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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她快吼出来了。
“到底为什么?”汤森是完全不能理解。
“我丈夫是个律师,有时会因拒接一些不好的官司而得罪人,如果我能有一些小巧的自救武器,也不致成为他工作上的牵绊了。”根据上一回的情况让她明白,当了东方磊的妻子,必然会有什么事发生,如果不是这次,也会是某一次。她若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就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保护自己。
樱子不以为然道:
“他敢要你,就要有抵死也要保护你的决心,哪有你还得自卫的道理?”她隐约知道东方磊不是寻常人物,否则她家公司的系统不会查不出他的来历。
“樱子,什么时代了,还能事事仰赖男人吗?如果能自己保护好自己,又何须硬要当小鸟依人的菟丝呢?东方是这样希望没错,但我也有我的想法。”
“大女人,你还是很有‘固有美德’的嘛!”汤森笑睨著樱子。
“去!敢笑我。”樱子伸脚踢了他一下。
“怎么样,可以吗?”莲吟问著。
两个好友同时对她点头。
“列出你的清单吧!”汤森道。
“在这儿。”
她从皮包中抽出她的设计图。三人立即陷入讨论中,彷如回到八年前的情形。
莲吟深信自己的顾虑并没有错,即使东方磊真的可以保护得她完全不受生命威胁,但身为东方磊兼死神的妻子,怎么可以柔弱不堪呢?是不是?
就让公主自己屠龙吧!至于屠龙骑士的工作嘛,就专职当个好丈夫、好爸爸,这已足够。
※ ※ ※
近来东方夫妇的生活很像“恩爱”夫妻。其实已经接近了,他对她很好,好得不能挑剔,只是少了一分“爱”来做调味料,就像炒菜忘了放蒜一般──总是少了一味。
不太挑剔的话,他们日子过得比她所能想像的更好。
日子是一连串的发现,她那老公身上藏著许多宝物。原本她是不知道的,因为他那层严肃的外表唬人极了,但当她斗胆地悄悄研究他后,发现私底下,他也只不过是个男人而已。
也不是说以前他不是男人啦,只是一向将他神化、刻板化惯了,将他想得与世隔绝高不可攀,而忘了脱去死神、名律师,以及其它的种种面具;赤裸裸的他,其实是一个十足十的男人。
如果早先她会以为在公事上精明冷酷的男子,在日常生活中也必是依惯行事的话,那她可真会跌破眼镜了。或者,是婚姻生活宠坏了男人?丈夫的毛病是妻子纵容出来的?老实说,以前好像没看过道貌岸然的东方磊会有衣衫不整、浑身泥土的时候,可是如今她每天丢入洗衣机的衣服全被泥巴淹没到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那是他陪女儿玩陶土的杰作,想当然耳,女儿也不会乾净到哪儿去。
他有些挑食,虽然向来早起,但若睡到一半被吵醒会有起床气,一张脸蹦得跟什么似的。
他一向是独睡的,还不习惯身边有人,基于多年训练出的警觉,在睡眠中也会“处理”
掉床上的多余重量──她;而她向来是睡到天亮才会醒,只有在第二天醒来,发现一个包,才会回想发生什么事。因为那家伙永远比她早醒,总会偷偷地抱她回床上,粉饰太平,让一切看来无异样。待她质问时,便可耻地声称是她自己滚下床的。她绝对没那种睡僻,直到昨日比他先起床,看到自己一半身子滑到床下,只剩胸部以上还挣扎地勾在床沿,然后他老兄的一只大脚正大剌剌地横行于她这方的床位,呈大字形霸住整张床,想也推演得出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了。
看来分床睡才是最好的政策。传统日本夫妇的睡法是分席而睡,各有一方天地,会不会是为防止丈夫踢人而订下的规矩?如果日本丈夫都有东方磊这种睡僻的话。
不过东方磊并不同意分床,还振振有词地辩称他已有改进了;既然已东窗事发,他就全说了。前些天她是完全被踢到床下,但近几日来已有改善,都只被踢一半而已,相信再过不久,他便会完全习惯她,不会再乱踢人下床了。
听听,这算是人话吗?
