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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毅喷出不以为然的气,再一次证明两人彻底八字不合,喔不,更明白一点的说:简直是生来互克的。
莫宅的后院墙边,绵延了一整排的瞿麦类花草;正值春季,映在灰墙白缝上,红红紫紫的缤纷煞是鲜活明艳。有几株较不安于室的软茎,便攀上了墙,执意要站上墙头观望外边的天地;怯生生的花朵开在墙上,迎风招展。
启动喷水器,随着水花旋转喷水,轮序滋润大地的同时,单晓晨也找到了新的玩乐,在水波中跳跃自如,像在跳绳。
唐劲办完了公事,才想向佣人探问她的去处,就在回廊一端,看到她像戏水精灵似的在水花间跳跃,一时看得失神。
阳光下的她,脸色仍是稍显苍白,但水花映着阳光闪出华丽的彩虹光影,使得她明媚了起来。
春天的丽景,青春芳华正盛的少女,多么恰当的画面!
她先发现了他,远远的在那边挥手,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含笑走了出来,眼光不能稍移寸许,因为看到春风拂动她短发,送来了几片沾了水滴的花瓣缠绵在她发顶不肯离去。
“嗨,忙完了吗?”她掏了一些水净手,却苦无巾帕拭乾,徒然的挥动青葱十指。
“来这里渡假?想必大小姐人也在这里了。”他拿出手帕给她。
“大小姐是正在这里没错,你挺有眼福的。”她指了指她站立的地点。
将手拭乾,并没有将手帕还他,随他迈步走向西翼的花园,摊着手帕看着灰蓝的花色,再对角折成三角巾,随意绑在手腕上。
“很配我的休闲服对不对?”
他笑,伸手拿下她发上的花瓣。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他指着这一片玫瑰园说着。“那时觉得这房子好大,花好多,像公园。”
“以前这地方是妈咪私人的花圃。现在都交给园艺公司打理了。”她低下头闻着玫瑰的清香味。
“你叫她妈咪?”他扬眉。
“户籍上都是她的女儿呀。”她再走向百合花的区域。
“她过世时,你才四岁,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莫君怡,一个永远让人缅怀的奇特女子。
“有录影带、录音带、日记、手记……小时候没长记忆,但因为有留影留声,每每看看,又可与记忆中模糊的片断做结合,所以非常深刻。”
越过了绣球花区,来到兰花与水仙共生的区域。有一朵春花剑兰开得好笔挺旺盛。她伸手攀折下来,递给身后的他:“来,送你,就当是见面礼。”
“你——”他楞住,影像在一刹然间彷佛与多年前叠合。一个温婉巧笑的公主,攀折了一朵花给他——就当是见面礼,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伸手握住她手腕,拉近两人的距离,橙黄花色的春天剑兰杵立在他们中间。
“你怎么……。”为什么她们都说着相同的话?她甚至不是莫君怡的女儿!
“为什么你一脸震惊?”她睁大眼,身体因为与他太过接近而微微颤动。她从没与外人这么贴近过,有点不自在,却又不会感到太过讨厌。
“你让我想起了君怡姨。”
“你见过我妈咪?”
“嗯,十九年前,也是在这里。她送我一朵兰花,忘了什么品种,白色的,一株数十朵,蔓延成长条形。”他将兰花接过,却没放开她的手,就这么自然的牵着她散步。
“那大概是紫罗兰吧。”她看着交握的手,缓缓说着,不让急促的呼吸传到他耳中。
“你也喜欢种花吗?”
“不,我儿喜欢翻看妈咪留下来的杂记,那些笔记本可以让我学习很多。”
“想必是。我会同意照顾晓晨小姐,不无是对君怡姨的移情作用。”
“那你有在「晓晨」身上看到妈咪的影子吗?”
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你,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你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
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
绝大多数锦衣玉食养成的千金小姐们,不知人间疾苦,好逸恶劳,满口不是名牌就是渡假出国,或比较男友丈夫的成就;高傲得目中无人,无礼得惹人避而远之。但也有一些出自严格教养的千金小姐,学识丰富、有礼、冷淡、优雅……此类中人大抵不出木头千金之流,甚至内向胆怯。
莫家的教育一向严格,教养出来的子女虽有天生的贵气,却不凌人。对“人”的本体抱持一种不分贵贱的尊重,因此他们可以历经五代的富裕而未见衰败。莫家的一行一止,是单家努力要师法的。但看在唐劲眼中,真正是东施效颦。端看单家第三代就知道成果如何了。
除了靖远、晓晨,以及……眼前风格卓然的夜茴外,其他简直专生来印证“惨不忍睹”这句成语的。
夜茴的特别,大概是自幼与晓晨玩到大的关系吧?否则依她有那种没大脑的母亲而言,能教出什么有特色的女儿?
不可否认,夜茴的影像深深烙印在他心版,比晓晨小姐更重上那么几分,更是分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快要不务正业起来了。
他想追这个小女生吗?不会的!她这么的小。
但若没有特别的感觉,以他忙得分身乏术的情况来说,根本不该分出不必要的时间来浪费在她身上了,毕竟他已能确定单夜茴对晓晨构不成威胁。
那么,此刻他耗在这儿是做啥?
不期然的,他心中自动跳出一首诗,缓缓回旋在胸臆。那是什么诗?模糊的搜寻,一直找不到明确的字眼来唱起,是什么呢?
“我是那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而春天是爱笑明天我的路更长……”
好不容易找出那最贴切的“黄河”,却再度震惊于那早已是先一步由夜茴口中吟唱出的小调。
那是温瑞安的“黄河”,他一直在找寻的字句。
她在春风下微笑,坐不住的轻盈身形又穿梭在花间寻芳,一次又一次的唱着、唱着,也在他心臆震着、震着。已经没法再有理智,没法再有心魂,像是来自沉睡深处骤然敲来一声巨鼓。他知道,有些事情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了最初那无风无雨的淡然了。他只能——陷落。
应和着她正吟唱的诗,他默念着最末字句:“——就是爱情与失恋使我活得像乱石刻云惊涛裂岸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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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唤醒她的,不是晨曦的第一道阳光,而是塞在耳边的无线话筒。
“大哥打来的电话。”夜茴赤脚由她们相连的房门走过来,暖软的地毯静谧了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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