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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罗香(明末四公主之一)(11)



“哪里有小鹿?我怎幺没看见?”

“妳跟他在房里做了什幺见不得人的丑事?”

“你的耳朵长得那幺大,若有做什幺,我不信你听不见。”

“妳听听,妳所有的回答都显示此地无银三百两。”

纸是包不住火的,她知道她越想包住火,火会烧得越旺,没有其它法子好想,只好来个相应不理;她佯装疲倦地打呵欠,连鞋都来不及脱,便往床上一例,钻进被窝里。“你爱怎幺想,就怎幺想,我懒得理你。”

想睡,门儿都没有,慈熠硬是要把她从床上揪起来,她不肯,两个人拉着被子不放,一阵拉扯,被子就像他们姊弟关系般被撕裂成两半,再也无法复原。“那个贝勒长得很帅,妳该不会对他动了心?”

“没有。”朱影青背过身子,不让他看见她眼中的不安。

慈熠不肯善罢甘休地说:“长平皇姊说的没错,妳是狐狸精转世。”

“我哪点像狐狸精?”彷佛被刺中要害般,朱影青忿忿地从床上跳下来。

“妳身上那股怪味,就是最好的证明。”慈熠不屑地冷哼。

“总比她是女魔头转世好。”朱影青不甘示弱的攻击。

慈熠气得满脸通红。“不许妳侮辱皇姊!”

“若不是看在她是皇姊的分上,我会骂更难听的字眼。”

“长平皇姊为了保护我们,才会杀那些宫女。”

“那些宫女不是跳井自杀的吗?你怎知道她们是被杀?难不成妳是帮凶!”

“我会那幺做,还不是为了复国大业着想,谁像妳心中只有男人!”

“她们真是死得冤枉,幸亏父皇替她们讨回一点公道。”

“父皇是发疯了,才会砍断长平皇姊的手臂。”

朱影青露出笑容。“她活该,断臂是她的报应。”

“长平皇姊遭此不幸,妳居然笑得出来。”慈熠气炸了。

“我不但要笑,我还要跳舞给你看。”朱影青手舞足蹈地旋舞。

突然,她的肩膀恍如被鹰爪抓住,十指插进她肉里,她痛得咬牙。

朱影青突然记起师父曾说过,对付近身男人最好的防卫,就是用膝盖攻击男人两腿之间;顾不得什幺手足情深,她毫不考虑地抬起脚,用力一蹬,慈熠立刻放开手,胀红脸,粗喘气,双手不雅地摀在两腿之间,脸上有痛苦和惊讶的表情。“妳会武功!”

朱影青嘴角挂着得意的浮笑。“没错,你最好别惹我生气。”

“我今天要代替长平皇姊教训妳。”慈熠高举拳头,像只蛮牛扑向她。

“你们两个,忘了你们娘亲的临终遗言吗?”史锦卫突然出现,一掌擒住慈熠的怒拳。

“没忘,是慈熠说要打我的。”朱影青恶人先告状。

慈折咬牙切齿的指责。“是她的错,她通敌,罪该万死。”

“够了,我不想听,我只想听临终遗言是什幺?”史锦卫拉长脸。

“相亲相爱。”朱影青和慈熠各自别过脸,谁也不理谁。

史锦卫命令道:“既然你们都没忘,那你们还不快握手言和。”

“我才不跟害死父皇的叛徒握手。”慈熠不肯妥协。

“我不是叛徒,皇城是被流寇攻破,父皇见大势已去才自隘的。”

话才落定,朱影青立刻发觉她不该解释,她把亡国罪怪在流寇头上,等于是替女真人脱罪,这幺一来,不打自招,更加显示她和贝勒确实有关系,她强作镇定,但慈熠却不放过她。

“妳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

一向伶牙俐齿的朱影青,这一刻舌头却像被猫咬掉,说不出话。

史锦卫拍了拍慈熠的肩膀,将他推出门外。“你回房去睡,我有话跟影青说。”

“我无话可说。”朱影青双手掩面,被戳破的秘密使她眼睛又湿了。

“妳以后打算怎幺办?”史锦卫语气完全没有责怪的意思。

朱影青头痛得快爆开。“照娘说的,去投靠阿姨。”

“我问的是你要如何处理跟那个贝勒的关系?”

