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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到他的爱的女人比较清高一点没错,可是林璐玲的行为我并不苟同,既然当初坚决反抗。就不该事后依然一副眷恋的表情。楼逢棠有兴趣的只是她的身体,她拒绝了,他也就不勉强,不会因为女孩子有骨气而提高了兴趣;因为他不会去惹向他索爱的女人,放不开的,反而是那个女人了。
“一般人不是比较喜欢有骨气的女孩,怎么没有再对她提第二次呢?”
“哄那种女孩多累!并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喽,将自己身价估得太高是失策的事,并不是每一位花花公子都会对傲气女子另眼相待。想要他,就只能选择享用他的身体,互相快乐过也就可以了。别太贪心,因为痴心相守并不见得是好事;一生一世的论调其实仔细去分析也是枷锁的一种形式,怪可怕的。
在他怀中转了个圈。我又看到一名女子的眼光,这一位年纪稍长,非常地妩媚,有一种举手投足间挥洒娇艳的厉害。她不能说极美,却很艳、很诱人!哇!道行高深,值得让我学习。
“她是谁呀?瞪向我的眼光有冰山的温度。”我有点像在示威地与他贴得紧密。
“她是施岚儿,“华施精品”的老板。”
“你的枕边人之一?”我问。“华施”是近两年来台北上流社会新窜起的名品店,经营得十分好,上流仕女必前往购物之地,也专门替名媛出国采购一季服饰的名品店。我倒是不知道原来“华施”的老板这么年轻貌美,也恰巧与楼公子相熟。
他又低头亲我:
“近两个月来不是。你最清楚不是吗?”
“没良心的男人,有新欢、忘旧爱。此刻旧爱找上前来,看你怎么收拾。”我嬉笑地拉他手指咬了一下。一时之间,我突发奇想,不知在此地的女士们,有多少曾有幸与他有过情缘?而他又都是怎么向女人说bye—bye的?
不能直接问,我只能等他那么对待我的一天才会见分晓。
“女人纠缠不清是最不可爱的!”他语气不耐,针对那名千娇百媚的女人。
舞曲正好结束,我放开他,退了一步,躬身而有礼道:“为了当一个可爱的女人,奴家不纠缠你了!待会见。”我是想给他去与施小姐打招呼的机会。
不料他一手勾我入怀:
“别找了。你的老相好离开了。”
我吃惊地笑道:
“我找他做什么?我只是想去补个妆。乖,等我。”
我想这个男人是相当唯我独尊的。在主导所有人注目焦点的情况下,他当然不会允许我比较注意别人。即使我不是他重要的人,但只要目前我是他的“女人”就必须只注意他、以他为重心去运转;这是天之骄子的脾性,我必须切记。
走入化妆室,我打开皮包让自己的妆再厚上一层。面对这种秘书兼情妇的身分,其实我是有一点点想抽身了。倒也不是说楼逢棠这个人表现不好,只是我认为我了解他够多了,多到清楚他的可怕;与他玩下去不是长久之计,我想我可以加强几分贪婪,让他早早让我下台一鞠躬。怎么能有这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可以兼见犀利特质?在他面前,我是一点点松懈也不行了。
化妆室的门又被推开,走进来了一名女子。我知道全场中最注意我们的那三名女子,一定会有一个人来招呼我,所以才选择进化妆室。
进来的是林璐玲。她轻视且不屑地瞪我:
“你真是给女人丢脸!甘心为钱沦为男人的玩物!”
“而你真是对不起自己的心,明明渴望他,却又充圣女,等着他来三跪九叩。你以为花花公公子会那么委屈自己去放下身段吗?”我回答得尖酸刻薄,也刚刚好可以扎中她自怜的芳心。
“至少我不下贱!我心仪他,但仍能保有尊严,否则今天哪有你嚣张的分!”
我将蜜粉盒收回手袋中,冷笑:
“好呀。既然你已安好地保有尊严,那你还有什么不甘心的?了不起是戏码没有依你的纯情方式去演变而已。花花公子没有心折于你的傲骨、死命改过自新去追求你,他依然放纵,那你该感谢上天,让你保有纯洁与自尊,何必一脸狂妒地瞪我你?”
