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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如果没找到更好的,钱芷韵这具身体还是属于她的──王紫云认为这是个不亏本的买卖。
而这对钱芷韵来说,无疑是争取到了时间。只要有时间,她就能找出彻底摆脱这场危机的方法──不管是让女鬼离开她的身体去祸害另一名无辜女性,抑或是找到道法高深的道士把女鬼给收了去。
总之,她的身体,就算再差再坏,也不愿被这名女鬼夺取。
第1章(1)
更新时间:2015-11-30 15:00:05 字数:5447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手指敲击在键盘上的声音听起来快捷利落。其实打字的声音并不大,但因为这是个宁静而舒缓的午后,马路上没有太多车辆行驶,人行道上没有川流不息的人潮,咖啡店里的轻音乐调得很小声,从店里传到外头的露天座位上时,更加的似有若无,于是便显得这样快速的敲打声有些扰人,与此刻的情境全然格格不入。
终于,那打字声在十几分钟之后停下,却并不表示这个悠闲的午后时光是可以如愿得回它的宁静。就见才刚结束打字的笔电主人在存好文本文件之后,连口茶都没顾上喝一口,便开口接着闲聊:
「所以说,虽然妳才二十五岁,却得开始接受相亲这种古老的活动了?」
「也不算是相亲,就是找个机会认识一下,相看一下,看看彼此能不能处得来。」
「有那么急吗?妳才二十五耶,又不是三十五!这个年代,能在三十岁以前结婚的,都叫早婚好吧。」
「又不是认识了就要结婚,总得处处看能不能合得来。这种事不花费个两三年的时间来验证,又怎么能知道?我认为挑选伴侣要趁早,这样能够挑选的范围也大,不至于等到想挑了,结果好条件的人都已经有了交往对象。既然我一定会结婚,当然会希望共度一生的人在各方面都尽量符合心意;想要有好婚姻,就得从婚前慎重挑选开始。」想要有和谐的婚姻,当然就得付出一定的努力。
「知耘妹妹,怎么恋爱结婚这种很美好的事情,从妳嘴里说出来,竟显得一点意思也没有?男女双方彼此挑精捡肥、称斤论两,像菜市场买卖交易一样,简直庸俗得令人绝望!如果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妳连基本的浪漫幻想都没有,那我觉得妳还是单身个几年,冷静一下好了,省得误人误己──这是身为一个权威的爱情小说作家妳堂姊叶知慧我,对妳最诚挚的忠告。」
「慎重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并不是应该被指责的事。而且我很冷静,所以不会误人误己。我相信我的婚姻生活将会经营得不错。」
「只是不错就能满足妳了吗?爱呢?幸福呢?」
「我当然会爱我的未来伴侣,也会幸福。只不过,可能我所认为的幸福,和妳认定的不一样,所以妳现在才会用这样惊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正走向被婚姻坟墓活埋的路上,死不悔改,而妳只能在一边跳脚。」叶知耘好笑地道。
「靠!我从来不知道妳这个人的婚姻观如此朴素世俗。我说,身为一个美女,妳就不能有点人生的追求吗?」
「我的追求已经开始了,只不过不是妳期待的那样罢了。」
「哪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会想要用相亲这种毫无惊喜可言的方式去结识未来老公啊!」
「相亲很好,我觉得有安全感。」她可从来没想过在路上随便对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一见钟情;她从来不爱冒险。
「我没说相亲不好,只是那也应该发生在三十岁以后吧?那时年纪到了,对爱情没有太多幻想了,只想安定下来,所以便去跟另一个同样到了拉警报年纪的男人相亲,交流一下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什么的;然后确定没有太大冲突之后,就跑去结婚──这样才合理不是吗?可妳才二十五岁,家里不会逼妳,那妳干嘛这时就跑去相亲?这个年纪的妳,应该去跟一个白马王子来一场浪漫的相遇,然后陷入爱河爱它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才对!」叶知慧说得眉飞色舞,进入了文思泉涌的创作世界里无法自拔,愈说愈觉得自己简直再对也没有了,一心想把自己的想法给塞入堂妹的脑袋里,好让她沾染一些年轻人应该有的朝气。
可惜,就像叶知耘无法说服她一般,她也无法说服叶知耘。所以叶知耘只是轻轻一笑,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些什么。
她们虽然是来自同一宗族的堂姊妹,自小感情融洽,很是谈得来,但那并不表示两人有相同的价值观。相较于叶知慧活得自由任性,叶知耘自知是个保守而本分的人,从来不高看自己,也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去幻想自己有着怎样波澜壮阔的人生。她一直比较喜欢安全、能掌控的生活方式,大多时候,理智大于情感。
当然,这并不是说她没有感性的一面;只是,她更愿意把感性这部分寄托在别人杜撰出来的影视作品或小说杂文上。至于现实生活嘛,还是尽可能的平和规矩吧,千万别有什么高潮迭起的事件发生才好。
「别说我的事了,说说妳新出版的那本灵异小说吧。我看到妳在后记里写说这是身边友人发生的真实事件,虽有稍作润饰,但保证七成真实,是吗?」
「当然是!怎么妳的语气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事关自己心爱的作品,叶知慧立即进入备战状态,一副随时要跟人辩个清楚明白的态势。
「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了解妳,正如妳了解我,所以我很清楚妳跟灵异这种玄幻的事情从来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突然写了这样一本小说,然后告诉读者说那是真实事件,妳觉得可以说服谁?」
「我确实没有经历过那种玄之又玄的事,但不代表我的朋友没有这种经历啊!妳不会以为我在说谎吧?这种事我有什么好说谎的?在这种事上说谎,能让我的小说多卖一百本吗?还是可以让我多上几次杂志专访?」
叶知耘对着此刻有些张牙舞爪的堂姊,很是谨慎的遣词用字:
「姊,我不是指责妳说谎。嗯,我的意思是,妳是一个作家,有时候想象力会比较跳脱;或者,因为太沉迷于创作故事的关系,于是便相信那是发生在周边朋友身上的真实事件──」
叶知慧挥了挥手,打断堂妹婉转的解释,道:
「反正妳就是认为那是我臆想出来的,然后写着写着就当真了,是吧?」也没让堂妹说话,又接着道:「当然,妳会这样认为,我可以理解,毕竟我这二十几年的朋友圈几乎跟妳重迭,就算有几个妳不认得的,也会听我提起过。确实,在半年以前,我所有认识的人里,没一个拥有灵异体质,所以我从不谈怪力乱神,毕竟没有在周遭友人身上亲自见证过,就没有办法理所当然的写出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我虽然是一个风格多变的全方位作家,但大多时候,我其实是个很实事求是的人。」说着说着,又忍不住自吹自擂的自恋起来,觉得自己真是个品格高尚、良心至上的优秀美女作家啊。
叶知耘默默抽了抽嘴角,并没说什么;对于这个堂姊的德性她再了解不过,所以没有什么好吐槽的,反正没妨碍到别人,就随她自个儿说得开心吧。
「所以,妳是在最近六个月里才开始相信世上有怪力乱神的事吗?」
「其实我一直相信世界上无奇不有。」叶知慧很正经的对堂妹道。「只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接触不到那些玄之又玄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好奇心去探索出一个清楚明白。这种事大概是讲缘分的,我一直就是那种和它没什么缘分的人,不过当真正见证到身边的人有这样的奇遇,自然会忍不住将它编成小说跟大家分享一下。所以,我那本小说真的不是自己胡乱杜撰出来的,它是有原型的。」
「这种事,大概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吧。」其实叶知耘也只是好奇一下而已。对于堂姊这半年来新交的朋友倒没有起什么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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