当你还健康时的模样,那可真是斯文败类里的个中翘楚。你说我的声音是拐骗无知妇女的大杀器,也不看看你那德性,江湖传说中那种骗财骗色的小白脸典型,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咱谁也别笑谁,半斤对八两呢……」
就这么一直絮絮叨叨的说着,知道阳光强到令人感到烫了,令人才低头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四十分了……
看来是没办法准时九点上班了,但绝对赶得上新进人员的面试时间,从这里开车回公司的路上并不会太塞。
「我得走了,丰禾。」站起身,拍了拍衣裤,望着墓碑道:「真可惜你不在了,不然你一定也会觉得这次的招聘会很有趣。嗯……我深信,你一定会给她开后门的,不为了惜才,仅仅是觉得好玩。你这家伙看起来很守规矩,却从来不守规矩;哪像我明明很规矩,却被认定是桀骜不驯。两人一起干坏事,不行被抓了,老师只认定是我带坏你,天知道我多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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