“你——”林璐玲一脸的受伤,踉跄地奔了出去。
可怜,被我戳破了罩门。
她的观念没什么不对,她纯情的思想,有傲骨也很正确,但可惜她相中的白马不欣赏,也没空对她花心思。而我的种种行为,非关道德,我只是忠于我自己罢了。
既然我不愿追求爱情,那两性之间单以金钱与性来维系,反而是容易且快乐得多。
这是我对待生命的方式。
对于爱情,我敬谢不敏。
人生这么的长,我不愿断送在爱情这东西上头。痴情狂爱其实是一种罪过。女人容易毁在这当口。为什么要痴傻到这般呢?爱情其实也不过是人类七情六欲中刻意被夸大歌颂的一种感觉而已,为什么大家视若生命?非得用一辈子去陪葬不可?我冷冷地看、冷冷地笑!笑那些把生命浪费在爱情上面的人们。为那虚无飘渺的感觉沉沦入柴米油盐中的人们感到可怕。那种生活。值得吗?好浪费生命呀!第4节
数日来,楼公子一直没召我过去过夜,所以我一放假就陪应宽怀去看画展。目前在母亲有计画的栽培下,他已小有名气,订单也不断涌来;即使立志要当个画匠,他依然需要精神粮食来刺激灵感。
要说是楼公子对我热情不再,倒不如说是我故意让他对我厌烦。我说过,我得慢慢布好下台的路线,多对他表现一些贪婪无度与占有欲,男人就会自动退避三舍。以前我从不call他的,后来不见面时每一小时、二小时call他一次,终于惹他厌烦了。
真有成就感,完全按照我的剧本在演,精明厉害的男人也拆穿不了我的西洋镜。
所以我的心情很好。
“你呀!开心什么,笑得像个娃娃似的。”应宽怀买来两枝冰淇淋,我们坐在美术馆外的草皮上享受七月半的酷阳与清凉。
不必演戏,我回复了正常的扮相,不施粉脂,让皮肤好好透口气;也没有虐待我的长发去吹造型,只绑成马尾搁在身后。长袖白罩衫,窄管牛仔裤,外加一双大两号尺码的布鞋,抚慰一星期五天半必须穿高跟鞋的折磨。
我舔着冰淇淋。一边问他:
“应宽怀,你去过英国读书。那你告诉我。申请出国游学的手续麻不麻烦?”当了一年半的花瓶,我演得有点倦,下一步的人生目标就是先游学。再修戏剧学分,我认为我高超的演戏戏胞可以经由学校训练后,将来回国组一个小剧场,充分发挥出来。
应宽怀奇怪地瞪我:
“你与情人吵架了?想游走他乡?”
“拜托!老兄,我不玩那一套。我想游学只因那是我下一阶段的目标。”老古板,以为爱情真的能令女人舍生忘死、一举一动都受爱情牵制。
“你不想与那个男人谈恋爱了?”
应宽怀一直知道我近三个月来有一个情人。也认为我正悠游爱河中,乐不思蜀。
我摇头:
“我知道交往是怎么一回事了,也知道性爱的感觉、爱情的表相,你认为我体验得还不够吗?”
“你一定没有爱上他,否则怎会说得没一点感情。”
我笑了笑,抬头看天空的风筝。
“某种程度上,我有爱他,可是那种感觉并不须要夸张到死去活来。谈情说爱其实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我没空拨出时间去沉醉其中,我有我的路要走。”
应宽怀用奇怪的眼光瞄我:
“你怎能用冷淡的口气去说你的男人?在肌肤相亲过后,你竟没有改变先前的想法。”
我想从我身上,他应该也可以看到我母亲的想法,我们母女的思想其实是雷同的。
“他是我的男人又如何?总会有那么一个男人出现,不是他,也会是别人,我何必特别记忆他,对他产生热情?就像我母亲,生命中只有我父亲一个男人,但她从没爱上他,也不特别争宠,她几十年来一直在做她想做的事。你不正被她的气质吸引吗?她忙着生活,过自己的日子,所以没空去追求爱情。我从她身上证明了一件事——爱情并不是必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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