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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之王[英美娱](38)
作者:十三木 阅读记录
迈克尔根本不打算多拍,他说:“再折腾天就亮了!”
乔尼将那支用来摆造型的烟揣回怀里,一跃而起:“我都忘了!明早我还有工作!大半夜的把觉都给搅了。散了散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威廉这才后知后觉,感受到被肾上腺素掩盖的睡意。
被提醒后,他感到一种沉重的疲惫铺天盖地压迫而来,他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肌肉放松,几乎立刻就要睡去。
但是乔尼和爱德华租住的这间公寓只有两个房间。
威廉理所当然地说:“我和爱德华睡同一间。”
乔尼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迈克尔:“我是说,要不你睡我房间?”
迈克尔从鼻孔中喷出呼吸,他脱下鞋,整个人横躺在长沙发上。足够坐下四人的长沙发能够勉强容纳他的长手长脚。
他双手交叠放在脑后,闭上眼睛,用行动说明这张沙发从此就是他专属的床。
.
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钱,但是钱真的很重要。
他们现在租住的公寓价格不菲,如果他们拿不出房租,恐怕就得住到一些不太安全的街区。
爱德华和乔尼存了一些钱,但在给迈克尔和威廉买了新的鼓和吉他后,那些钱所剩无几。为了省钱,他们决定在家里做饭。
在威廉炸飞倒数第二口锅的时候,迈克尔忍无可忍,夺过锅铲。
万万没想到,迈克尔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厨!
乔尼和爱德华原先在伦敦已经找到了工作。乔尼在做录音室乐手,这是个稳定又高薪的职业。他会的乐器多,技术又好,没多久就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口碑。
而爱德华在一家唱片公司给制作人打下手,他拿着低廉的工资,却拿出了超凡的工作态度。
爱德华能记住所有接触过的乐手的名字和录音习惯。哪怕是他们的随口闲聊也被爱德华记在心里。他做事妥当,情商又高,所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于是制作人对这个勤奋的助手多加提点。爱德华顺理成章地借着这份工作偷师学艺,顺便积攒业界人脉。
因为有这两份工作,所以他们一开始过得并不算太拮据。
但他们的家庭远比他们所以为的要了解他们。在威廉和迈克尔失踪后,爱德华和乔尼也立刻失联,他们的长辈几乎立刻猜测到了其中的关联。
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寻找他们,而是在暗中打探。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桩丑闻,需要低调行事。
当爱德华发现他工作的小唱片公司都有人在打听“爱德华·奈廷格尔”这个名字时,他当机立断辞掉了工作。
还好他没有签合同,一直以来都是用假姓氏工作,所以一时间没人将“爱德华·奈廷格尔”和他联系在一起。
谨慎起见,乔尼也停止了录音活动。他们四人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步该怎么走。
乔尼说:“停下这些工作也好。既然威廉和迈克尔已经来了,我们该抓紧时间以乐队的身份活动。”
“说起来,”威廉摸了摸下巴,“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乐队起一个新名字?”
原来的“格林”不能用了,那本来就只是一个随便起的名字,而且:“我不想再回去了,那座绿墙是已经被我们抛弃的过去。”
“那你有什么新想法吗,威廉?”爱德华问。
威廉偷偷看了一眼迈克尔,那天他们翻过绿色的围墙,一个名字突如其来降落在他的心里,他觉得那是一个绝妙的名字——
“The Blues Birds”威廉说。
“什么?”乔尼疑惑,“青鸟?象征着幸福的青鸟?”
“是青鸟,但多了一个‘s’,变成了布鲁斯鸟。”
威廉说:“就像约翰他们的披头士一样,也是一个双关语。布鲁斯寓意着摇滚乐的布鲁斯根源,而青鸟是我对我们乐队的期盼——我希望我们能够像青鸟一样自由,自由地选择人生,自由地享受音乐。”
“我赞同。”迈克尔附和。
他和威廉默契地对视,那个明媚的午间树林,那只未能寻见的渡鸦,他们一起唾弃自己的姓氏,叛逆的种子早已埋下。
“就这个名字了!”威廉露出灿烂的微笑,向着还想说什么的爱德华摆摆手指,“先离开的你没有反对的权利。”
第26章 独立制作唱片?
青鸟乐队就这样成立了。这回他们不是学校里的过家家,而是玩真的。
他们必须玩真的,伦敦有千千万万支地下乐队,每天都有新的乐队成立,也有旧的乐队解散。无数人做着一夜成名的美梦,却在残酷的竞争中黯然神伤,泯然众人。
青鸟不想成为其中一员,所以他们要尽快让“青鸟乐队”在伦敦出名。
这可不容易,毕竟这个世上“鸟”乐队实在太多。乌鸦、云雀、燕子、黄鹂……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乐队喜欢用鸟类命名。他们这只青鸟凭什么能在这样激烈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
爱德华因为在唱片公司工作过,所以对乐队的运作比较了解:“有两条路线,一种是直接找唱片公司面试,期待你能让制作人眼前一亮,把你签下来发行唱片。”
“另一种是自己寻找演出机会,在乐迷中积攒人气。等到乐队足够出名,机会自然就会自己找上门。”
“这根本不是二选一!”威廉说,“我们是一支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上台表演?如果我们的现场吸引不了观众,不如趁早放弃。”
“那你是想选第二种了?”
“当然!”
爱德华点点头:“其实我也倾向于第二种。毕竟我们现在恐怕难以使用真实身份与唱片公司签下合同。”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演出机会。伦敦的音乐氛围非常浓厚,只要是休闲娱乐场所都想雇佣几支乐队热热场子,毕竟伦敦这种无名乐队又多又便宜。
青鸟乐队也不挑,只要看到机会,他们就敲门进去找老板试演。
他们每个人都有专业水平,要价又不高,本来应该很有竞争力,只是他们的藏头露尾让许多人心生怀疑。
比如这家叫做“午夜”的酒吧,它的老板看过他们的表现后,非常满意:“你们太优秀了,很少看到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人能驾驭如此多样的音乐风格。”
“只是在我签下你们之前有一点疑问,”那老板的眼神来回扫视面前的四名小伙子,他对一件事有点意见,“你们为什么要戴墨镜?”
乔尼镇定地推了下鼻梁上的墨镜。没错,这是他出的馊主意。
毕竟他们还在被家里“通缉”。乔尼的被害妄想症尤为严重,甚至连路边的行人都能被他幻想成秘密侦探。
虽然爱德华不认为事情有这么严重,但为了谨慎起见,他也同意乔尼的办法——出门时戴着墨镜示人。
威廉觉得戴墨镜其实还挺酷,尽管他们的老板并不这么看。面对酒吧老板的疑问,威廉露齿一笑,开始满嘴跑火车:“我们是盲人,就像雷·查尔斯一样。我们是在盲人学校认识的。”
老板刚喝进嘴里的啤酒全都喷了出来,好在青鸟乐队四人躲闪及时。
“你们躲得这么快,哪里像盲人?!”老板瞪大眼睛。
乐队的其他人都捂着嘴嗤嗤笑。
老板直摇头:“算了,你们爱戴就戴。不过如果你们正式演出的时候还戴墨镜,我要扣你们工资。”
那也没办法,扣就扣吧,至少这个老板不需要他们提供身份证明。
第一次演出,观众看着台上的四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陷入了迷惑。
但是当威廉开口唱歌,观众就没人在乎什么墨镜不墨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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