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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与你吃饭!”她脱口低吼了出来。
陈善茗不否认自己所向披靡的外表正遭受前所未有的践踏。这情形既新鲜又伤人,不过都比不上小美人气怒的表情更值得他注意。
这小丫头八成不了解男人的劣根性,对愈得不到的女子愈下工夫。先前有富蓣的再三警告,如今又遭小丫头明确的防备兼拒绝……嗯,好玩。
他绝对不承认自己在追一名中等美女,只能说他喜欢逗着她玩,看她气虎虎又楞呆呆的面孔是上班时间的另一项调剂,以舒解他工作成狂的癖好——而且十分有效。
“富蔷小姐,你该遵守员工守则的,其中第十条第六款有言:上班时间,上司的命令要完全配合,着毋庸议。”
“但……但是那个根本不合理!我要告诉我阿姊!”
“告诉我什么?”
甫从外头办事回来的富蓣疑惑地介入他们的谈话。
“阿姊,他……他……”
“对陈先生要有礼貌。”冷眼抛过去一记警告。
“但是他说要请我吃饭呀!”
“吃饭?好呀好呀,记得吃多一点,顺便打包一份回来给我当晚餐——咦!”富蓣猛然收口,转身一百八十度,纤手指向上司俊挺的鼻尖:“你没事请我妹妹吃饭做什么?”老母鸡的羽翼张狂扬起半边天。
陈善茗轻轻拉开鼻前的手指,淡笑道:“你忘啦?每个月中全公司同仁会吃一次饭,现在正好是月中,我决定今天聚餐,你有意见吗?”
“敢情总经理兴致正好,忘了员工聚餐向来是三天前通知,而不是当天突然决定,乱了大多既定的作息表?”她富蓣要是那么好骗,早四年前就当了花痴,对这花花帅男大流口水,然后被扫地出门了。
陈善茗微笑地表现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哎呀,那我真是思虑不周,忘了体恤大多儿,幸好有你这位万能秘书提醒,否则我还不能醒悟要考虑这一点呢!好吧,你公布下去,三天后全公司同仁聚餐。”
“遵旨。”富蓣一双防贼似的杏眼一直“恭送”大老板逃之夭夭回办公室喘大气,才霍然转身面对一脸没出息样的妹妹。
不必她炮轰,富蔷率先申冤:“阿姊,我没有招惹他、没有迷上他、没有与他嘻皮笑脸,可是他还是硬是出来捉弄我。会不会是你警告得太挑剔了,所以老板才老是逼我?”
“算了,不理那名无聊男子。谅你也不敢在我的眼皮下与那匹花心种马眉来眼去,以后我会尽量带着你跑进跑出。”挥了挥手,富蓣拉妹妹坐回办公桌后方的椅子内,开始报告她一个星期来的“猎妹婿战绩”:“等会下班前补一下妆,今晚七楼的建筑师事务所高先生请吃饭。明天是周末,有四名男同事约了两位女孩子要去浮潜,我们姊妹也要一同去,让你可以与公司的同仁更快玩成一堆。”她将小册子翻到第二页,没有明白告知未来一个月她已帮妹妹排满了相亲式的聚餐。
多么美丽的远景呵!未来一个月的晚餐不但吃香的、喝辣的,而且都不必自己出钱,好幸福哦!连她这个姊姊也顺道沾光。所以说女孩子还是长得可爱一点比较吃香啦,不要丑,却也不可以太美,美到高不可攀反而吓退了一票青年才俊的自信心。中上姿色,性情可爱就好了。
哎!所以她料得没错,富蔷是很好嫁出去的女子。
富蔷狐疑地看向大姊,小心翼翼地问:“为什么突然间我们必须与外人交际应酬?尤其是其它公司的人,我们何必招惹?”可怜她一点都不知道她老姊有拍卖清仓她的阴谋。
富蓣轻敲了下她的头:“呆子,有免钱的饭不吃,难道甘愿每晚吃白饭拌猪油配豆干?”
