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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有!」电话那头信誓旦旦。
「可是… … 」
「别可是了啦,妳现在不是在烦恼阙大少给妳的薪水太多、福利太好,那是在烦什么?」
「又被姑妈退件了-- … 」好哀伤的说着。
「哈!」
「小嫣,妳嘲笑我!」抗议!
「我当然要笑妳!这有什么好烦恼的?」好鄙弃的语气。
「哪没有?妳们都不会被退件,就只有我写十次至少退六次,我难过也是应该的啊!」
「根本不应该。」
「为什么?」
「妳被退件已经是常态了,俗语说『 习惯成自然』 ,妳都自然了,又有什么好悲哀的?妳会为了每天必须吃三餐而烦恼吗?妳会为了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而烦恼吗?不会对吧?既然如此,妳又何须为了每个月一定会发生的事咳声叹气?真是自找烦恼,没事找事。哪像我们这种贫穷人天天为了生活奔波都来不及了,连停下来叹口气的时间也没有。」愈说火气愈大。
「呃… … 呃… … 那个,小嫣 … 」
「干嘛?」不善的问。
「妳不是收到了我的电子邮件,发现我心情不好,所以特地在今天打电话来安慰我的吗?」
「是啊,我不是正在安慰妳吗?」奉嫣理直气壮:「我还用我自己的悲惨来让妳觉得好过一点不是吗?妳看看妳,有存款、有福利超优的工
作、每天还名车接送帅哥相陪― 」
「胡说什么啊妳!」愈说愈不象话,奉姁连忙打断。「什么胡说,妳不是告诉我,妳现在每天都要陪着阙大少上下班?而且他为了妳还搬来妳隔壁住不是吗?好好哦… … 有梦最美,帅哥相陪。」
「妳在乱说什么啦!他是为了吃饭才搬来的!什么帅哥不帅哥的,妳不知道他那个人都饿到剩一把骨头了。我问妳,只剩一张人皮裹着骨头的人形,会帅到哪里去?再说本来他也没帅到哪里去啊― 」
「妳这个审美观跟作文能力同等级的低能儿别跟我讨论帅哥!」
「什么低能儿!」抗议!
「妳当然是低能儿―当年我们第一次见到代理奉主时,哪一个不为他绝美的风采所倾倒?从此以后,在我们的字典里『 白马王子』 这个名词解释只有三个字― 奉静言!只有妳,只有妳这个低能儿,居然说什么『 他长得满普通的嘛,五官很正常。』 从此以后我们就知道了,妳是一个没有审美观的人,这种人结婚后一定会很幸福,因为即使妳嫁给全世界最丑的男人,妳跟他朝夕相对,也不会有见鬼的恐怖感觉。」
「妳在说什么啊,小嫣,妳这样的个性实在不好,每次钱花光光了之后,就开始愤世嫉俗,对什么事都看不顺眼,讲话超刻薄― 」
叮咚!门铃声响起。「哎啊,我该上工了!不多聊了,再见!」很快挂掉电话。所有的懒劲全部消失,她利落的跳起来,拉了拉衣服,跑到玄关的全身镜前,整了整头巾,再将身上的围裙给弄更平整点后,才打开门。
毫不意外门外站着的是过来吃早餐的阙东辰。
现在是早上七点半,他每天一定是这个时间来按门铃。
「欢迎光临,请进。」专业面孔挂好,上工了。
「早。」阙东辰手上提着的公文包,很自然的交给一旁静待着的她,往里头走,随口问道:「早上吃什么?」
将阙公子的公文包安好的搁在玄关柜上后,跟在他后头一同走进厨房,像个餐厅服务生般的介绍起来―
「地瓜稀饭、菜脯蛋、盐烤鲭鱼、豆腐乳、空心菜、海带芽。还有苦瓜菠萝汤。」
「豆腐乳?我没跟妳说过我不吃豆腐乳、纳豆这类有怪味的东西吗?」
「是这样吗?抱歉,您没说过。下次您不会再在餐桌上看到它。」暗自吐舌,声音依然平和专业。一前一后,走进了充满食物香的厨房。
她住的这间房子,是奉氏的产业,在服役的五年期间,可以随意居住,无须付房租,只需自付水电瓦斯费等开销即可。
既然是奉氏的房子,里面的格局自然与一般常见的不同。