她真是不该对死神先生有太高的幻想。他哪,只不过是一个“丈夫”而已。
再过三天他就得回美国了,连同女儿也会一起“打包”回去,霎时她必然会感到寂寞。
突然又成了单身,会让她无所适从的,而且,这一分离就是两个月,到时她回美国了,一切的经营不就又得从头开始了吗?
时间会造就生疏距离,这几天的融洽毕竟不够扎实。没有爱,什么都是不确定的。
她趴在床上,了无睡意的双眼直瞪著天花板;厨房传来炒饭的香味,蛋炒饭是东方磊唯一拿手的菜。
也只有在星期日,才能好命地在被踢下床后,还可以趁丈夫起床时补眠;老实说她怀疑这些天,她睡地板的时间比睡床多。
由于加上小丹芙参加学校的露营活动,他们夫妻俩才终于看得到新婚的影子。
“莲吟,吃饭了。”
东方磊的面孔从门口探进来。
“哦,哪一餐?”她笑问。
“早餐兼中餐,恰好省一顿。”他坐在床沿,伸手抓住她双腕拉了起身,她便顺著力道倾入他怀中。
“这是什么?”
东方磊凝神看向她手腕上的表。原本轻松的眼神转为锐利,非常仔细地端详著。
莲吟讶异地想收回手,却被他脱去了手表。
“哎呀,那只是手表罢了。”
“是吗?”东方磊以一手抓住她作势要抢回的双手,另一手对那只手表东摸西摸,不知在找些什么。
其实那只手表的外观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像一般女孩挺喜爱的那种手镯表,较精美一些而已。
“这是外婆去法国玩时买回来送我的十七岁生日礼物啦。”
他瞟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让莲吟心惊。
“来,搂住我脖子。”他放开她双手。
“勒死你吗?”她双手仍想伺机抢回。
被他抓住,往颈子上一圈,她的身子贴住他的背,下巴搁在他肩上。
“乖乖的,别动。”他的双手正要努力找出手表的玄机。
好吧!看看他能找出什么,她不相信他会对精密的机械在行,但他能看出内含玄机就不简单了。如果也能找出里头藏著什么,那么,自认机械天才的汤森该去痛哭流涕了。
“你不能拆了它!”她急忙叫著,怕他一时心急,会直接拆成碎片;在他看似有那种行为前,先出声叫著。
“放心。”他一手伸向身后,拍了拍她的头。然后又专心研究其中奥秘。
多年的训练告诉他,其中大有文章。有了孟冠人那种损友,让他知道,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当他的直觉示警时,代表他的想法绝对没错,不能让平凡寻常的外表蒙去心思,当自己多心。
莫约过了三分钟,他终于找到了嵌在表带外侧一排碎钻中,某一颗颜色差了些,不仔细看绝对查不出异样,但只要专注,并且熟知钻石成色的人,便可看出这一颗的色泽太过晶灿、太过新,不像钻石。
他轻轻一按,不动,一切如常。改以拇指压住,往上推了一下,漂亮的表面弹了开来,延伸出一条小天线。这是……这是……
居然是一台起小型的无线电话。
“这不是玩具吧?”他将她搂来身前,让她坐在他腿上。
“如你所见。”
“你那位一起由研究院出来的天才男子的杰作?”他直接猜到吉勃特。虽不曾见过面,但莲吟提过一次,他已记住了;当年他挨的那一针,也是拜那小子所赐。
“是的,是他。”
“为什么做这个?”
“如果临时需要,可以用呀,挺方便的。而且其中有发讯器,我已与家中的电脑连线了,你哪天突然想找我,绝对不怕找不到。”她收回手表,恢复原样挂回手腕上。抬头迎视到丈夫有话要问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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