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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儒风确定自己没有醉,除非清茶里含有酒精成分,但他床上出现了不该有的“东西”,若不是出于幻想,就说不过去了。
他悄悄落坐在床沿,伸手轻怃向那个“幻觉”。就着床头灯,他看到一张漂亮可爱的面孔,有一丝熟悉的感觉爬上心头。手也触及到那温热,确确实实,他的床上睡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小美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哪里来的小朋友?
小女娃的书包放在他的桌上,床头柜上有一本相本。他打量着房间,决定去问明白。希望父母没有睡得太沉。
“唔嗯……”花冠群揉揉眼,想尿尿地想喝水,嘤咛了声。半睡半醒的下床,然后跌入一只空纸箱中“呀!”惨叫声闷在纸箱里。
“小心。”贺儒风打开大灯,抢救不及,将小娃儿抱回床上。“有没有哪里跌疼了?”
花冠群连忙瞪大眼,双手高举攀住贺儒风的肩。
“你是我爸爸!”真的人耶!活生生的唷!
“呃!”他楞住,平空跳出一名小娃娃叫他爸爸,他不由得怀疑今天到底是什么奇怪的日子。
“小妹妹。我不……”
“爸爸!爸爸!爹地!我是冠群呀!”甜滋滋的撒娇声足以溺毙每一颗钢铁心。
“爸爸,你好帅喔,身上的味道好好闻喔,好高兴你回国了,你都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台湾过得有多么辛苦寂寞。人家我得了好多奖状要给你看,但被外婆拿去补墙壁掉漆的地方,我也有好多考一百分的考卷,不过被妈妈拿去当便条纸使用,爸爸。”
“小妹妹,等一下……”贺儒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前的情况,只得一件一件地问。
“我叫冠群……”她纠正。双手双腿仍巴在父亲身上,俨然有无尾熊死抱尤加利树的架式。
“好的,冠群,你住在哪里?父母是谁?怎么会睡在我床上?”
“我说过我是你的女儿了呀。”花冠群不免要疑惑起父亲的脑袋是不是真有老妈吹嘘的那么英明神武了。难道她有笨蛋到逢人就认父吗?
“我既然是你的女儿。生我的当然就是你前妻花解语了。叔叔说我长得有一半像你,你不可以不认我啦!”她霸道的叫着。
贺儒风震惊的看着小女孩,她……她…她是解语的女儿?!解语与他共有的女儿?!他居然有了一个十岁大的女儿!“你……叫冠群?我的女儿……”
“爸爸,你吓傻了吗?”她好担心的问着,好不容易见到父亲,可不要被吓成了呆子。
“你妈妈呢?她也在这里吗?”他仍在失神状态,不过却能立即问出他衷心想知道的。
“她没有来,她吓都吓死了,只让叔叔带我来见爷爷奶奶,很好笑喔,爷爷奶奶都不知道我是他们的孙女耶。叔叔也不做一下介绍,很奇怪的人对不对?”
“你才奇怪呢,小丫头。”站在门口的贺儒云笑着回应,他洗完澡就发现大哥回家了,正要过来解释,不料小丫头早已不畏生的自我介绍了。
“叔叔,我长得不像爸爸吗?如果他不相信我是他女儿,是不是要滴血认亲?”花冠群转头看着贺儒云。
“对不起,冠群,爸……爸爸被惊喜吓到了,你长得像你妈妈也像我,我知道你是我的女儿。”贺儒风连忙安慰怀中的小娃娃。即使他尚无法相信自己有孩子,但铁铮铮的事实已让他渐渐接受了。
“你没有其他女儿吧?”花冠群怀疑的问。
“放心,丫头,你爸目前为止只有你一个蹦出来的孩子。”
“儒云,这……?”