这是一间二十五坪大的公寓。十坪是厨房,五坪是阳台(还种了菜) ,另外十坪则是集卧室、起居室、浴室等于一处的空间,除了浴室有
隔间之外,其它全部一目了然。
阙东辰第一次看到这间公寓的模样时,是有丝诧异的。这是一间完全没有女人味的房子 … 甚至可以说,是间没有什么人味的房子。除了配备完整到令人咋舌的厨房之外,其它地方的物品少得可怜― 一张简易的木板床,上头铺着薄薄的椰子床垫;床边一张国旗牌书桌(这年代居然还能买得到! ,桌上有台迷你计算机;书桌旁边放着一座迷你简易布橱,如果奉姁的所有衣物就装在里头的话,那阙东辰完全可以肯定她的衣服一定只有夏天冬天换洗各两三套― 因为再多就放不下了。木地板上没有沙发、没有茶几,只有几个大垫子靠着角落放置。粉刷成百合白的墙上没有任何装饰,没有海报、没有仿画,甚至连月历都没有。放眼所及,闻不到一丝有人居住的味道。
从这种「空旷的风格上来了解奉姁这个人,你可以说她生活严谨,没有任何被乱摆放的对象― 老实说,也没有对象可以被她乱摆放。更可以说她是个没有生活情趣的人,把日子过得极之单调。原本以为这地方是她离开阙家之后的暂居之地,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个地方属于她已经四年半了,即使在阙家工作期间,她放假时也是回来这边住的。住了四年的地方,还能不沾染上个人特色,不得不说她实在是个奇葩了。
这边的空旷冷寂与另一边琳琅满目又丰富的厨房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所以阙东辰每次光临此地,从来不多看一眼右方的起居处,进门直接左转进厨房,坐上美式小餐台,在温暖明亮又充满食物香的天地,静待他饥饿的胃袋被安抚。
幸好找到了她… …
他知道自己的胃已经出状况了,然而总是不振的食欲,却无法有半分勉强。最后竟是任由胃痛成习惯,也不愿吃下一口那些总是味道太重或太轻的食物。奉姁的厨房,是整间公寓通风与采光最好的地方。三面都是阳光,坐在此中进食,开启一天的工作起点,会觉得一天都能保有好心情。
原本奉姁还维持着在阙家时不与雇主同桌共食的习惯,后来在阙东辰的坚持之下,她只好乖乖的坐到餐台另一边,与他一同吃早餐。
奉姁将他的那份食物放置好之后,才回头端来自己的那一盘,再将大少不肯吃的豆腐乳给端来自己这边。阙家人只有过年才吃合菜,其它时间用餐习惯就跟日本人一样,每样食物一小碟,各用各的。
他用餐的速度不快,通常也不会吃太多。如果是稀饭的话,他可以喝两碗。他只喝微微烫口的稀饭,不爱偏温的,搭配的食物除了烤鱼必须很烫,上桌时必须冒着滋滋的油气之外,其它反而不可以过热,微温最好。他会先把鱼吃一半,趁热趁香,然后再慢慢吃其它配菜。所有的菜吃完一半之后,通常第一碗稀饭也喝完了,在给他添第二碗的空档,他会喝汤。
「苦瓜搭着菠萝煮,把苦味盖掉了,却把两种食材的清甜味道都提了出来。不错。」他难得主动赞赏,可见明天还可以煮一次。
「嗯,最近太热,多吃苦瓜好。」她将豆腐乳拌在稀饭里,正在搅拌。
他看了皱眉。
「妳这样吃稀饭?」
「我第一碗吃原味,第二碗会调味一下。这是我自己做的豆腐乳,我满喜欢拌稀饭吃的,有一种特别的甘味。」她将筷子搁在筷架上,捧着碗开始喝。
「我印象中,豆腐乳是种很臭又很咸的东西。」
「嗯,臭味是避免不了,不过我已经尽量将它的味道降到最低。」她已经喝了一半,脸上浮着满足的笑意。「这是古早味。以前的豆腐乳、菜脯蛋、地瓜啊这些东西,当然没有现在的好,大家生活好过了,什么东西都改良了,真正要我们回头吃那些原始的味道,没几个人受得了。所谓的古早味,吃进的是美食,回忆的是当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