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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向修华变本加厉地挑置道:“原来你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就会变成疯狗。”
“可恶!”金珊珊快步跑到店后,半天没找到扫把,只好拿马桶刷权充武器。
“我走就是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向修华刚背过身,马后炮响起——
“夹着尾巴的小狗!”金珊珊落井下石,心里一阵痛快。
“我的皮鞋呢?”向修华回过身,一脸铁青色。
“被垃圾车带走了。”金珊珊沉着以对。
“算你便宜,赔一万块就好。”向修华得理不饶人。
“自己去垃圾山找。”金珊珊才不鸟他,他能拿她怎样?
“你……”向修华握紧拳头,泛白的指骨,显示他有打人的冲动。
说时迟那时快,金珊珊的救星,一头汗水的小青正好进门。“我回来了!”
空气中,弥漫了一股比门外的大太阳还要炽烈的气氛,小青困惑地聚拢双眉,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
她从没见过这么速配的俊男美女,简直像在演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只不过跟电视上相亲相爱的画面相距甚远——他紧握拳头,她拿马桶刷,对峙的场面,连她看了都感到毛骨惊然。
她该怎么办?是要赶快夺门而出,还是站在他们中间当和事佬?坦白说,她没理由为了那么点薪水鞠躬尽瘁,更何况店里已经二十天没进帐了,她肯定不会付额外的医药费!
逃吧!她心中的天使催促着她,如果被开除,还有遣散资可拿。
就在她的脚底毛还没长满的一瞬间,他先她一步走出去。
她敢对天发誓,她在金珊珊眼中看到一丝稍纵即逝的失望。
这是怎么一回事?第一春还没开始,第二春就来了?!四季运行,还有春夏秋冬的过程,她比大自然更神奇!
只要是俊男,一个也不放过的女人就叫狐狸精。
“他是谁?”小青有强烈的好奇心。
“猪头!”金珊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好英俊的猪头!”小青眸中流露爱慕之意。
“喜欢吃猪头,你不会去菜市场买?!”金珊珊气炸了。
“对了,你拿马桶刷干么?”小青急忙转移话题,明哲保身。
“知道你要回来,交给你去刷马桶。”金珊珊把马桶刷塞到她手上。
“一个人喝闷酒?”上次生日派对的主人秦烨是开PUB的,看到金珊珊独自坐在吧台;不禁好奇问道。
“你来得正好,替我出酒钱。”金珊珊坐在高脚椅上,双腿荡秋千。
“没问题,不过喝酒伤身,我会心疼的。”秦烨揩油地一手搭在她肩上。
“你别乘机吃豆腐,老娘还没醉。”金珊珊抖动肩膀,仿佛他手上充满细菌。
看她闷闷不乐的,秦烨收起挂在嘴角的邪笑,一脸正经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金珊珊想了一下,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要借钱,明说就是了。”秦烨对她的心思了若指掌,不过她一向不拘小节,今晚却判若两人,显然事情比牛粪更大条!
两人从派对上认识到现在,一直以好朋友的方式相处,事实却不然。
虽然他常嚷着说要打破好朋友的界线,变成她的男朋友,而她总是当听笑话般一笑置之;其实他是真心的,他知道她明白他的心意,但她善于伪装,不是故意装傻,就是岔开话题,让他苦无机会将两人的感情向上升华。
在圈内,她打扮大胆,行为大胆,尤其对男人勾肩搭背的挑逗,从未有过拒绝的表示,使她成为名副其实的狐狸精。
只有他知道她有个习惯,就是在派对结束之后,从不接受男人的邀约,独自回家,这就足以证明她守身如玉。
以她前凸后翘的条件,不少公子哥儿,甚至德高望重的企业家,纷纷在她面前签下天价的支票包养她,可是她都无动于衷,情愿自食其力辛苦地经营那家小沙龙,这点不但赢得他的尊重,更是完全掳获了他的心。
听她诉说自己的难处,他的脸上逐渐浮现担忧的表情……
“最近真是衰尾到家!”说完之后,金珊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有长尾巴?!让我瞧瞧!”秦烨手不老实地放在她腿上,企图前进。
金珊珊毫不客气地拧他的手。“秦烨,借我钱不代表你能对我毛手毛脚!”
“你什么时候变成贞节烈女?”秦烨收回手,其实他的用意是测试大于轻薄。
“没错,老娘今晚不做狐狸精,要当圣女贞德。”金珊珊气呼呼地说道。
“你是吃错药?还是……”秦烨痛苦地鼓起勇气。“恋爱了?”
“我现在真想吃错药,一死百了。”金珊珊顾左右而言他。
秦烨自告奋勇地说:“没那么严重,要是没钱花用,找我准没错!”
“还有他,他才是我的心头大患!”金珊珊指出。
“他对你怎么了?”秦烨的心沉人大海底。
“目前没有,不过以后很难说……”金珊珊忧心忡忡的小心解释,她担忧他不挥手段,逼迫她关门大吉,却绝口不提自己对他的感觉。
她喜欢秦烨,但并不爱他。秦烨是个好男人,她看过不少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都以他那独到的幽默,在不伤害那些女人的自尊心之下,回绝艳遇。
感情是无法勉强的,她希望他能跟她一样了解这一点,但从他越来越冰冷的眼神看来,她的担忧又多了一项——她将失去他的友情。
在不久的将来,没有他的支持,她感觉自己就像漂流在大海上的落难者,连一根浮木都不在身边……早知道他这么敏锐,她就不会笨到来他店里,找他当诉苦的听众。
不管怎样,就算他怀疑她心有所属,她也死都不会承认!至少现在不行。
一股悲凉在她的心底荡漾。她是个差劲的狐狸精,明明对他没意思,却还死抓着他不放;她利用他的多情,不仅因为他是她参加派对的免费人场券,更因为他是她遇到麻烦时的挡箭牌,她真是差劲……
“你说他是不是该死?”金珊珊故意以愤世嫉俗的语气问。
“需不需要我出钱买杀手?”秦烨冰冷的眼眸,透出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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