“我要喝水,爸爸。”
“大哥。先下楼再说吧。”贺儒云笑了笑,率先下楼。
贺儒风抱着不肯自己走的女儿走下楼,纷乱不清的思绪表露在复杂的眼波中,看着他突然拥有的女儿,透过女儿,还想着另一张睽违七年多的丽颜。怎么也想像不到,他与解语之间,居然延伸了一条再也切断不了的根源。他与她共有的孩子。
直到冠群又睡下了,两兄弟才坐在客厅中聊天。贺儒云简单的说着与她们母女相见的经过,不免笑道:“大嫂的火爆性格一点也没有变。还以为她成了女强人后,至少会有一点收敛。我想这应该是她事业格局一直拓展不开的原因之一。”对于大嫂所经营的事业他有一点耳闻,不过因身处不同行,所以没有刻意去打探,以致于全然不晓得她已为贺家生下一名后代。
“能活得真实自我,也算是福气了。我想她应该过得很好吧。”可以料见更具风韵的解语身边的追求者只多不少。他是希望她过得好的,即使她的春风得意会令他失落揪心。
贺儒云将一张纸片送到兄长手中。
“冠群给的。上头有大嫂的地址与电话,铅笔为的那一行数字是她们母女专用。至于你。我听妈说你已有一个交往中的女友,就不知你想要的是哪一份感情的回馈了。”
贺儒风以拇指指腹轻轻娑抚过名片上头的名字,流泻出不自觉的温柔依恋……
只是,七年前个性不合而仳离的夫妻,不会在七年后个性突然相融了,眷恋仍在,问题也仍在。无力去改变更多的前提下,这份眷恋便成了痛楚的延长,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
解语不肯通知他,是否表示她也没把握(或不愿)修复这段感情了。
“不管怎么说,你们总要见面的。到时再说吧。”贺儒云起身仲了伸腰。“我不懂爱情,不过依我的做法,只要是我想要的,一律先放置在身边再说。至于适不适合,就待时间去改变,哥,想想看,七年的时间,小女孩也该长大了。”
道了晚安,他上楼睡觉去了。
贺儒风仍看着名片,眼神温柔又忧伤。解语呵,这个在他平淡生命中投下巨石、掀起狂涛的火焰女子……
遇见她,是他生命中第一道奇迹。
一切恍若才发生在昨日,没教岁月洗褪去鲜丽的色彩。要让这段记忆斑驳,谈何容易?
那年,他才刚服完兵役,收到学弟寄来的邀请函,也就无可无不可的与方榕他们一同回母校参加迎新舞会。反正他原本就有点事要回学校找教授。
他见到了她:一身火焰红衣的解语,以着足以焚烧每一个男人心的狂野绝望,向他的心攻占而来,她是舞会的焦点,没有招蜂引蝶的动作,不必有风情万种的表情,却已让所有男人趋之若婺,不由自主的把眼光尽放在她身上,痴痴呆呆无法移走,他从来就不知道一个不施脂粉、容貌清丽,甚至是年纪稚小的女孩会令人感受到狂野与炙热的火焰美。
而她天真的居然不明白那群固着她看的男人是什么意思,不断的用杀人般的眼光一一回敬每一道爱慕的视线,非要把那男人瞪到畏却缩回眼光不可。
话看待了。这是后来相恋后,她这么讲给他听的。
那时他没有接近她,却也是痴痴的看着她。不想有任何行动。只是纯粹欣赏的观看,因为自知平凡,与这种天生耀眼的女孩沾不上一点边,何况他从没有追求过人,若真的不自量力想追这个小美人,怕不技术拙劣到笑死人,别说佳人会丢来多少白眼了,所以他本来决定默默欣赏的。
只是,不久后她终于感觉到他这边的方向有人在看她,丝毫不犹豫不吝气的送来两只大白眼而,当两人目光衔接后,各自都震慑住了心神…
他尚不知该怎么为自己的唐突告罪时,她已满脸潮红的向他走来!她那种“义无反顾”
的步伐让他以为自己快要遭到报应了……
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她并没有任何报复的举动,竟是伸出雪白的小手自我介绍了起来……当他握住了她滑嫩的心手,仍不放相信这是真的,那一晚,他的心失落了,沦陷在一名十八岁的小女生手中,再也收不回来!相恋了三个月,然后闪电结婚。她是在休学之后才告诉他的,因为她没耐心等上四年,眼巴巴的看其他女人(其实是她多虑)对他流口水。她的个性永远是不顾前后的冲动急躁。当她立定决心要当他妻子,就没耐心去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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