“我不会去找他,这样你满意吗?”

“如果他来找妳呢?”

“你觉得我应该怎幺做才对?”

“妳跟他不会有结果的。”

“谢谢你的忠告。”

“影青,妳非常聪明,我相信妳能慧剑斩情丝。”

朱影青低头不语,史锦卫一定没爱过人。所以才会说出如此蠢话!

后宫女官,身分比宫女高,她们多是读过书,但姿色不到做嫔妃标准的才女,没事时喜欢谈论男人,她们能谈的男人不多,多半都是锦卫。

她听过她们谈史锦卫.言词中又爱又恨,说他是个怪人,曾立下大功,但不肯升官,相貌堂堂,却不娶妻生子,不管怎幺勾引他,他都视若无睹,好个无情硬汉……

第四章

洗不掉的烙记,竟成了致命的把柄。

不知从何时开始,榜文上多了几个字,捉拿身上有烙记的朱氏余孽。

长平虽杀尽参与的宫女,但百密一疏,不知是哪个宫女在死前泄漏出去?

现在就算想追究,已无从追究起,只能躲一天算一天。原本他们藏身在渔船上,佯装是打渔人家,但他们是北方人,又是生长在帝王之家,第一次看到鱼网,根本不会使用,那鱼网像跟他们有深仇大恨似的,整整过了一个月,还没捕到一条鱼。

每日三餐,只能靠芙蓉阿姨接济地瓜,一条小船屁臭四溢,让人难受。这都要怪慈熠,居然把贝勒给的钱袋扔进长江,好有骨气,但如今慈熠只要一看到地瓜就发脾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七月江南,暑热逼人,渔船靠在岸边,姊弟俩躲在舱里避暑,今天的太阳特别凶,彷佛置身在蒸笼里,全身沸热,再加上肚子饿,姊弟俩莫不躺平,抚着咕噜叫的肚子。

这时船身突地一晃,朱影青迫不及待地问:“今天中午吃什幺?”

“地瓜。”芙蓉是个漂亮的女人,穿著鲜艳,很会打扮。

“怎幺又是地瓜!”慈熠把地瓜当球般扔向舱壁。

“不吃拉倒。”芙蓉拾起地瓜。

“娘要妳照顾我们,妳居然虐待我们。”

“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很多人连地瓜都没得吃,只能挖草根勉强果腹。”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光吃地瓜,我不能成为强壮的储君。”

“小鬼头,要想长命百岁,你最好忘记你是谁。”芙蓉泰然自若地说。

慈熠如同立誓地说:“我忘不了,总有一天,妳会向我下跪。”

“等你复国之后,再对我展威风吧!”芙蓉的话是鼓励多于挑衅。

坦白说,影青非常喜欢芙蓉,她很有个性,高兴时哈哈大笑,难过时痛哭流涕,毫无保留地展现喜怒哀乐;不过慈熠不太喜欢芙蓉,说她没气质,跟某个笨女人很像,她当然知道她就是他口中的某个笨女人。

她笨的话,天下比她聪明的人,可能用指头数就数完了。好吧,看在娘要她照顾他的分上,她就露一手,让他乖乖地把地瓜拿去吃。“慈熠,你既然不吃,那我就不客气吃了你的分。”

慈熠上当地从她手中夺回地瓜。“妳休想,我绝不会让妳如愿的。”

真好骗,三个人正吃着地瓜,一颗臭弹突然炸开来,三个人同时冲到船舱外,相互指责,谁也不承认,闹成一团;其实影青和芙蓉都知道是慈熠放的,因为他的脸红通通的,一看就知道是做贼心虚的表情。

不一会儿,史锦卫从外面回来。自从李自成被清兵赶出京城后,手下四处流窜,所到之处如煌虫过境,弄得民不聊生,人心惶惶﹔所以史锦卫自恃有一身好武功,不愿浪费在捕鱼上,他想去当衙役,不但可保护百姓,又可以赚点银两。

不过他没去衙门,反而带回骇人的消息——清兵在城里挨家挨户强验男人身。

朱影青是第一个被烙身的,痛昏过去,不知道太子们也都被烙了龙印在屁股上,对清人而言,太子的威胁比公主大,所以只要是二十岁以下的男人,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得脱下裤子,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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