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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接下来自己换药就好了。”他淡声道。
见他就这样一直站着,没有移开的意思,也不说话,就看着她。赵子昀觉得浑身不自在,便道:
“那……我们去缴费等领药吧。”
“还不急。”
他没退开,反而微微弯下腰,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在她的瞪视下,执起她的左手,捏着她的四根手指,不知道是在看她的手背,还是在看手腕上的玉镯,反正就是看了许久,却没说话。
赵子昀不自在地动了动左手,发现他虽然没有把她抓得很紧,却也不肯在她微微挣扎时放开手。
“你在看什么?”
“我记得……”沈维理目露沉思,盯着那只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镯子,以及她光洁而苍白的手腕,道:“上一次见你,你这里多出了一块紫黑色的斑。”
他左手手指轻轻点上她曾经长紫斑的手腕处
赵子昀心口猛地一揪,屏息瞪着被他手指点着的左手腕,咬唇不语。“现在,它不见了。你认为,它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死死瞪着手腕,就是不抬头与他眼睛对上。
“我有个猜测。”他低声道。
她没应,低头以沉默与他僵持。
“那块斑,或许也被手镯给吸纳进去了。”
她身子一僵,暗自祈祷他感觉不到她情绪的波动;可是,他就握着她的手,密切注意着她的变化,又怎么会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我说对了。”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这些……又关你什么事!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她艰难地开口道,力图不让自己声音发虚,“你这是在过河拆桥吗?”沈维理没有恶声恶气,反而有些想笑“什么过河拆桥!”
沈维理见她一直不肯抬头,极力回避与他目光对上,于是蹲下身,利用两人高度上的视角落差,让她眼神无所遁形,没给她反应的时间,一下子就攫住了她惊惶的目光。
“虽然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倒是看清楚了,你手上这只镯子有些离奇。至少,它变色了,对吧。”
“我还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变色,你问我也没用。”她吞了吞口水,想避开他的目光,却没有闪躲的地方,除非闭上眼,但……她就是不肯让自己示弱得那样狼狈,只好死死撑着,任他一双沉静眼眸捕捉着她的眼波。
“既然你‘还’不清楚,那我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得到答案。”
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o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沈维理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说着做势要起。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一一”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理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理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理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理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理,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