“哦。”抚着被打过的地方,富蔷仍是觉得阿姊的笑容非常阴险。
不管如何,能吃一顿好料也算是极幸福的事,天知道她已经营养失调多久了。
吞下一口口水,与阿姊一同努力办公去也。
正文 2
事实上富蓣不只心痛了三天,她是整整一星期失魂落魄、食不下咽。要不是看在富蔷那没啥作用的身体还能做做家庭手工赚几毛钱的话,她早把富蔷揍个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了——幸好理智告诉她医药费并不便宜,她才饶了小妹的命。
心好痛,痛得她人比黄花瘦。正常人一天必须吃三顿饭来维持体力,她可不同,心情糟到最低点时,一天只须吃一碗汤面就可以止饥;可以料见她一身好身段因何而来。再这么下去,她一定会瘦成人乾,见不得人的。
所以,再怎么吃不下,也要逼自己吃一点东西。
货比了三家之后,她终于找到一摊卖阳春面二十元一碗的路边小吃店。说真的,自从阳春面一路飙涨到三十元一碗之后,她拒绝抗议已有三年,可惜这一波不景气的潮流无法拉下那些高高在上的售价,真是令人扼腕!
“老板,一碗汤面,不加卤蛋,不要小菜,汤多一点。”有气无力地落座。她顺带看了下四周,三张桌子也不过坐了两个客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一名似乎刚下工的男子,一身脏污,黄色的安全帽搁在一边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位仁兄的桌上已叠了五个大海碗,此刻手上的第六碗也快见底了!
哗!大胃王!如果他每天都这么吃,赚的钱够他使用吗?
富蓣看呆了去,咋舌不已的同时忍不住打量起那名年轻男子,应该不到三十岁吧?由于是做粗工的人,所以看起来很壮硕,隐约可以看到他汗衫下偾起的肌肉随着吃食的动作而忽隐忽现。
照他这种食量,倒不如跑去那种三百九十九元吃到饱的餐馆吃饭,包准全台中市的自助餐老板都含泪关门;而他吃起来也比较划算。
面来了,她心不在焉地捞着面吃,甚至没心情去计较豆芽放得比面多。几乎是忘神地盯着那名男子的侧面,不知道自己着了什么魔。
这男人不算好看的,而且是做粗工的人。
他的眉毛很浓黑,但他是工人。
他的眼睛不但没双眼皮,左眼尾还有伤疤,面相学上俗称“破相”,怕是一辈子也赚不了几个钱的。工人嘛!
他的腿长而有力,包裹在牛仔裤下更见帅气,上身一件无袖汗衫也早已脏了大半,汗水又不断地沾黏在其上,颈项、下巴全是汗滴。五月天还不算热,这人却因为卖命地吃着午餐而汗流浃背。
富蓣讶异自己居然产生了看到“钱”的相同心情——会发热、心跳神速,双眼泛晶采且舍不得移开注意力。这辈子居然有其它东西可以引发她对钱财的相同反应?
那是一个工人哪!
工人=没钱=贫困=一辈子落魄!
搞不好一日赚得的钱还不够他吃三餐哩!
富蓣心下做了数百次的评估,种种冷静的判定都宣告了这个男人一点条件也没有,更不值她大流口水,但她的症状却没有减轻,反是直勾勾地盯着那男人瞧。天晓得她发了什么疯!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往那位仁兄的桌子走去,然后直楞楞地赖在那里,就盯着狼吞虎咽的男子瞧。
康恕馀放下他的第六个空碗,正打算叫老板来结帐,抬头才看到眼前站了位身穿名牌、打扮纯然是粉领新贵样的中等美女;面孔姣好、身段匀称,只可惜表情太过呆滞,像被定身似的。
“有事吗?”他只得开口问。
嗯,他的声音很清亮有力,适合唱歌。
“小姐?”他又问了一次,不太肯定自己是不是遇见了疗养院逃出来的精神病患。
“哦!呃,你好。”她回过神,抬头看着已站起身的男人。莫约一七八的块头。
“我要结帐,你挡住我的路了。”他指着极明显的事实,暗示她小姐快快闪人。
“呃,是吗?”她连忙跳开一小步。
康恕馀也不多话,捞起他的工作帽便结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